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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海西保稅港區及臺灣自由貿易港區腹地產業發展現況

5.1 臺灣主要港口對海西貿易之產業分析

5.1.1 貿易現況

1. 基隆自貿港區對海西經濟區之進出口價值分析-依產業類別

表 5-1 為民國 100 年基隆自貿港區對海西經濟區之價值統計表。由表知,從海西經濟區 進口至基隆自貿港區之價值以重電及電線電纜業為首,其進口價值為 57,412,320 元,佔基隆 自貿港區自海西經濟區進口總價值之78.5%,其次是自行車及其零件業(車架及車叉及其零件),

其進口價值為 6,611,653 元,佔整體重量之 9.0%。此兩大產業之合計價值百分比佔海西經濟 區進口基隆自貿港區之87.6%。

從基隆自貿港區出口至海西經濟區之價值以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錄放影器具,不論是否 裝有影像調諧器者均在內)為首,其出口價值為 143,336,967 元,佔基隆自貿港區出口至海西 經濟區總價值之 21.8%。其次為電腦其週邊設備製造業(儲存單元),價值為 135,727,451 元,

佔總價值之20.6%。接下來依序為半導體業(積體電路) (21,405,585 元,3.3%)、視聽電子產品 製造業(頭戴耳機及耳機,不論是否併裝有微音器,或含有微音器及一個或多個揚聲器之組 件)(18,683,806 元,2.8%)、汽車及其零件業(15,996,717 元,2.4%)、電腦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15,316,935 元,2.3%)。前六大產業之合計價值百分比佔基隆自貿港區出口自海西經濟區總價 值之53.3%。

2. 臺北自貿港區對海西經濟區之進出口價值分析-依產業類別

表 5-2 為民國 100 年臺北自貿港區對海西經濟區之價值統計表,由表知,從海西經濟區 進口至臺北自貿港區之貨物價值以半導體業(其他半導體裝置)為首,進口價值為 51,510,064 元,佔臺北自貿港區與自海西經濟區進口總價值之 77.5%,其次是通訊產品製造業,其進口 價值為 5,129,106 元,佔整體重量之 7.7%,其次是電腦其週邊設備製造業(儲存單元) ,其進 口價值為 4,761,915 元,佔整體重量之 7.2%。此三大產業之合計價值百分比佔海西經濟區進 口臺北自貿港區之92.4%。

從臺北自貿港區出口至海西經濟區之價值以板卡及其電子零組件業(固態非揮發性儲存 裝置)為首,其出口價值為 53,677,555 元,佔臺北自貿港區出口至海西經濟區總價值之 21.7%。

其次為被動電子元件製造業(多層陶瓷介質電容器),價值為 45,477,453 元,佔總價值之 18.4%。

接下來依序為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其他影像放映機)(37,037,845 元,15.0%)、電池及其他電 力設備業(靜電式變流器)(28,699,220 元,11.6%)、半導體業(積體電路) (20,753,546 元,8.4%)、

照明設備及家電製造業(零件)(16,466,214 元,6.7%)。前六大產業之合計價值百分比佔臺北自 貿港區出口自海西經濟區總價值之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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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他製造業(安全帽)(1,894,265 元,8.7%)、不織布及其他紡織品業(外層為塑膠布或紡織材 料者)(1,599,312 元,7.3%)、自行車及其零件業(車架及叉及其零件)(1,314,140 元,6.0%)、照 明設備及家電製造業(其他家用電動用具) (851,393 元,3.9%)。此六大產業之合計價值百分比 (135,555,435 元,8.0%)、專用機械設備製造業(具有特殊功能之機器及機械用具) (119,460,003 元,7.1%)。前四大產業之合計價值百分比佔臺中自貿港區出口自海西經濟區總價值之 44.1%。 及組裝製造業(偏光性材料所製之片及板)(40,755,955 元,14.4%)、非鐵金屬製造業(鋅合 金)(32,946,936 元,11.6%)、半導體業(積體電路) (23,840,855 元,8.4%)、化學材料製造業(酚 或酚醇之鹵化、磺化、硝化或亞硝化衍生物) (20,214,647 元,7.1%)、金屬加工用機械製造業(電 力(包括電熱氣體)、雷射或其他光或光子束、超 音波、電子束、磁脈波或電漿弧軟焊、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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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處理單元及一輸入、輸出單元,不論是否組合者)或 847149(其他,具系統形式者)等目除 外之處理單元,在同一機殼內不論其是否含有一個或兩個下列形式之單元:儲存單元、輸入 單元、輸出單元)為首,其進口價值為 1,416,307,400 元,佔基隆一般港區自海西經濟區總價值 之 6.8%,其次是液晶面板及組裝製造業(液晶或發光二極體顯示之指示面板),其進口價值為 1,297,991,700 元,佔整體重量之 6.2%。接下來依序為重電及電線電纜業(點火線組及其他車 輛、飛機或船用線組)(1,047,931,000 元,5.0%)、瓷金製品製造業(未裝配工具用之板、桿、刀 尖及類似品,瓷金製者)(743,104,200 元,3.5%)、通訊產品製造業(監視器及投影機,未裝有 電視接收器具;電視接收器具,不論是否裝有無線電廣播接收機或音、影錄或放器具者) (627,822,400 元,3.0%)、金屬製品製造業(混凝土用,築路或鐵路用及其他路基用卵石、礫石、

