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三節 華人工作者之人際壓力因應
經由前述回顧,重新審視 Lazarus 與 Folkman (1984)的研究,本研究認為造 成東西方因應策略差異的主因在於個體對壓力事件之評估。過去研究已提出不少 個體在評估階段時所考量的向度,如:對自尊的威脅、對幸福感的威脅、挑戰、
控制信念等(Folkman et al., 1986; Peacock & Wong, 1990),然而在評估華人組織 中之人際壓力源時,華人的社會取向、集體主義、和諧價值、社會行事規範以及 中庸思維皆可能為個人考量因素與行動基準,這些也是過去研究缺少的部分。舉 例來說,社會取向中的關係取向意指關係的雙方必須遵守角色規範行事,以維持 關係的和諧;而權威取向則是指個人對於群體的權威與權力差距認知(楊國樞,
1993),因此在人際壓力情境中,對方與個人的關係以及個人對於對方權威接受 的傾向,都將決定個體該如何應對。集體主義則是指個人會以團體利益為重,有 時需要為了滿足團體要求而犧牲個人權益,才能維持團體與社會的和諧(Ho, 1979);再舉社會行事規範中做人與維護面子為例:做人為一個人在社會中處理 同他人、同社會的關係,表現自己、發展自己的過程和結果(彭泗清,1993)。
做人包括道德上的自我完善與功利上的適應社會,兩個涵義雖有些許衝突,但兩 者應相輔相成才能做成「人上人」。換句話說,當華人在評估如何因應人際壓力 時應會考慮做人之道。另一方面,「面子」一詞可以成為一個人社會行為的評斷
標準,而華人在生活中也會因面子需求做出維護與整飾面子的行為(朱瑞玲,
1991),但除了維護己身面子,華人亦會顧及他人面子,而採取消極隱忍的方式,
以避免發生衝突(黃囇莉,1999;Hwang, 1997-1998)。
綜觀上述華人人際互動法則,本研究認為和諧為華人人際互動最主要的特色 之一,維護和諧亦是華人生活中極為重要的問題,黃囇莉(1999)將和諧區分為 實性與虛性,所謂實性和諧意指兩人之間和合如一的和諧狀態,實中帶虛的和諧 是指和諧中可能潛藏著導致不和的因子,只是尚未察覺或觸動。而虛性和諧則是 表面上維持和諧,檯面下卻暗藏不和。如何將檯面下的不和慢慢化解,就牽涉到 和諧的虛實辨識與轉化。黃氏認為為了達到不同的和諧境界或目的,因其涉及之 和諧觀不同,所強調的原則或方法自有所差異。其研究將這些保持或避免不和的 方法,稱為和諧化,並分為四個層次:個人內在、關係倫理、社會規範、功效思 慮。如在個人內在層次,自然無為、精神超越、道德積累與自我節制即為和諧化 的方式;在社會規範層次中,依循正統權威、依法行事、順應天理即為和諧化的 方式。然而每種和諧化方式皆有其限制,當不易達成和諧時可能造成負面影響,
此論述即與本研究之人際壓力源呼應。但無論在個人、人際或社會層次,追求和 諧皆為華人明確的終極目標。
此外,Leung 等人(2002)也從和諧觀與儒家思想來探討華人的衝突管理,
提出和諧雙元模型,將和諧動機分為促進和諧動機與分裂規避動機,前者反映價 值觀取向,個人會主動面對衝突以達成和諧;後者反映工具性取向,會避免任何 有可能導致關係緊張或終結的行為,因此,本研究亦認為個人和諧動機將會影響 到人際壓力的評估。最後,在和諧的基礎之上,華人文化具有一個獨特的思維系 統,亦即中庸思維,最早中庸被認為是一個後設認知層次的「實踐思維體系」, 一個個體如何處理日常生活事件的監控系統(楊中芳、趙志裕,1997),包括八 個主要的子構念:靜觀其變、以和為貴、兩極思維、大局為重、合情合理、以退 為進、著重後果、不走極端。然而最初的構念化過於龐雜,後續學者對於中庸有 各自的看法,本研究認為吳佳煇與林以正(2005)的定義與本研究所探討之人際
互動較為契合,其強調的中庸思維為個人在特定情境中(如:在團體中大家有不 同意見時)思考如何整合外在條件與內在需求,並採取適切行動的思維方式。以
「權」與「和」作為其理論核心,「權」意指認清外在的訊息與自己本身的內在 要求,並詳加考慮;「和」則包含兩個面向,一為個人整合外在環境的訊息與內 在個體的想法,二為以不偏激以及和諧的方式做為行動的準則。因此,這種由多 個角度來思考同一件事情,在詳細地考慮不同看法之後,選擇可以顧全自我與大 局的行為方式,對於華人如何因應人際壓力亦有所影響。
綜合上述對於華人人際互動法則的回顧,本研究認為華人在人際互動中主要 以關係的和諧為重,因此在思考華人組織中人際壓力因應內涵時,試圖從過往和 諧與衝突解決的文獻,找出可能的因應方式,以下則回顧過去華人衝突解決模式 的研究。
