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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原住民族師資相關政策之發展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臺灣原住民族師資相關政策之發展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我國原住民師資相關政策在近年來做了許多重大修訂,當中包括本研究所 欲探討之師資甄選與聘任政策和師資培育相關政策,因此,在第一節,先探討 原住民師資相關政策之發展,接著第二節因為紐西蘭原住民文化發展脈絡與臺 灣原住民文化發展脈絡相似,而選擇以紐西蘭原住民族師資培育政策之發展作 為討主要國家原住民族師資培育政策發展之借鏡,最後,第三節探討原住民族 師資之相關研究。

第一節 臺灣原住民族師資相關政策之發展

我國對於原住民族師資相關政策發展之階段,較無統一的階段分類,本研究 之政策階段分類是參考周惠民(2008)提出之原住民升學優待政策的發展之三個 階段,第一階段為1946 年到 1987 年(解嚴之前)、第二階段為 1984 年到 2001 年(解嚴之後)、第三階段為2001 年至今,並參考相關研究(何光明,2017;宋 神財,2007;教育部,2020;鍾興華,2013)進行統合,將師資相關政策發展之 分為四階段,第一階段為1987 年解嚴之前、第二階段為 1987 年至 2001 年、第 三階段為2001 年至 2019 年、第四階段為 2019 年至今。

壹、 1987 年解嚴之前

在民國初期,原住民不論是在經濟、政治、社會或是文化方面,都屬較為弱 勢之族群,從各個有關教育的重要指標來看,原住民與漢人有著相當的落差,為 了消弭這些差距,政府制定了許多優待政策,而本階段對原住民的優待政策,其 根本的目的主要是讓原住民學生能透過升學加分來達到社會流動,提高在各個教 育階段的入學率,以此鼓勵原住民族籍學生升學,拉近原漢學生間的差異,落實 教育機會均等之理想。

具體之政策有1946 年,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為獎勵原住民族青年升學,並 培養山地國民學校師資,由每縣保送國民學校六年制之學生30 人,選送原住民 族優秀青年免費保送師範、職業及普通中學,並在1948 年,臺灣省政府制定《臺 灣省中等學校山地學生獎學金給予辦法》,選送原住民族優秀學生公費就讀師範、

職業、普通中學。此外,於1950 年時,臺灣省政府教育廳頒發《臺灣省師範學 校四年制簡易師範附設補習班暫行辦法》,此辦法將各縣考選保送之原住民族學 生先送補習一年後,始正式升學進入簡易師範科,但此班於1952 年起即停招(教 育部,2020)。

除了保送制度以外,為了保障原住民族籍的師資培育,還有專班式的簡易師 範山地班,在1945 年,臺灣光復初期,臺灣的原住民族籍小學師資培育政策一 直都是依附在主流一般教師之師資培育政策底下,所以導致在學習體制之上與一 般師資培育機制並無任何顯著之差異,唯一有顯著差異的點是刻意安排,在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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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教育,改為多元化、儲備與甄選制的師資培育(教育部,2020;黃嘉莉,2008)。

此外,根據《師資培育法》的頒布,於1998 年總統令制定公布《原住民族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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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原住民族一般師資培育與公費師資培育之議題,提出相關的政策方針(教育 部,2012)。

以下為教育部(2012)所提出之《中華民國師資培育白皮書》對一般師資培 育與公費師資培育,所提出之政策方針。

一、一般師資培育

(一)原住民師資生需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並且參加通過教育實習、教 師資格考試,且在最後,於教師甄選中脫穎而出,方能成為正式教師。

(二)本土教育、原住民族教育與多元文化教育皆已納入相關課程,也在師 資職前教育課程中,新增相關知能規定。

(三)於2019 年起,全臺逐步採用十二年國教,108 課綱。其核心重點為素 養導向之教學與師資培育課程,當中根據2018 年所公告之《中華民國教師專業 素養指引—師資職前教育階段暨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且依據2017 新修訂之

《師資培育法》作為基準,各學校於2019 年起需致力於讓學生能夠在生活情境 中進行學習,並能夠將所學之知識用於生活情境,習得較為統整性的原住民族語 之法展與知識。

二、公費師資培育

此時公費師資培育須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第 23 條與第 31 條以及

《師資培育法》第14 條之規定進行辦理:

「公費留學並應提供名額,保障培育原住民之人才;其辦法,由中央教育主管機關 定之。」

「為保障原住民族教育師資之來源,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應協調各師資培育之大學保 留一定名額予原住民學生,並得依中央教育主管機關及地方政府之原住民族教 育及族語師資需求,提供原住民公費生名額或設師資培育專班。前項原住民公 費生取得教師證書後,應由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或地方政府分發至學校服務,其 族語專長應與分發任教學校之需求相符。原住民學生參與師資培育之大學公費 生公開招生或校內甄選時,應取得中級以上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證明書;原住民 公費生畢業前,應取得中高級以上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證明書。」

「師資培育以自費為主,兼採公費及助學金方式實施;公費生畢業後,應至偏遠或 特殊地區學校服務。各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國家語言公費生培育者,應配合主 管機關所提需求,開設國家語言及其相關文化課程。助學金受領之資格、審查、

數額、經費之編列、公費之數額、公費生公費受領年限、應訂定契約之內容、

應履行及其他相關事項之義務、違反義務之處理、分發服務之辦法,由中央主 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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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重於教學培訓的「原住民教育:為了和解的教育」(Indigenous Education: Education for Reconciliation)原住民教育碩士專班(The Graduate Diploma in Advanced Professional Studies in Education, GDE),其特色為將原住民與西方觀點結合,並 有部分課程授課地點是選在部落內進行授課,方便與當地住民教學與學習(駐溫 哥華辦事處教育組,2017)。而美國師資培育強調師資生必須有兩種文化與語言 的理解和關懷,其特色課程有如美國阿拉斯加Fairbank 大學所推動,稱之為「阿 拉斯加偏遠地區革新方案」(Alaska Rural Systemic Initiative, AKSRI)的文化回應 課程,具體課程如Dine 學院師資培育課程,當中包括 Navajo 族與印地安研究與 Navajo 語言學等許多文化課程,但這些文化課程只在原住民族人口數佔多數之 地區才得以呈現,甚是可惜(陳枝烈、周惠民,2012;葉川榮、李真文、陳盛賢,

2013)。最後,紐西蘭政策發展在近期正從雙文化的階段往多元文化的階段發展

(周維萱,2004;洪蕙芝,2015),並在師資培育上注重毛利語的教學,甚至有 以毛利語作為雙語沉浸式教學的毛利雙語及沉浸式教學教育學士後文憑課程(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