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海西與臺灣自由貿易港區保稅作業發展策略與分析
7.5 自由貿易港區產業發展探討
本研究分析臺灣與海西間貿易主要以傳統產業及光電產業為主,並於第六章 供應鏈布局案例研究時,針對案例廠商之兩岸供應鏈布局進行探討及分析,本節 透過前述章節研究成果,並諮詢推動自貿港區專家人士與進行產業界訪談,探討 運用自貿港區協助產業發展之方向。
綜合訪談結果顯示,欲吸引產業有效利用自由貿易港區功能,前提在廠商本 身及其供應鏈的營運現況不需要進行過多的改變,就能享有自貿港區之便利與優 勢。自由貿易港區因法令規章及腹地規模之限制與供應鏈遷移機會成本過高等考 量,使製造業進駐不易;在排除製造業的情況下,物流業者因為不需要建置完整 的製造系統或製造系統主要製造程序,進駐自貿港區可以對於產業供應鏈進行加 值,但是不直接影響其供應鏈之結構與生態,故物流業者便成為適合進駐自貿港 區之產業。受訪之物流業者表示:物流業者對於自貿港區之利用,其最大優勢在 於其「免稅機制」,並運用「委託加工」模式協助物流業者本身、鄰近自貿港區 之傳統產業及自貿港區本體進行加值。營運模式參考圖6-21,說明如下:
圖6-21 業者運用自貿港區之模式
1.模式一:業者利用自由貿易港區之免稅機制單純進行轉口,以利用臺灣之多元 航線選擇運往歐美或其他市場。在此情況下,物流業者及自貿港區對於業者及 其供應鏈之加值較為有限。
2.模式二:業者利用自由貿易港區之免稅機制進行轉口並進行淺層加工,即其轉 口過程製造業者或物流業者在自貿港區內自行進行淺層加工,或經由物流業者 委託自貿區外(境內)之其他製造業進行淺層加工。此情況下,淺層加工可對物 流業者、該產品之供應鏈及自貿港區進行加值。
3.模式三:製造業者利用自由貿易港區之免稅機制進行轉口,轉口過程經由物流 業者委託自貿區外(境內)之其他製造業進行深層加工(造就 35%以上之加值),
並以「臺灣製造」(Made-in-Taiwan, MIT)標籤出口。此情況下除可對物流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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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邊相關製造業及自貿港區進行加值外,亦可提升臺灣周邊製造業或傳統產業 之活動及對應就業機會,並有效保留臺灣產業之關鍵製造技術,發揮臺灣在地 產業靈活之特色。
觀察上述三種模式,本研究分由「物流業角度利用自貿港區優勢」及「運用 自貿港區協助標的產業進行加值服務」兩面向,提出2 項我國自貿港區發展與對 岸保稅港區競合的發展方向。
1. 評估由港務公司轉投資物流子公司與對岸物流公司互相設點,開啟合作 契機
(1)現況分析
目前在海西經濟區並沒有具號召力之大型臺商物流公司進行設點,因此臺商 在對岸之物流計畫、運送及協調工作,無法達到最有效率之運用。加上各國之物 流業務,習慣交給其所屬國之物流業者承攬,因此臺商在大陸之物流業務擴展也 面臨考驗。
兩岸之政府物流相關主管單位及民間物流公司,目前並未啟動實質合作。此 現況導致我方政府單位或民間物流公司,在蒐集政府物流、關務、稅務管理及作 業方式與對岸之產業分析等資訊之蒐集相當困難。因為無法直接接觸在海西經濟 區運作之臺商,而且兩岸政府單位對於政治相關議題相當敏感,也致使各項資訊 之不透明化。
(2)建議配套措施
在對岸進行試點,初步可採「少量試點,逐步推廣」的方式進行,如先針對 海西經濟區進行設點評估,亦可以同時評估大陸其他重要經濟區發展試點之可行 性。如針對臺商佈局之業者數目為眾及產業較為多元之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 或是環渤海之經濟區等進行設點評估。
(3)預期效益
1) 具公資背景,多方持股之物流公司,可廣泛地協助臺灣物流廠商進行兩 岸物流業務之佈局,進一步利用兩岸物流業務之串接,協助臺商進行產 業供應鏈之加值。
2) 大陸各項優惠及關務、稅務等機制常因地而易,其資訊繁瑣且不透明。
透過港務公司之物流子公司進行轉投資,將具有明確合法之立足點與大 陸試點之地方政府進行協商溝通,也可加強蒐集大陸腹地產業情報之能 力。
2. 強化「委託 加工」模式,以活化臺灣本土之傳統產業 (1)現況分析
高科技產業進入自貿港區之意願不高,主要因其產業特性及可運用其他保稅 機制之方式較多;例如:科學園區、加工出口區、保稅工廠,等。科學園區提供 之水電優惠措施,對於水電用量龐大之高科技產業具有明顯之成本優勢,且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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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區亦有接近於自貿港區之保稅機制,而且高科技產業之供應鏈龐大,群聚效應 為產業發展之關鍵條件,遷移之機會成本過高,致使遷移入駐自貿港區不易成功。