首先,Hwang(1997-1998)提出華人之衝突解決模式,考量華人注重和諧 的文化價值,黃氏修改 Hall(1969)之衝突解決的兩個分類向度,考量儒家思想、
道家思想與傳統農業社會結構,將華人注重和諧的文化價值納入衝突解決模式中,
以「維持/忽視人際和諧」與「追求/拋棄個人目標」作為分類向度,最後分為五 類衝突解決反應(如圖 1 所示)。此模式的基本假設為:當兩個人的目標產生衝 突時,個人會自問是否要維持人際和諧以及是否要追求個人目標。若個人為了維 持人際和諧而放棄個人目標,則個人可能做出忍讓的反應。若個人追求個人目標、
漠視人際和諧,則個人可能做出面對的反應。若個人追求目標的同時,也想維持 人際和諧,則個人可能做出陽奉陰違的反應。若個人重視維持人際和諧,也願意 在目標上讓步,則個人可能做出妥協的反應。若個人漠視人際和諧與達成目標,
則個人可能做出爭吵的反應。其中陽奉陰違為獨特、與西方不同的衝突解決方式,
個體為了要維持人際和諧,在公共場合時會同意其他人的意見,但私底下仍為了 追求自身目標而行動。另外,黃氏的研究中也提到若兩人之間情感性關係成份較 少、工具性關係成份較多時,第三者的介入也是可能的衝突解決模式之一。
圖 1:華人之衝突解決模式 資料來源:Hwang, K.K. (1997-1998)。
同樣地,黃囇莉(1999)的研究也提及了有關實性衝突的化解方式(如圖 2 所示),實性衝突是指兩方的爭議或爭取純粹針對具體可變的事由,如資源的爭 奪等,而衝突過程中難免牽絆情緒等與事件無關的因素,這種衝突稱為實中帶虛 的衝突。藉由兩個軸向(X 軸代表對方的利益或意見,Y 軸代表己方的利益或意 見)分出四種衝突化解方式:抗爭、協調、忍讓、退避。抗爭為一種爭取己方利 益或維護己方立場,不斷聲張自己的主張或權益,並不惜削弱、抨擊對方的方法;
協調則是一種對於雙方皆有利的衝突處理方式,是最有建設性也是理想性最高的 方法;忍讓為一種放棄己見,順從對方或是犧牲己利,成全對方利益的作法;退 避為一種對雙方皆不利的處理方式,雖然表面看似平靜,衝突淡化,但卻內隱著 傷害未被解決。退避與忍讓雖然都不利於己,但退避除了不會乾居於下風,會試 圖讓對方也有所折損,可算是被動或消極性的攻擊。
圖 2:實性衝突化解方式 資料來源:黃囇莉(1999)。
基於上述研究結果可以發現,華人在面對人際問題時的因應策略的確較 Siu 等人(2006)所發展之一般性的華人壓力因應策略更為複雜,其中忍讓為多數華 人化解衝突的基本方式,過去亦累積不少研究成果,顯示出忍不單只有抑制,其 為具有豐富心理內涵的概念。李敏龍與楊國樞(1998)將忍定義為一種策略性的 自抑機制或歷程,具有目的性(忍是一種目標導引的心理歷程)、自抑性(在忍 的歷程中,個體必須先將當下的慾望與需求予以抑制或延宕)、策略性(必須選 擇適當的策略,以有效並順利地執行自抑),以及不快性(承受許多己所不欲的 矛盾與掙扎)。由此可知,以忍作為壓力因應的策略的確有可能須承受己所不欲 之身心痛苦,然而考量到忍亦具有其正向功能,因此後續有許多學者對忍做更進 一步的分析,黃囇莉(2002)提出四種忍的情緒處理機制,分別為:「壓抑或抑 制」、「滿足的延宕」、「認知轉化」與「持久或策略性反應」,「壓抑或抑制」意指 強壓住自己的某種欲望、意見或負面情緒;「滿足的延宕」意指拒絕暫時的誘惑,
以換取未來更大的酬賞;「認知轉化」意指藉由認知之重新詮釋,對忍的過程中 所產生的負面情緒加以容受、增益容忍度或提升獲益感;「持久或策略性反應」
則是指一種策略性的忍,視忍耐為達成目的的手段,並在忍中培育實力並加強耐 性與韌性,最後將問題迎刃而解。而陳依芬、黃金蘭與林以正(2011)則以過去 研究為基礎,彙整出五種忍的情緒調控策略:包含「隱忍式忍」、「轉移式忍」、「精 神式忍」、「同理式忍」與「修養式忍」,「隱忍式忍」為個體刻意壓抑自我的慾望 與行動,但內心卻充滿許多不悅或委屈之感受;「轉移式忍」為個體以不做反應、
逃離現場的方式,達到以忍作為一種情緒轉移的過程;「精神式忍」為個體透過 精神層面的思考轉化,達到自我平衡與安慰,使其從初始位居劣勢的吃虧狀態,
轉而處於自覺占上風的優勢地位;「同理式忍」為個體採取忍的同時,也透過對
轉而處於自覺占上風的優勢地位;「同理式忍」為個體採取忍的同時,也透過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