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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效益(Effectiveness):效益指的是排除其他外部因素後,計畫所達成的的預 期成果之程度,有三項判斷依據:計劃管理的有效性、檢驗計畫成果與判斷 外部因素,而有效性即是指投入的資源與活動是否能達成預期結果,產出是 否符合規劃所要求的品質。

3、 效能(Efficiency):效能指計畫運用資源以達成預期成果的效率,可以經濟 的角度分析是否投入最少的資源以達成預期成果。而計畫效能有三項判斷依 據如計畫投入能有效達成計畫成果、程序效能與合時性,其中,程序效能意 指行政管理的效率。

4、 永續性(Sustainability):永續性指的是開發援助者撤離資源後,計畫可持續 產生有利於合作夥伴與當地社會之成果,包含技術、商業、財務、經濟等,

或是合作單位之組織效能與管理品質隊計畫所作之承諾。

希望藉由相關指標來達成對外援助的有效性,提升計畫成效。而此同時,國 合會除了與區域開發組織合作,對發展中國家進行援助外,亦加強與東協國家的 互動,其中與泰國合辦國際研討會,尋求新的合作契機,以及參與緬甸鄉村地區 照明展,建立緬甸相關部會對國合會機制的初步認識,並建立未來洽談合作計畫 的基礎(國合會,2014)。

整體對外援助趨勢,隨著國際潮流而演變,除了以敦睦邦交、發揮人道救援 精神外,更開始注重有效性問題。在此同時,受援國的主體意識以及私部門的參 與即為重要的一環,我國對外援助早先多為敦睦邦交為主,近來亦多為技術合作 與無償援助,而整個對外援助金額亦不及其他大國,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援助 有效性為當前即須面對的問題。

二、 臺灣與緬甸的發展合作進程

緬甸自 1988 年逐漸開始對外開放,因其為亞洲的重要戰略位置,亦是東協 的核心區域,加上自然資源豐沛以及勞動人口多的優勢,日漸成為世界各國爭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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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的對象。中華民國在 1949 年與緬甸斷交之後,至今未有邦交關係,也因政 治因素,較國際社會在緬甸的發展合作較晚,以下將臺灣與緬甸的發展合作分為 官方的發展援助與民間的發展合作部份來探討。

(一) 官方發展援助

臺灣與緬甸的發展合作受到政治因素影響甚深,因緬甸與中國大陸已有相當 長的合作時間,臺灣受限於國際政治因素,一直以來與緬甸並沒有太多的交流與 發展,直至 2016 年才在緬甸設立「駐緬甸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但至今在官方 援助、發展合作的計畫上,仍未有太多的合作進展。

臺灣對外援助機構為半官方組織「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在臺灣 與緬甸交流之中扮演著相當重要的角色,2014 年國合會在緬甸設立辦事處,為 海外第一個設立的辦事處,自緬甸開放後,積極與緬甸進行發展合作活動,整體 對緬甸的援助項目依國合會的業務優先領域為公衛醫療、農業、教育、資通訊與 環境。在 2004 年,國合會與奧比斯基金會聯合推動「緬甸飛行任務」,與緬甸瓦 城眼睛及耳鼻喉科醫院合作,培訓當地及其他偏遠區域的眼科醫師,期望協助緬 甸解決失明問題(國合會,2004)。在人道援助部分,2008 年緬甸納吉斯風災,

國合會與財團法人靈鷲山佛教基金會以及當地非政府組織合作,協助緬甸仰光省 Htin Pon 村的 Htin Pon 小學重建鋼筋水泥的校舍,並幫助當地學童儘速復學(國 合會,2009);另有衛生署醫師所組成的 TaiwanIHA 醫療團隊與財團法人靈鷲山 佛教基金會及中華民國搜救總隊,共同前往災區,提供醫療援助服務(TaiwanIHA,

2008)。

農業為緬甸經濟發展的基礎,其可耕土地面積達 1822 萬公頃,緬甸雖山地 眾多,但亦有多數地區地勢平坦,加上河流湖泊縱橫全國,灌溉條件良好,氣候 亦適合作物生產,農業生產的條件得天獨厚,而其全國農業人口達 60%以上,故 緬甸政府非常重視農業開發,鼓勵外資投資農業,而臺灣「農友種苗有限公司」

即是台商至緬甸投資成功的案例,培育各種蔬菜瓜果的種苗,再銷售給當地農民

(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為一種雙邊或多邊的行政協議)的簽訂,但在 公部門之中,目前尚只有國合會與緬甸有實質上的合作。

1國際稻米研究所(International Rice Research. Institute,IRRI),1960 年成立,從事水稻研究與訓 練課程,為國際性的水稻種原庫。

當地農民免費醫療服務(外交部國際傳播司,2015)。2008 年緬甸納吉斯風災,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佛教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即帶領當地、臺灣、馬來西亞、泰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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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小結

國合會對緬甸援贈太陽能光電系統與照明設備,導入使用者付費機制,希 望藉以發展財務可行的營運模式及建議適合的融資機制,供緬甸政府參考的模 式;以及大同公司直接援贈太陽能光電/汲水系統設備,冀未來能打入緬甸市 場的模式,兩者皆對緬甸援贈,但就援贈效率、效果或是後續商機而言,可能 為兩種截然不同的結果。

加上臺灣對外發展長期受到「一中限制」的侷限,不管在投資或是援助方 面,常因官方身分因素受到阻撓,在緬甸的發展亦是如此。目前,官方與官方 的發展仍然未有太多進展,發展的方向亦受諸多限制。在此一情況下,若能將 官方發展與民間合作相結合,利用官方對外援助資源,結合民間合作之投資機 會與資源,以一種新興發展合作模式,發展雙邊經濟,達成發展合作之成效,

後續才能有更多的發展,甚至於實質經濟外交。

而本研究欲依此一觀點及問題,延伸出相關研究問題,冀以當前國際援外 趨勢、其他國家對緬甸之援助方式,以及公私部門對外援助投資模式的差異,

檢視臺灣對外發展援助的策略,找出臺灣發展援助改革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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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緬甸的發展合作與電力現況分析

本研究以緬甸作為對外發展援助案例,希望藉由此一新興經濟體與臺灣、各 國(組織)的援助發展合作,來檢視臺灣對外發展援助的策略,找出異同點,並 整理出更適合現今對外發展合作的趨勢。以下將以本研究對個案的研究、相關資 料彙整與訪談實證來進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