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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縣都市計畫工業區再生機制之建構

坑工二區 北深路

第二節 臺北縣都市計畫工業區再生機制之建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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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臺北縣都市計畫工業區再生機制之建構

透過第一節的分析,可以瞭解臺北縣的都市計畫工業區有部分呈現閒置荒 廢、歇業率偏高,甚至已轉做非工業用途使用,但仍有許多地區依舊具有很好的 發展潛力,適宜活化再生後,創造就業機會,促進整體都市的再發展。此外,臺 北縣城鄉局也針對都市計畫工業區的活化轉型,提出五大策略地區的構想,亦是 希望透過產業的轉型升級與政策的引導,加速老舊工業區之活化發展,以達到都 市永續發展之目標。因此,為加速老舊都市計畫工業區的再生,本研究兹透過專 家學者問卷分析,建構都市計畫工業區再生機制,以提出臺北縣都市計畫工業區 再生之策略,並提供臺北縣政府作為未來執行都市計畫工業區再生政策之參考。

一、都市計畫工業區再生機制之建構

本研究所指的工業區再生,係指針對適宜持續供工業使用之土地,協助其改 善園區整體的實質環境,以創造舒適的生產空間,提昇產業競爭力,同時能夠創 造就業機會,促進都市整體的經濟發展。因此,對於已不適於繼續從事工業生產 之地區,宜透過都市計畫變更程序,轉供其他土地使用,其變更所應探討的問題,

非屬本研究所專指之工業區再生。而依第四章之分析,可將都市計畫工業區的再 生機制整理如圖 5-49 所示,都市計畫工業區需要辦理再生的原因,可導因於實 質環境層面(如廠商設備老舊、必要性設施不足等),以及經濟發展層面(如產業缺 乏競爭優勢),惟土地使用分區之劃定並非限制土地永遠只能作單一用途使用,

若因時代環境之變遷,而不適宜作工業使用者,亦應視實際與未來發展所需,而 變更為適宜之土地使用。

排除不適宜作工業使用者,在考量財力與資源有限的情況下,仍應透過機制 選訂優先辦理再生之地區,並藉由這些個案達到示範性的效果,以增進其他工業 區對於辦理再生之信心,加速推動整體工業用地之活化再利用。而在策略研擬 上,一方面係要解決實質環境與經濟發展兩種層面所引發的課題,另一方面則係 要解決未來在執行上可能遭遇的課題,故透過問卷之分析,分別歸納出實質環 境、經濟發展,以及法令與政策等三個層面應採行之策略,以作為未來都市計畫 工業區再生執行上之參考。因此,本研究以下兹以臺北縣都市計畫工業區為例,

說明都市計畫工業區再生機制之執行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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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優先推動都市計畫工業區再生區位之選訂

受限於財力與資源有限,難以將都市計畫工業區全面性地辦理再生,因此必 須選訂適宜優先辦理再生之地區,以透過些個案之執行,達到示範性之效果,以 增進民眾辦理再生之意願。而根據第四章之分析,可知下列地區適宜推動都市計 畫工業區再生:

1. 配合政府產業發展政策投資之工業區

政府早期為促進地方經濟之發展,而選訂特定範圍開發為工業區,如樹 林工業區(樹(多)工四區)、土城工業區(土(頂)工一區)與林口工業區(林工二區) 等,皆為政府配合產業發展或為輔導違規工廠所投資設立之工業區,其因具 有較佳之產業區位,以及專責之服務中心,且開發時間已有 20 年以上,係 適宜辦理再生之工業區。

2. 生產行為不會對鄰近土地產生負面外部性之地區

工業區之發展很重要的考量關鍵在於如何降低負面外部性,以幾減緩對 周邊環境之影響,因此,相較於零星分布於住宅與商業區內部之工業區,面 積較大,範圍較廣,具有群集效益的工業區因不會對鄰近土地產生負面之外 部影響,故亦適宜推對工業區之再生,如土城(頂埔地區)、樹林(山佳地區)、

中和工一區、三重重工四區、新莊、八里、泰山與五股等都市計畫工業區因 面積較大,相較於零星的工業區,較適宜辦理再生。

3. 土地現況供工業使用,且仍可持續生產

許多工業區隨著都市的發展,往往已受到鄰近住宅區或商業區的侵入,

而影響整體生產環境。因此,針對現況雖已有閒置之情況,但仍以工業生產 為主之地區,為避免產業用地被其他分區侵蝕,實有必要辦理工業區之再 生,以促進都市整體之產業發展。

4. 交通可及性高,適宜原料與產品運送之地區

交通可及性係廠商設廠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如從第一節之分析可發 現,平溪、萬里、金山與貢寮等地之工業區,因地處偏遠,交通較不便捷,