傳統產業運用自貿港區之機會比高科技產業相對要高,其原因在於科學園區的相 關規定讓傳統產業進駐不易,而且科學園區之保稅機制乃是採「先預繳保證金」
且「微稅不退」。對於規模較小或資金部位不充沛之中小企業來說,現金流量運 用造成一定程度的負擔,因此相較之下,自貿港區在保稅的機能上,對中小企業 更具吸引力。
基隆港及高雄港之自貿港區因為法令限制關係,以致於製造業無法進駐。臺 中港與臺北港雖然無法令限制之問題,但因為自貿港區面積有限(參見表 2-13),
而且產業聚落業以形成,因此傳統產業之製造業面臨遷移之機會成本過高(考量 區內外運輸成本等問題)及自貿港區離都會區較遠生活機能不佳,造成供應鏈之 廠商沒有強烈意願進入自貿港區。
本土傳統產業可以參考自行車產業運用自貿港區之成功案例,採取「委託加 工」模式靈活實現「前店後廠」之精神,對於產業供應鏈進行加值。自行車產業 在不影響原本自行車產業佈局,兼具運用保稅機制,進駐自貿港區之物流業者採 用「委託加工」模式,生產關鍵零組件「變速器」,大幅縮短變速器自供應商交 貨之前置時間,協助自行車產業供應鏈進行產業加值,並提升產業競爭力。
(2)建議配套措施
1) 由國家整體經濟與財政發展之宏觀視野,加強自貿港區相關會審單位之 跨部會協調,避免各單位以本位主義為出發點,造成互相掣肘阻礙發展。
例如:對於海關如果單純以「每年稅收金額」作為其績效指標,則必定 設法避免擴大廠商運用自貿港區獲得免稅優惠。但是如果宏觀看待促請 合法入駐成功自貿港區之總體經濟效益,可考慮納入如(a)所產生之就 業機會,(b)提升之進出口產值,(c)輔導產業提升之產值及(d)由委託加 工廠商所增加營業稅收等,更加完整地計算海關協助合法入駐成功自貿 港區之業績。
2) 強化進駐自貿港區申請審查標準作業程序(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 SOP)之透明度。從產業訪談知,申請審查進入自貿港區之監管單位眾 多、作業流程繁複且相關法令規章的釋義可能因人而異。在沒有明確之 申請審查標準作業程序(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 SOP),且資訊管 道對於申請廠商不甚透明之情況下,導致業者容易因層層關卡而放棄利 用自貿港區。應進一步制定明確標準作業程序,包括運用資訊系統強化 申請審查作業流程透明度。
(3)預期效益
1) 透過靈活運用「委託加工」模式,運用自貿港區對於產業供應鏈進行加 值,有效提升產業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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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適當導入 KPI 積極且正面肯定會審單位促請合法入駐成功之業績,有利 整合跨部會之力,共同成功推動廠商入駐自貿港區。
臺灣港務公司在「政企分離」之前提下,大幅提昇港埠經營的自由度,產業 不僅期待港務公司將臺灣各港的營運大步邁進,更希望港務公司以公資龍頭之姿 投資物流子公司,整合臺灣物流業者之力,協助臺灣本土廠商與佈局兩岸的臺商 運用對岸的保稅港區與臺灣之自貿港區,增進供應鏈整體物流效率,提升產業競 爭力。面對兩岸物流政策與合作經營的不確定性,臺灣港務公司的物流子公司在 兩岸物流政策擬定及經營資訊蒐集,更應扮演積極角色。雙方互設經營據點乃是 臺灣港務公司進行兩岸佈局重要的第一步,也是啟動協助臺灣物流廠商、臺灣本 土廠商及兩岸佈局臺商的重要起點。
臺灣本土廠商、物流商及臺商在運用自貿港區對於產業供應鏈進行加值,其 實相當有創意,有機會透過靈活自貿港區合法可行的商業模式,協助臺灣本土產 業(特別是傳統產業)及兩岸佈局的臺商,增加其產業競爭力。在主管機關積極經 營的推動下,運用自貿港區活化臺灣本土傳統產業之「委託加工」及協助臺商在 臺灣本土受限發展之產業,不僅協助各港貨物吞吐的增量與增值,增加產值與創 造就業機會,並有機會在課稅區增加營所稅,在整體形成「多贏」之局面。惟會 審單位必須以主動積極之心態,推動申請會審行政作業流程之再造,強化標準作 業程序(SOP)之透明度與可及性,並改進審查通過條件之明確性與客觀性,落實
「境內關外」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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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結論與建議
本研究針對海西經濟區物流發展歷史及現況進行比較分析,從港口硬體設施、
港口間之海運、關務及稅務作業、腹地產業等面向分析並進行產業供應鏈佈局案 例及 SWOT 策略分析,探討兩岸未來可能合作模式。綜上,本研究獲致結論並 提出建議。
港口間之海運、關務及稅務作業、腹地產業等面向分析並進行產業供應鏈佈局案 例及 SWOT 策略分析,探討兩岸未來可能合作模式。綜上,本研究獲致結論並 提出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