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討論與建議
第二節 自殺防治策略做為一種文化物件的形塑:創造者、世界脈絡
(一) 自殺企圖通報個案的「受助經驗」及模式架構
一般生理/傳染疾病求助(醫)行為的理論與模式,不見得適用於心理疾病 問題;而是用心理衛生求助行為的模式,也不必然適自殺企圖者或自傷者。求助 行為的基本假設是:行為人是理性的決策者,會主動的做決定並尋求協助。本研 究的相關發現顯示,自殺企圖通個案對自身問題的信念並不一定是一致而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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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因此求助者是理性的決策者的假設不見得能夠成立。因此,受助的概念,相 較於求助(醫)行為模式,更能夠適切描述自殺企圖者的實際狀態。
自殺企圖通報個案的「受助經驗」模式包含三個主要元素:(1)初次接觸的 體驗,這是社區外展服務的挑戰;(2)建立服務的互動關係,與跨越抗拒服務的 門檻有關;(3)自殺事件後的調適與成長,呈現關懷服務為個案及家屬帶來不同 層面的幫助。
在「初次接觸的體驗」狀態下:自殺通報個案在初次接觸關懷服務時,對於 輔導員的態度,受到個案自己對於自殺行為本身的看法的影響,包括認為自殺行 為是個人隱私、個人自由,以及願不願以與他人說這些事情的意願。個案通常對 於原通報單位(急救醫院)如何將訊息轉介給前來關懷的單位,感到不解與訝異;
對於輔導員的背景及所屬機構屬性,不見得有準確的了解。
在「建立服務的互動關係」的時候:個案對於服務人員的最初印象,主要還 是在個人服務風格與專業的呈現。除非特別瞭解或知道了輔導員的實際專業背景 及所屬單位是與精神醫療有關,否則服務人員鍥而不捨的堅持(例如,被拒絕好 幾次後還是再來)、尊重的陪伴(例如,沒有價值判斷的傾聽),以及親和的服 務方式(例如,熟記評估量表題目,在聊天過程中獲得必要資訊,避免機械式地 填寫表格或照本宣科)等,都有可能是扭轉個案與輔導員之間關係的關鍵因素。
此外,個案如何稱呼服務人員,亦能反映彼此建立起的關係,其中不乏以「朋友」
或「老師」相稱,代表相當程度的信任,以及對於服務所帶來成長與正向轉變的 認可。也有個案「直呼姓名」,不拘泥於專業尊卑的必然關係,也是另一種有趣 的光景。
在「自殺事件後的調適與成長」方面:個案除了從輔導員得到實質面(如社 會福利資源)的轉介服務外,對於有需要精神或心理專業服務卻仍有抗拒心理 時,服務人員也扮演重要的體諒者(有諒)、說明者(友多聞)及提醒者(有直)
的多重角色。透過陪伴,個案能夠重新覺察、看待引發先前自殺(傷)行為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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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與遠因,重新面對新裡的痛楚與條式的挑戰,在與自己、家人、親密關係及人 際關係方面,都有所學習、成長與正向的轉變,不僅是放棄自殺(傷)這個因應 選項而已。
(二) 與自殺企圖發展脈絡及歷程研究有共同的發現
對於本研究所能蒐集與掌握的資料,其分析重點因受限於研究目的及研究者 的專業訓練,目前尚未針對個案的自殺企圖發展脈絡及歷程,進行個別個案內在 心路歷程、感官知覺,及經驗世界脈絡的分析,但從個案與家屬的自述與表達內 容中,亦能瞥見與相關研究重要發現所描述的現象,包括:許文耀與吳英璋等人,
對於自殺危險性發生的模式分為急性與慢性不同型態的探討(許文耀, 1998; 許 文耀, 王德賢, 陳喬琪, & 陳明輝, 2006b; 許文耀 & 林宜旻, 1999);Lakeman &
FitzGerald 所發表的”How people live with or get over being suicidal”的文獻探討 中,再次提及自殺可視為 both a failure and a means of coping 的概念,並指出有自 殺想法的人會經歷痛楚(Suffering/psychache)、掙扎、嘗試與他人連結、轉折 點的不同過程,而人們放下自殺的念頭可能就再一瞬之間(quite abruptly);而 這通常是透過體驗、獲得,以及重新獲得與他人之間的連結(connection with others)而達到的(Lakeman & FitzGerald, 2008)。Michel 等人在研究自殺企圖者的 life-career 議題時發現,個案在敘說與自殺企圖相關的生命故事時,通常會流露 出情緒反應,如果服務人員能感受到個案的情感變化,能夠在接觸初期與個案建 立穩固的協助關係的機率比較高 (Michel, Dey, Stadler, & Valach, 2004)。從本研 究個案與家屬所敘說的生命故事,也可呼應轉換受苦經驗的歷程(蔣秀容, 2003);亦即,無論在自殺行為產生的醞釀、動機及行動期的不同階段,自殺防 治關懷專業人員及非專業守門人,都可以嘗試透過連結有自殺意念或企圖的人,
讓他們有機會捨棄以自殺(傷)行為做為因應生命難關的致命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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