可及性低,而導致工業區長期閒置至今。因此,位於交通可及性高之工業區,

因較易吸引廠商投資,應積極辦理工業區之再生,如近期捷運即將完工之蘆 洲、三重,以及正在興闢中之環狀捷運線所經過的工業區,如中和等地。

5. 土地雖受污染,但經整治或污染防制改善後仍可供工業生產之地區

土地污染係工業區再生所必須面對的課題之一,惟從國外的案例可知,

被污染之土地經過整治後,仍可持續供工業使用,甚至可規劃提供相關之服 務性設施與開放空間。因此,針對確認遭受污染之土地,應透過相關之整治 技術,控管污染之影響範圍,並應適度活化再利用,以避免造成土地資源的 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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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臺北縣都市計畫工業區再生機制之建構與研議

而為了促進資源更有效率地使用,若前述工業區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應 予以更為優先推動再生策略之執行:

1. 各項基礎設施老舊,無法滿足現行產業發展之需要

臺北縣境內之都市計畫工業區多已開發 30 年以上,除陸續有新的廠商 重新開發投資外,多數廠商設備與基礎設施均已窳陋老舊,且都市計畫工業 區因開發較早,缺乏相關基礎設施或服務性設施之留設,以致難以滿足現今 產業發展之需求,導致許多廠商移往科學園區或編定工業區等其他新近開發 之工業區投資。因此,為促進老舊工業區之活化再生,實有必要透過再生計 畫之執行,優先提供與改善各項基礎設施,以吸引廠商的投資。如三重、蘆 洲、五股等都市計畫工業區皆發展緊密,缺乏相關服務性設施,而難以吸引 新的廠商投資。

2. 土地閒置已久,廠商投資意願偏低之地區

雖然部分工業區土地閒置已久,但因其具有較佳的工業生產區位,如與 周邊土地相容性高、交通可及性高,或是配合政府產業發展政策所投資之地 區,因此應予以優先透過再生策略之執行,以吸引廠商的投資與再投資。

3. 園區內以缺乏競爭力的產業為主,且缺乏產業升級或轉型的能力

從第一節之分析可知,臺北縣主要的都市計畫工業區(如土城、樹林、

五股、新莊等)仍多以傳統產業為主,係附加價值相對較低、較不具競爭力 之產業,且鄰近地區又缺乏大專院校或研究機構,導致其更加缺乏產業升級 或轉型的能力。因此,為配合臺北縣工業區轉型之五大策略區發展構想,這 些主要的工業區應予優先辦理工業區再生,以加速產業轉型與升級之能力。

4. 位於都市內重要區位,且交通可及性高

部分都市計畫工業區可能位於都市內之重要區位,如鄰近捷運或火車等 大眾運輸出入口附近,或者屬該地區重要的產業生產用地,通常其交通可及 性較其他地區高,更容易吸引勞動力或產品之運輸,使其在產業發展上具有 較高的發展潛力,且其再生完成後,也比較容易成為重要之示範性案例,故 應予以優先辦理工業區之再生。

5. 廠房設備老舊,有礙生產環境安全與防災逃生之需要

相較於基礎設施老舊係屬於園區外部環境的改善,各廠商本身亦因開發 已久,其廠房呈現衰頹老舊之情況,若持續生產,將有礙整體生產環境之安 全性,且發生災害時,將可能導致重大之傷亡,故應予以優先辦理再生。

(二) 適宜變更供其他使用之區位分析

並非所有的土地皆適宜持續供工業使用,故透過第四章之分析,可得知以下 情況不適宜繼續供工業使用,得依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或是個案變更方式,據以變 更為適宜之使用分區,以促進土地資源的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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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與周邊土地之使用分區不相容

依第四章之分析可知,土地使用不相容,易產生外部性,係影響工業區 是否得以繼續使用最重要的關鍵。而早期工廠開發因多鄰近住宅,故劃設為 工業區後產生許多零星工業區分布於住宅區之情況,如板橋的板工十二區、

三重的重工一區,以及樹林的樹工十二與十四區等,且這些工業區現況歇業 率多超過 70%或是已無廠商從事生產,甚至部分土地已興建為住宅大樓或轉 作店面使用。

此外,部分工業區雖係從未來之發展趨勢予以劃設工業區,惟其卻易與 鄰近的使用分區產生衝突,如林口特定區之工六與工十一區雖係以輕工業與 無公共危險之重工業為主之甲種工業區,但因其緊鄰 3 處學校用地,未來若 開發完成,將可能對鄰近學生上學產生衝突與危險性,且該工業區目前歇業 已久,或是尚未開發,故建議得予以變更為更適宜之分區使用。

2. 現況已非工業使用,且易與工業使用產生衝突

此種情況以板橋都市計畫最為明顯,因區內的工業生產多已外移至鄰近 的中和、土城、樹林等地,故目前仍在生產使用的比例偏低,甚至多已興建 為住宅大樓或正辦理都市計畫變更(如板工七區已變更部分為商業區)。此

此種情況以板橋都市計畫最為明顯,因區內的工業生產多已外移至鄰近 的中和、土城、樹林等地,故目前仍在生產使用的比例偏低,甚至多已興建 為住宅大樓或正辦理都市計畫變更(如板工七區已變更部分為商業區)。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