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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民間的神明信仰

第三章 臺灣閩南諺語中的神明信仰

第一節 臺灣民間的神明信仰

臺灣民間所崇拜的神祇繁多,除了先民由大陸承繼的原鄉神明信仰外,在臺 灣,人們還繼續著「造神運動」!許多新興的宗教與新的神格不斷出現。此一現 況,學者已多有探討18。這種多神的現象,實是為了滿足人民的需要,民間信仰 才有許多不同的神祇供人們祈求,而其中多數都已超越了單純的信仰,成為生命 禮俗的一部份,也成為臺灣民間信仰的特色之一(劉還月,1999:63)。

在宗教信仰形成的過程中,鬼魂信仰、神明信仰並非同時產生,原始的人們 信仰的是「鬼」,「神」是由鬼魂信仰而產生的。張勁松在《中國鬼信仰》(1993:

4-8)一書中,從文字學、語言學以及民俗事象來作考證,說明鬼魂信仰比神信仰 來得早。他認為漢文化中的「神」,是由「申」字孳乳而來。他舉出《說文解字》

釋「申」為證:「申,神也,七月陰氣成體自申束,從臼自持也,吏臣鋪時聽事,

申旦政也」,並引證《風俗通》與桂馥、于省吾的說法,說明「神」這個字,是 從象徵雷電的「申」字演變而來的;而神的觀念,則是由「雷電信仰」引申出來 的。

在《說文解字》中,「神」似乎不是很圓善的靈體,因為祂還會在人間作祟 致禍,鄭志明在〈從《說文解字》談漢字的鬼神信仰〉 (2001:8-16)中舉了幾個 例子來說明:

18 關於「新興宗教」的研究,請參見鄭志明,1999.1,〈臺灣「新興宗教」的文化特色 (上)〉,

《宗教哲學》,5.1:175-190。 鄭志明,1999.4,〈臺灣「新興宗教」的文化特色(下)〉,《宗教 哲學》,5.2:170-188。董芳苑,1983,〈臺灣新興宗教概觀〉,《臺灣民間信仰之認識》,臺北:

永望文化事業,頁 205-227。瞿海源,1988,〈探索新興宗教現象及其相關問題,《氾濫與匱乏—

八十年代社會評論》,臺北:允晨文化公司,頁 371-378。關於新的神格出現的問題:董芳苑,

1982.12,〈臺灣民間信仰之認識〉,《臺灣文獻》,33.4:93。

祟,神禍也。從示出。禍,害也,神不福也。從示咼聲。祆,地反物為 祆也。從示芺聲。 ……《說文解字》中的「神」字,原是從「鬼」旁,

可見「神」字原先是從「鬼」字而來的,意謂鬼與神同具有著超自然的性 能,能治病也會致災,其福禍的屬性是不定的,人若是冒犯了神靈,也會 招來神禍。初期或許鬼與神是不分的,神還是會降災降禍的,對人事也會 佑與不佑,反映了人與神之間有著相感應的性質。

此段也說明了「神」字原是由「鬼」字而演變成的,可見「鬼」的觀念是較 早於「神」的19。初期時,鬼與神或許是不分的,但後來人們對鬼神的態度有了 清楚的界定之後,就有了惡鬼與善神的對立。鬼的靈力對人未必是有利,而且常 是有害的。神與鬼不同,也比祖先更高一層,神是一種對人有利的靈力。神靈能 幫助人們實現願望,共同成就人間的美善。神代表的是圓成的生命,不僅圓成了 自己,也可以用其靈力來圓成眾生。這也是人們喜神厭鬼的原因之一。

「神」是人性的投射,天上的神也具有人的形象與一切習性,因為神聖對象 的「神性」如果本質上不是人性,或者在神性中沒有任何一絲一毫的人性,那麼 神與人之間就沒有任何「共同語言」,不可能進行交際和交流,也就不會有任何 形式的宗教。一切宗教的神聖對象的性能,本質上都是人性的,只不過這種人性 在神聖對象身上被神聖化而已,這種現象在宗教學中稱之為「人性神格化」 。 人與神所不同的是,人必須遵循自然法則,神則是不受自然法則的超自然存在。

我們可以這樣說,宗教中的神性就是人的人性,神的本質就是人的本質,神靈觀 念的產生,是人通過想像力把人的人性和本質,異化或對象化為一個神聖對象的 結果,所以,不是神創造人,而是人創造神 (呂大吉,1993:171-173)。董芳苑 在論及臺灣民間信仰之特徵時,亦提出「擬人化神觀」的觀點,具體說明了民間

19 見《說文解字注》頁 439:「鬼申,神也,從鬼申聲」。

神明不但有尊稱、有形像、有食慾、有降誕、有住所、有從屬、有妻兒僕婢,甚 至還有經濟開銷(董芳苑,1984:144)。由此看來,人與神之間的差別,只是在 於「人身」而已,在「精神」需求上,並無太大差別。

什麼樣的人死後可以為神呢?「神」的形象雖是人創造出來的,但這種創造 也不是隨便妄作的。鄭志明(1997:10)認為:

成「神」,是有其客觀的文化標準。在傳統社會價值指標下,成神的標 準主要有二:一是儒家,一是道家。在儒家的標準下,凡是成神的,都已 具備著成人的道德實踐。這就是諺語中所說的:「生為正人,死為正神。」

正人與正神是經由道德人格一脈而成,即是生命不朽的方法,其方式有 三:立德、立功、立言。許多我們敬仰的神明,都是古代功臣、名將、聖 賢,祂們的背後代表著大忠、大義、大孝、大勇、大智等生命德性,而且 祂們也以這種德性來護佑人間。道家成神的標準則是側重在生命的超自然 體驗上,追尋個體無限超越的可能,抵達了與宇宙合一的生命歸宿。在這 種觀念下,生命的意義在於追求精神的永生,以修成正果的方式,讓生命 具有宇宙的能量,能超脫世俗的限制永恒常存,如此的生命形態也成為人 們膜拜的主神。

由此可知,「神」是由「人」修成的,「正人」與「正神」之間,就是以道德 實踐來聯繫,我們可以說,人可以修成神,神則代表了人間高尚的道德修養。

若用這種「人格神」的觀念來檢視臺灣閩南諺語中所出現的神明,就可以發 現許多有趣的現象:神與人一樣有喜怒哀樂,也有愛恨情仇,也會追求愛情,甚 至會因愛生恨,最有名的例子就是「大道公」與「媽祖」的故事。臺灣閩南諺語 中有一句:「大道公想灑媽祖婆的花粉,媽祖婆欲吹大道公的龍袞」,就是在說這 二位仙界怨偶的故事。大道公追求媽祖不成,日後在媽祖誕辰這一天要降雨洗祂 的花粉;媽祖也不甘示弱,在大道公生日時,也颳風吹開大道公的龍袍。這當然

是民間附會的傳說,但這是民間信仰文化中,將神「人格化」的典型,也可以由 此窺見民間文化可親可愛的一面。

臺灣居民大多來自閩粵,所以臺灣先民的宗教信仰習俗基本上亦多與閩粵相 似,但是受了外來文化與自然環境的影響,臺灣民間的信仰已與大陸地區不同,

所表現的文化,也與彼岸有所差異。臺灣閩南諺語就頗能反映這種事實,臺灣先 民用自己的社會文化觀點來詮釋他們心中神明的形象,將之表現在諺語中,可以 這麼說,臺灣閩南諺語中的神明形象,就是人們心中神明形象的轉化,所以我們 可由臺灣閩南諺語的研究,來探討臺灣人心目中的神明信仰,而能更進一步瞭解 在這島上的人民其社會與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