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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暴亂的驅力中整合為一的能力

第三章 意志、責任與自我

第二節 自暴亂的驅力中整合為一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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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恆常、穩定地給自己紊亂無序的驅力賦予秩序,便是通往自由之路。

尼采真的如Pippin 所言,只能容許純然的戴奧尼索斯精神嗎?抑或如 Poellner 和Richardson 的立場,自由的實現仍需要仰賴阿波羅精神,戴奧尼索斯需要阿 波羅精神來賦予形式,才能表現?此處也正是筆者企圖論證的,自由並非如 Pippin 所想,只有單純戴奧尼索斯的迷醉與狂亂,自由也同時包含了阿波羅精神 的節制與賦予秩序之能力,筆者將在本章第三節詳細說明。

第二節 自暴亂的驅力中整合為一的能力

緒論曾提及,二手文獻中,學者一致認同的尼采自由觀僅一處:尼采主張的自由 是能給自己內在混亂、暴衝的各種驅力,依照內在價值好好排序,呈現穩定與高 度整合的內在狀態。關於內在混亂、暴衝的各種驅力,尼采曾說:(KSA 10:274)

「生而為人的要素是一束衝動的連結,這些衝動持續不斷的彼此敵對或彼此結 盟」,《破曉》119 也說:「驅力的總和建構了人類。」加上《破曉》109 的補充 可能會更全面:

一個人想對犺強烈的內在驅力與否,特定對抗方法的選擇,以及最终的 成敗,都並不在其能控制的範圍之內。心智過程不過是另一個驅力使然 的結果。是那個動力的另一對抗者,其對抗的激烈程度折磨著我們。雖 然我們相信自己在抱怨某個欲望的強烈程度,但其實那是另一個欲望在 抱怨這個欲望。也就是說,我們能抱怨某個欲望之前,必須事先存在另 一個同樣強烈的欲望,所以抱怨這事不過心智上在兩相對抗的欲望當中 選邊站而已。事先存在另一個更強烈的動力,亦即,有個鬥爭即將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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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智必須選邊站。(中文為筆者依英文版自譯)

這段描述人類的內在驅力及心智事實上是如何運作。人的體內有諸多立場不同、

繁雜的欲望或驅力,他們有時勢均力敵、彼此攻訐,有時力量懸殊、彼此吞併,

他們是毫無規則的驅力,成天在我們體內鬥爭,心智每個時刻都面臨抉擇。或許 加上《善惡的彼岸》第200 節的補充會更清楚:「在現代,人類本身在身體內繼 承多種多樣的來源,對立的和不僅只是對立的慾望和價值尺度,這些東西彼此爭 鬥,很少得到安寧。」每個人都得面對如此龐雜、彼此衝突的驅力,這當中,人 類是否有高下之分?Gemes(2009:37-38)認為,這牽涉到人有沒有自由意志及獨 特性格。此處的自由意志,並非尼采抨擊的基督教式的自由意志,而是意志自由 者。又,或許不是意志自由與否的問題,是意志強弱的差異。弱意志者沒有自由 意志,只不過是被動地、猶豫不決地拋擲一束彼此競逐的驅力。強意志者,也就 是真正自由的人則擁有性格:「擁有性格是什麼意思呢?擁有一個穩定、統一 (unified)、統合(integrated),具有高低次序(hierarchy)的驅力群。」換句話說,

Gemes(2009:45)認為:「尼采的目的在於將他偏愛的讀者,從僅僅只是一束巨量、

彼此競逐的驅力,轉變為真誠統一的人(gunuinely unified beings.)。」

誠如查拉圖斯特拉第二章第21 節所言:

當我的眼睛從現在逃往過去時:看到的也總是同樣情況:碎塊和斷手斷 腳和殘酷的偶然——!可是卻沒有任何人!我行走在未來的殘缺不全 的世人中間:我預見的那個未來的殘缺不全的世人中間。如果人不是創 作者、也不是猜謎語者與偶然之拯救者,那麼,要我做人,我怎麼受得 了呢? (Z II 21)¹⁴

此段Gemes(2009:44-46)將尼采解讀為:若放任自己成為隨波逐流的一束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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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其實和碎塊或肢體沒有兩樣,一樣破碎不堪。唯有行使人類最可貴的能力,也 就是Richardson 說的人類整合為一(unity)的能力,如此才是一個完整的人。

如Gemes(2009:45)所說:「自我,尼采所說的,應該被稱為一個自然主義美學式 解釋(naturalist-aestheticist account)。擁有一個真誠的自我意味者擁有一個持 久的、有協調等第的驅力群。多數人並沒有這個次序,因此他們不屬於全權自主 的個體。只是一團沒有一致性次序,隨機、混亂的一束驅力。」p.46

Pippin(2009:79)也同意這個說法,他說:「一個自由人要能給自己慾望排序,

依照價值高低等地去排序。」Poellner(2009:153-155)也提及:「尼采表達對某種 特定人類的欽佩,那是能成功整合一個超乎尋常之多元、豐富的驅力,以及能針 對一個長久的、一致的整體性有個價值追求。」Poellner(2009:153)用《善惡的 彼岸》212 節、《快樂的科學》290 節、《偶像的黃昏》IX49 來舉證尼采推崇能自 龐雜豐富的意志,做出價值排序之人。換言之,理想的人要能駕馭豐沛的意志:

一個哲學家,如果今日還能有哲學家的話,將被強迫直視人類的偉大之 處,將『偉大』的概念,置入人的廣泛性和多樣性之中,置入人的整體 性中:他甚至可以創造價值等第,即一個人能承受及扛起多少責任⋯⋯。

(BGE 212)

他應當成為最偉大的價值的主人,擁有酒神般豐沛的意志。(GS 290) 這被稱之為偉大,此偉大是作為一個完整的多面體,是極大的飽滿。(TI IX 49)

上述,給豐富、多樣的驅力套上韁繩,依自己的價值尺度排序,產出一個一致性 高的結果。當中的排序能力,其實也就等於創造自己制訂的價值尺度,也相當於 人是自己價值的主人,這才是尼采說的自由精神,或自由人。Leiter(20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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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難得贊同Gemes、Poellner 等人的見解,只是他將這群自由人自然主義化了,

他將自由人稱之為「自然界的製造物」。「尼采的理想,所謂『統一』(unified) 的行為者,只是一種自然界的製造物,這種製造物內驅力之間的互動是積極、建 設性的,而不是破壞性的。」(p.110)

人既有繁雜、紊亂、彼此互相攻擊,搶奪主導權的各種驅力,卻也有能將它 們依自己創造之價值高低,將這群無秩序的驅力整合為有建設性的一體(unity)

之可貴能力。而筆者認為,此處人體內紛雜、源源不絕、暴亂、無序的生發之力,

其實可與尼采對酒神戴奧尼索斯賦予的定義做個類比,或說可以用戴奧尼索斯的 框架去理解。而那將驅力好好排序的,整合為有建設性的一體的能力,就宛如太 陽神阿波羅均衡、節制,及賦予秩序的能力。精確來說,所謂自由是將紛亂的驅 力整合為一,自由也是找到戴奧尼索斯與阿波羅精神的完美調和的比例,筆者將 在下一節做詳盡的類比和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