碎石、海濱沙石(巨礫)及火石(燧石),不論是否加熱處理;舖路碎石或熔渣或類似工業廢 料,不論是否與號列別第一部分所列之材料混合;加瀝青舖路碎石;石粒、細碎石及石粉,

列入第 2515 (大理石、石灰華、石灰石及其他石灰質紀念碑用或建築用石,其視比重為 2.5 或以上者,以及雪花石膏,不論是否用鋸或其他方法略加修整切割成長方形(包括方形)板 塊)或 2516 (花崗岩、斑岩、玄武岩、砂岩及其他紀念碑或建築用石,不論是否用鋸或其他方 法粗切成長方形(包括方形)之板塊)節,不論是否經加熱處理) (612,575,100 元,2.9%)、礦 業及土石採取業(各種天然砂(第二十六章之含金屬之砂除外),不論是否著色) (582,766,600 元,2.8%)、重電及電線電纜業(專用或主要用於第 8535 (電路開關、保護電路或聯接電路用之 所列之電訊交換器具除外)節所列器具之零件) (515,718,800 元,2.5%)。前八大產業之合計價 值百分比佔海西經濟區進口基隆一般港區之32.6%。

從基隆一般港區出口至海西經濟區之價值以化學製品製造業(以合成聚合物或經化學改 質之天然聚合物為基料之漆類及凡立水(包括瓷漆及亮漆),經分散或溶解於非水媒質者為首,

其出口價值為1,357,199,700 元,佔基隆一般港區出口至海西經濟區總價值之 5.4%。其次為紡 織業(供紡織或類似工業用者),價值為 1,104,822,900 元,佔總價值之 4.4%。接下來依序為紡 紗業(支數在 232.56 分德士及以上,未達 714.29 分德士(公制支數超過 14 支,但不超過 43 支)者) (1,021,994,100 元,4.0%)、紡紗業(含彈性紗重量在 5%及以上,但不含橡膠線 者)(956,201,000 元,3.8%)、鋼鐵基本工業(厚度 0.5 公厘及以上,但不超過 1 公厘者)(783,599,800 元,3.1%)、鋼鐵基本工業(厚度小於 0.5 公厘者)(678,652,800 元,2.7%)、通用機械設備製造 業(空氣泵或真空泵、空氣壓縮機或其他氣體壓縮機及風扇;含有風扇之通風罩或再循環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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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是否具有過濾器均在內)(559,285,300 元,2.2%)。前七大產業之合計價值百分比佔基隆一 般港區出口自海西經濟區總價值之25.6%。 414,296,100 元,佔臺北一般港區自海西經濟區總價值之 15.8%,其次是礦業及土石採取業(混 凝土用,築路或鐵路用及其他路基用卵石、礫石、碎石、海濱沙石(巨礫)及火石(燧石), 業及土石採取業(各種天然砂(第二十六章之含金屬之砂除外),不論是否著色) (184,809,700 元,7.0%)、礦業及土石採取業(原石或略加修整)(165,859,800 元,6.3%)、礦業及土石採取業(混 凝土用、築路用或鐵路用及其他路基用卵石、礫石、碎石,海濱沙石(巨礫)及火石(燧石), 不論是否經加熱處理)(148,087,900 元,5.6%)、原石或略加修整(124,303,700 元,4.7%)、礦業 及土石採取業(各種天然砂(第二十六章之含金屬之砂除外),不論是否著色)(104,942,800 元,

4.0%)、礦業及土石採取業(混凝土用、築路用或鐵路用及其他路基用卵石、礫石、碎石,海 濱沙石(巨礫)及火石(燧石),不論是否經加熱處理)(94,261,800 元,3.6%)、礦業及土石採 取業(長石)(53,191,400 元,2.0%)。前九大產業之合計價值百分比佔海西經濟區進口臺北一般 港區之57.2%。

從臺北一般港區出口至海西經濟區之價值以礦業及土石採取業(金剛砂、天然鋼玉(石)、

天然柘榴石及其他天然研磨料)為首,其出口價值為 225,499,600 元,佔臺北一般港區出口至 海西經濟區總價值之10.5%。其次為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石油及提自瀝青礦物之油類,但原 油除外;以石油或瀝青質礦物為基本成份之未列名製品,其含石油或提自瀝青質礦物之油以 重量計達70%及以上者;廢油),價值為 178,412,100 元,佔總價值之 8.3%。接下來依序為化 學材料製造業(對苯二甲酸及其鹽類)(166,666,100 元,7.8%)、化學製品製造業(明膠(包括矩 形(含正方形)片狀明膠,不論是否經表面加工或已著色)及明膠衍生物;魚鰾膠(魚氣囊 膠);其他動物膠,屬第 3501 (酪蛋白,酪蛋白酸鹽(酯)及其他酪蛋白衍生物;酪蛋白膠) 節之酪蛋白膠除外)(134,409,800 元,6.3%)、化學製品製造業(聚酯製)(128,742,600 元,6.0%)、

