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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三節 藝術才能音樂班經營

本節以音樂班經營上的問題,就行政作為、課程教學、以及學生進路三個部 分來做統整分析說明。

壹、 藝術才能音樂班行政作為

行政作為分成音樂班師資、音樂班組織及學校規畫三部分來討論。

一、 藝術才能音樂班師資

音樂班師資有學校專任音樂教師、以及外聘術科教師兩種。

(一) 學校專任音樂教師

國小音樂班的特色之一,是類似雙導師的制度,學科、術科兩位老師一起照 顧一個班的孩子,雖然在定位上術科教師非導師,也從未支領過導師費,但在國 小階段術科教師擔負相當大的責任,舉凡班級音樂會的規畫、各項音樂性活動的 參與、以及升學考試的督促,都是每班配置一名術科教師所需負責的工作,扮演 重要的角色。

其他類型的國小藝才班,如美術班,有用抽籤方式決定班級導師。但因為家 長對音樂班的重視,學校在安排學科導師時,盡量是徵詢老師的意願,畢竟帶音 樂班的壓力很大、責任很重,對老師們而言是個吃力不討好的工作,有意願比較 能全心付出。

而國中部分沒有特別安排,是以年段為單位,不分普通班或音樂、美術班,

每年公開抽籤分配班級,音樂專業課程由音樂專任教師來授課,學生其餘活動不 需負責處理,相較於小學,國中讓孩子更加獨立自主。

音樂班班級導師跟其他普通班導師沒甚麼特別區隔,我們每年都是該年 段所有導師統一在校長室進行公開抽籤,所以沒有特別作安排。術科老 師的話,現有四位有音樂老師,按照老師的專長作課程安排。除了每班 固定 6 節的專業課程,合奏還有分分部合奏課和大合奏兩種,分部的話

有請外聘老師,是以國中每節 360 的鐘點,每週 2 節,由學校支付,用 的社團時間,管、弦分開練習,交通費的部分就是由音樂班學生繳交的 錢 來 支 付 ; 大 合 奏 的 話 是 安 排 在 正 課 中 , 由 專 任 音 樂 教 師 授 課 (2014.4.2/TB 訪談紀錄)。

(二) 外聘術科教師

個別樂器的授課,因臺東地理位置因素,本地教師不足,尤其是鋼琴以外的 樂器,通常都需聘任外縣市的教師。國中因已成立多年,有較穩定師資來源,國 小初成立音樂班時,提供了相當大的支持與師資共享。

但外地老師因交通問題,學生配合老師到的時間上課,常干擾到學生在校正 課的學習,雖校方嘗試訂出規則,但現實狀況仍難以配合,無法將學生的正課影 響率降低。

喔~很困難,我們已經把音樂班星期一到三下午算是共同課程時間,但 是大部分老師還是沒辦法那時間來上課,所以其他時間來就還是影響正 課,而且有的老師還不固定,或是常常改時間,這種我們就會考慮不要 再續聘。可是因為臺東的條件就這樣,你不讓這些外地老師隨他時間安 排上,他就根本沒辦法過來,那他一早坐火車來,才有辦法多上幾個學 生,要是中午過後來,沒多久又要回去,其實也划不來,所以早上勢必 就是會影響到正課,真的沒辦法,這問題沒辦法解決(2014.4.2/TB 訪 談紀錄)。

藝術才能音樂班對於專業師資的聘任有基本的規定,例如一定要大學以上相 關科系畢業的學歷,學校也依規定嚴格把關,聘任的教師大多為碩士以上學歷。

但師資學歷這項規定,在臺東會遇到一個問題。原本在地音樂學習生態,是 親民普及低階的,也就是家長願意讓孩子學習音樂、學習樂器,前提是學費不貴。

所以在這裡,教鋼琴的很多是大學生、或會音樂的人(不一定是老師、不一定是 相關科系畢,也不一定有大學以上學歷),他們懂音樂、也有熱忱,只是缺正式 學歷。所以收費上較可讓人接受,平易近人的鐘點費,讓家長不會望而卻步。

