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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教學理論

在文檔中 中 華 大 學 (頁 37-41)

第二章、 文獻探討

2.4 英語學習與教學

2.4.2 英語教學理論

在臺灣學習英語與學習國語或母語,基本上是透過不同的方法與途徑來進行的,

因此,在教學法上也會有所不同。而針對非母語的學習者所進行的語言教學方法,從 1840-1940 年間盛行之「文法翻譯法(Grammar-Translation Method)」開始,已有許多 研究。根據林壽華著(1996)《外語教學概論》的歸納就有 18 種之多。如下表 2-10 所示。

而根據 Diane Larsen-Freeman 作,毛佩琦譯《英語教學法大全》之歸納,則將英 語教學法沿革規劃為十大英語教學法,分別為:文法翻譯法、直接教學法、情境教學 法、聽說教學法、團體語言學習法、默示教學法、肢體反應教學法、暗示反應教學法、

溝通式教學法、自然教學法等。

表 2-10 語言教學法歷史概述

語言教學法 年代 語言能力

代表人/機構 聽 說 讀 寫

文法翻譯法 1780-1920 * * Latin Grammar School 直接教學法 1780-1960 * * * * Berlitz School

聽說教學法 1950 * * * 認知教學法 1950 + + + +

教學方式/模式:

諮詢學習/群體語言 1955 + + * * Curran

全身回應法 1960 + + Asher

密集教學課程 1970 + + Dartmouth College 建議教程教學法 1970 + + Lazanov

同化模式教學 1976 Shumann

功能/觀念性教程 1976 Commission of Europe 自然教學法 1977 + + Terrell

監督模式教學 1977 + + + + Krashen 純熟度教學 1979 + + + + ACTFL

了解教學法 1981 + + Postovsky & Winitz 溝通/交談實力 1981 Johnson & Morrow 淺移默化法 1983 + + Gattegno

發問教學法 Freire

折衷教學法

附註:+為主要強調重點 *為次要強調重點

資料來源:林壽華,外語教學概論 (1996, p.50)

經過閱讀相關文獻後,研究者歸納(林壽華,2000;張馨如,2008)等人之研究

自然教學法等五種教學法再實際教學操作上最容易使用,也最常為教學實務者使用,

茲將其列表,如下表 2-11 之說明。

每一種教學法都有其獨特功能與局限,適才適用應是最高的指導原則。研究者認 為教師應視學生需求與整體狀況,例如,課程內容、教學目標、學生先備能力等各種 因素,運用適當的教學法來進行課堂活動,藉以幫助學生順利學習。

表 2-11 常用英語教學法說明

方法/理論 說明

1、文法翻譯法

(grammar-translation method)

重視字彙與文法訓練,用於訓練學生的英語閱讀與 書寫能力為主,較不重視聽與說的部分。

字彙訓練方面:以習得文章常出現的字為主。文章 旁(後)輔以母語對應翻譯字詞,之後並施以母語/英語 交互翻譯的練習。

文法訓練方面:注重文法規則、句法與詞類變化,

也會在文章旁(後)詳細列出文法規則。

2、直接教學法(direct method)

注重培養學生聽、說能力。最大特色是不使用母語。

直接以英語進行教學;新單字、詞、片語,短句等則使 用學生既有知識進行教學。教學實務上,常藉由實物、

圖片、動作、表演和戲劇等來協助學生瞭解語意,進而 將英語的聲音和概念直接連結起來。

目標是「培養學生之會話能力」,有必要時才對學生 說明文法規則。教學步驟為:聽、說,再讀、寫;學生 若犯錯,教師會加以修正,同時,課堂不使用學生的母 語(在台灣指國語),也不講解文法結構。(黃祺庭,2005)

3、聽說教學法(the audio-lingual method)

教學理念為:聽、說教學優先於讀、寫教學。強調 發音的正確與機械化的句型練習。其特徵是:重視結構

(form)與形式(structure),包括時態、語法規則與句 子結構,卻較不重視句子的意義(meaning)。

目標是「透過背誦與模仿,讓學習者培養出一套語言 習慣,使其能不假思索,即能說出正確的語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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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聽說教學法之教學活動,一般使用「對話

(dialogues)或機械式練習(drills)」的方式,讓學生經 由大量的重覆練習,進而熟記該套語言。教學過程注重 模仿(mimicry)和記憶(memorization)以及英語句型 重複練習,並嚴格要求發音、字型以及學習的次序。

4. 溝通式教學法

(communication language teaching)

教學理念為:重視學生英語溝通能力的培養,而非 熟練英語之語言結構。

主張在原有的教學技巧中,增加了一些具意義性、

強調溝通的教學活動,例如:角色扮演、問題解決、配 對練習、小組互動等。

教學目標是學習者必須要具備語言或語法能力,除 了要知道如何組成句子外,也必須兼具社會語言的溝通 能力(黃祺庭,2005)

5. 自然教學法(natural approach)

依據 Krashen 的第二語言習得理論(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而建立之教學法。課程設計重點以:「能培 養基礎的口語、書寫溝通能力;能切合學生的興趣與需 要;以及題材能降低學習焦慮、增進友好,以及輕鬆上 課的氣氛等為大方針」,而不以文法為課程重心。

課程內容設計以「i + 1」(i)表示學生目前的程度,

1 表示比學生目前程度稍高一些的學習內容,是為該階段 學習之重點)和「可理解」的內容為原則。

實務教學上,教師必須給予大量可理解的聽讀內 容,引導學生渡過開口溝通前的沉默期(silent period)

在閱讀教學方面,建議進行大量閱讀有趣,而且是

「可理解」的文章。如是,才是唯一能提高閱讀能力的 方式,這在第一和第二語言的研究上都有大量的證據支 持這個觀點。同時,自然教學法也重視學生的學習心理,

強調要提供一個低焦慮的學習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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