陶瓷玻璃石材及其製造業(實驗室、化學或其他工業用陶瓷製品;陶瓷槽、桶及類似之農業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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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器;陶瓷罐、缸及類似品,供搬運或包裝貨物用者)(88,767,900 元,4.1%)、陶瓷玻璃石材 及其製造業(玻璃纖維(包括玻璃絨)及其製品(例如︰玻璃紗、纖維織物))(84,348,900 元,

3.9%)、化學材料製造業(其他方法鍍或塗面者)(66,256,400 元,3.1%)。前八大產業之合計價值 百分比佔臺北一般港區出口自海西經濟區總價值之49.9%。

7. 臺中一般港區對海西經濟區之進出口價值分析-依產業類別

表 5-7 為民國 100 年臺中一般港區對海西經濟區之價值統計表,由表知,從海西經濟區 進口至臺中一般港區之價值以自行車及其零件業(車架及叉及其零件)為首,其進口價值為 1,391,181,900 元,佔臺中一般港區自海西經濟區總價值之 17.0%,其次是金屬製品製造業(鐵 屬廢料及碎屑;重熔用廢鋼鐵鑄錠),其進口價值為 480,421,800 元,佔整體重量之 5.9%。接 下來依序為礦業及土石採取業(各種天然砂(第二十六章之含金屬之砂除外),不論是否著色) (289,632,800 元,3.5%)、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監視器及投影機,未裝有電視接收器具;電視 接收器具,不論是否裝有無線電廣播接收機或音、影錄或放器具者) (236,178,600 元,2.9%)、

礦業及土石採取業(混凝土用,築路或鐵路用及其他路基用卵石、礫石、碎石、海濱沙石(巨 方形)之板塊)節,不論是否經加熱處理) (210,332,500 元,2.6%)、汽車及其零件業(第 8701 (曳 引車(不包括第 8709 (自力推動工作車輛,供工廠、倉庫、碼頭或機場短距離運輸貨物未裝 有叉舉或搬運設備者,拖拉車供火車月臺使用者;上述車輛之零件)節所列者))至 8705 (特種 機動車輛(如︰修護車、起重機車、救火車、水泥攪拌車、道路清潔車、灑水車、機動工場 車、放射線車),但主要設計供載客或載貨者除外)節機動車輛所用之零件及附件) (204,335,500 元,2.5%)、造紙業(衛生紙或面紙之原紙、紙巾或紙餐巾之原紙及類似之供家用及衛生用紙 之原紙、纖維素胎及纖維素紙,不論是否皺摺、壓紋、打孔、表面著色、表面裝飾或印刷處 理,捲筒或平版者均在內)(176,077,600 元,2.1%)、鋼鐵基本工業(釩鐵)(170,167,400 元,2.1%)。

前八大產業之合計價值百分比佔海西經濟區進口臺中一般港區之38.5%。

從臺中一般港區出口至海西經濟區之價值以農、林、漁、牧業(其他活植物(包括根),

插穗及裔芽;菇類菌種)為首,其出口價值為 51,107,010,000 元,佔臺中一般港區出口至海西 經濟區總價值之 56.7%。其次為化學材料製造業(二氧化矽),價值為 5,724,075,700 元,佔總 價值之 6.4%。接下來依序為化學製品製造業(油墨,書寫或繪畫用墨水及其他墨類,不論是 否經濃縮或為固體者) (2,909,132,100 元,3.2%)、有機界面活性劑(肥皂除外);界面活性製 劑,洗滌製劑(包括輔助洗滌製劑)及清潔製劑,不論是否含肥皂,第 3401 (肥皂;作肥皂 用途之有機界面活性劑產品及調製品,呈條、塊或壓成其他形狀者,不論是否含有肥皂;供 清洗皮膚用之有機界面活性劑產品及調製品,呈液狀或乳霜狀且為零售包裝者,不論是否含 肥皂;以肥皂或清潔劑浸漬、塗佈或被覆之紙、填棉、氈呢及不織布)節製品除外)(2,425,854,900

插穗及裔芽;菇類菌種)為首,其出口價值為 51,107,010,000 元,佔臺中一般港區出口至海西 經濟區總價值之 56.7%。其次為化學材料製造業(二氧化矽),價值為 5,724,075,700 元,佔總 價值之 6.4%。接下來依序為化學製品製造業(油墨,書寫或繪畫用墨水及其他墨類,不論是 否經濃縮或為固體者) (2,909,132,100 元,3.2%)、有機界面活性劑(肥皂除外);界面活性製 劑,洗滌製劑(包括輔助洗滌製劑)及清潔製劑,不論是否含肥皂,第 3401 (肥皂;作肥皂 用途之有機界面活性劑產品及調製品,呈條、塊或壓成其他形狀者,不論是否含有肥皂;供 清洗皮膚用之有機界面活性劑產品及調製品,呈液狀或乳霜狀且為零售包裝者,不論是否含 肥皂;以肥皂或清潔劑浸漬、塗佈或被覆之紙、填棉、氈呢及不織布)節製品除外)(2,425,854,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