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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 、 、自我概念 自我概念 自我概念 自我概念的 的 的 的相關理論 相關理論 相關理論 相關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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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 、 、自我概念 自我概念 自我概念 自我概念的 的 的 的相關理論 相關理論 相關理論 相關理論

一、自我心理學

美國心理學家 William James(1980)所著之「心理學原理」一書,可以說是開啟 研究自我心理學的先河,其認為自我包括「被認知的客體」(self-as-know)與「認知

的主體」(self-as-knower)兩部分。前者又稱「經驗的自我」(empirical self),是經驗 與意識的客體,含括所有屬於個體的東西;而後者又稱「純粹的自我」(pure ego)

,是個體經驗、知覺、想像、選擇、記憶與計畫的主體,是決定行動與適應外界 的心理歷程。其進一步指出,自我的客體是由物質我(the material me)、社會我(the social me)和精神我(the spirit me)三者所組成。其中,物質我包括生理、身體、家庭 以及所擁有的物質財產;社會我是指個體透過他人對自己評價所形成的印象,如 名聲、榮譽;精神我則代表個體內在的特質,如氣質、思想、價值等。James 認為 這三個我有階層之分,精神我層次最高,社會我次之,物質我層次最低(郭為藩

,1996;Harter, 1998)。

郭為藩(1996)和蔡文山(2001)將 James 的理論觀點進一步加以引申,提 出自我概念亦是由三層結構所組成,包括:

(一)最底層(物質、生理自我):指個體對自己身體、健康狀況、外貌、衣物、

財產、技能等方面的看法。

(二)中間層(社會自我):指個體與他人互動交往的過程中所感受到的價值感與 勝任感。

(三)最上層(人格、精神自我):指個體對某些信念、價值、行為準則的認同。

二、精神分析學

Freud(1896)首創精神分析論(psychoanalytic theory),用以解釋精神病形成的原 因,其理論雖用於解釋精神病病因,但對於兒童發展過程提出一套完整且有系統 的人格發展理論(引自張春興,1994)。其在解釋人格的結構中,將人格視為一不 可分割的整體,此整體包括「本我」(id)、「自我」(ego)和「超我」(superego)三個 部分,代表人格發展的三個層次,各有其功能、特質、動力(dynamisms)、轉機 (mechanisms)和運作原則,且彼此間緊密地交互作用著。

(一)本我:與生俱來,只尋求生存滿足的本能性衝動,包括飢、渴、性等生之

本能,活動是為享樂主義,以獲得快樂,避免痛苦為目的。

(二)自我:後天學習而來,人格組織中理性的部分,是現實原則,個體經由知 覺和學習去適應環境探求解決途徑。主要的任務是協調機體本能性的需求 和四周環境的情況。

(三)超我:由社會化過程塑造而成的,活動是根據道德原則,人格中傳統的價 值和道德觀念,經由師長的增強和消弱逐漸內化進兒童的人格中,而超我 又可分為良心和理想兩個部分。

精神分析論者認為人的行為與發展幾乎都是這三個部分交互作用的結果,任 何一個「我」都無法獨立於另外兩個「我」的情境下,而能運作穩健且發揮其功 能(Hall & Lindzey, 1978)。精神分析學派特別注重個體出生後前兩年的客體關係,

並對自我重新加以詮釋,以試圖建立含有精神分析色彩的自我心理學(郭為藩,

1996)。

三、心理社會學

Erikson(1963)以心理分析學派為理論依據,再加以批判修正,提出心理社會發 展論(psychosocial developmental theory),簡稱心理社會論(psychosocial theory),其 理論與 Freud 不同之處有三:(一)人格發展理論非以人格異常者的心理特徵建構 的,是以一般健康個體而建構的;(二)人格發展理論不是早期決定論,而人格的 發展是一生連續不斷的過程,不止認為個性發展對自我的影響,也強調文化和社 會因素對人格的影響;(三)人格發展理論不是本我的性衝動,而是發於自我成長 的內在人格發展的動力,是具有社會性的,因此其人格發展被視為心理社會發展

(引自張春興,1994)。

依照心理社會學的觀點,自我概念始於自我與他人之別,經過後天養成和學 習而來,個體有了自我思想與行為時,經由與環境和他人的互動,自我概念便日 趨成熟穩定。

四、存在現象學

現象學派認為自我概念是一主觀的認知,個體是根據自己內在的參照架構來 行動的。Rogers 是存在現象學理論最具影響力的人物,其主張以自我概念為中心

,強調個人對現實的主觀感受,著重個人的意識。Rogers(1951)的自我概念理論包 含了四個主張:

(一)自我概念是一個人與環境互動的結果。

(二)自我概念是可以合併別人的價值觀。

(三)自我概念是具有穩定性。

(四)自我概念的改變是成熟和學習的結果。

Purkey(1998)的論點與存在現象學派極為相近,認為自我概念的發展即是個體 學習的過程,具有三個特徵:(一)自我概念是經由學習的;(二)自我概念是有 組織的;(三)自我概念是動態的。

總體而言,現象學派強調個人行為的探究,認為應根據「個人的」、「知覺的

」或「現象的」方法,從行動者本身的觀點去了解行為,而不能從旁觀者的立場 濫加評鑑,因為個人不是依據他人所見的事實去行動,而是依照自己知覺的事實 而行動(李麗香,2004)。

五、其他理論

Shavelson, Hubner 和 Stanton(1976)認為自我概念可由一個人對環境的反應加 以推斷自己的知覺,其提出自我概念的建構具有七個重要的特質:

(一)自我概念是有組織的(organized)。

(二)自我概念是多面向的架構(multifaceted)。

(三)自我概念是具層級的(hierarchical)。

(四)自我概念的形塑是穩定的(stable)。

(五)自我概念是會隨著年齡而發展的(development)。

(六)自我概念是可評價的(evaluative)。

(七)自我概念是可區別的(differentiable),不同於其他的建構。

郭為藩(1996)認為自我概念是知覺的主觀認定,而非客觀存在的事實;並 認為自我概念是具有多面向結構的主觀性知覺客體,表示對自己和外在事物的態 度。其提出自我概念具有以下的特質:

(一)自我概念是知覺的客體:即經驗的自我(empirical self),個體對外界事物以 及自身的知覺是主觀的,且個體對自我的知覺或態度(如看法、感情)是 整合的,有其穩定性和一致性。

(二)自我概念的主觀性:即純粹的自我(pure ego),指個人思考、感受與認知的 主體。個體的行為特徵和人格特質可以運用心理測驗或其他評量技術加以 描述,但這些客體方法描繪出來的形象不一定為本人所接受,因為個人所 認定的自我形象與客觀的自我形象不完全一致。

(三)自我概念顯示對自我和外物的態度:依照 Sherif(1968)的論點,自我是個人 對自己的身體、能力、生活目標,以及對他人、家庭、團體、社會價值所 獲得的有關態度所組成。自我態度又與自我評價有關,而自我評價是由四 方面外在經歷為依據而形成,包括:1.過去經驗,尤其是成敗經驗;2.與他 人比較的結果,特別是跟兄弟姊妹、同儕團體及其他競爭對象的比較;3.

個體周遭的他人,尤其是個體所認同的重要他人,其所給予的稱讚或貶抑 影響最大;4.受社會刻板印象或角色所涉及的社會身分與地位的影響。

綜合上述理論觀點可知,自我心理學派將自我概念視為被知覺的客體,並 認為自我概念有層次之別;而精神分析學派將自我概念視為人格的一部分;心 理社會學認為自我概念始於自我與他人之別,經過後天養成和學習而來;存在 現象學派則認為自我概念是個體與環境互動的結果,其發展過程是動態的,且 具有穩定性和組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