然而,若這個族群踏進音樂班,首先要面臨的就是,學校聘任的教師雖每學 期 14 堂課是 575 元的收費,但這與原本他們要支付的差不多,所以雖然教師等 級有變,但家長實質付出差異不大,所以他們的感受其實沒那麼強烈。也就是大 學生教或大學教授教,家長或孩子並不一定有感覺到差別。一旦 14 堂課結束,

接下來要以這些教師的個人鐘點自行付費時,問題就來了,家長曾抱怨過怎麼安 排的外聘老師個人鐘點這麼貴;他們沒想到因為進入音樂班而獲得的優惠,他們 在意的是現實需付出的部分。因此有學生在寒暑假是不跟外聘老師繼續上課的,

上完 14 堂學校規定的課,就另行安排,以減低負擔。

另一個層面的問題是,那些在臺東原本授課的教師群,依規定他們不能進入 到音樂班教師體系,只因學歷問題,但他們掌握的學生族群卻是大眾。也就是萬 一他的學生來考音樂班了,學生勢必要換老師,換一個符合規定的,不論是自聘 或校聘,都無法再與原老師繼續學習。家長就算有意願,有時也會覺得對老師不 好意思而打退堂鼓。而這些擁有豐厚教學經歷的老師們,也不願意為國小音樂班 鼓勵他們的學生來報考,因為一旦考取,他們的學生就流失了。而學校外聘的西 部師資,多多少少也影響到在地教師的學生數,有些家長也是會比較想讓孩子給 學、經歷豐富一點的老師指導。交互影響下,師資無法互惠,對臺東音樂教育也 無助益。

101 年藝術才能班訪視委員到校指導時曾表示,自聘人數多以及校聘教師學 歷問題,希望學校可以加以改善,但委員崇高的理想與現場承辦學校所遇困難無 法接軌,因為設限讓學生就讀意願降低,光是唱高調而乏人問津,這是必須面對 的現實。

師資規定是為了讓音樂班在軌道上順暢運行,也為了學生的程度與未來打 底,更是為了將素質提升,與西部一樣地規範。但在地學習文化不同,根深蒂固,

無法立即轉變,且牽涉到經濟負擔問題,讓家長裹足不前、也讓部分老師無意配 合協助。沒有學生,再多好老師也無用武之地。

二、 藝術才能音樂班組織

音樂班組織分為行政單位、音樂班班級教師及音樂班家長後援會三個部分。

(一) 行政單位

國小、國中音樂班皆隸屬於輔導處,國小因自資優班轉型而來,相關業務仍 由特教組負責;而國中因有美術與音樂兩種藝術才能班,設有藝術教育組來統籌

音樂班主要行政業務,國小、國中皆由組長、主任負責,例如學生術科鐘點 代收代發、琴房使用管理、樂器借用管理、音樂班專業課程排課、音樂班專任教 室分配,以及音樂展演活動規畫…等等;而學生競賽部分,團隊有合奏老師全權 處理,個人賽則是個別樂器指導老師指導。

(二) 音樂班班級教師

在班級事務部分,國小有術科教師分擔音樂相關活動規畫、包含班級性活 動;國中音樂教師僅為教授專業課程,不需處理其他班級音樂活動。

合奏老師會負責樂團大小事,包含參賽;學生參加個人賽理論上就是他 的個別課指導老師負責。其他像是課程,就是排課表或是樂器管理與借 用、琴房管理與借用,都是藝術組來做。排課的話原則上也是把三個班 的專業課程排在同一時段,像是規定在星期一到星期三的下午,這樣算 是三個班有共同時間,也會要求外聘老師盡量在這時間排課,雖然他們 還是無法完全配合。琴房的借用就盡量給外聘老師方便,像是有的老師 星期一到五不行來,六日來也是借(2014.4.2/TB 訪談紀錄)。

(三) 音樂班家長後援會

家長後援會的組織,主要提供學校強而有力的後盾。但在臺東縣不若西部,

家長需出錢出力,在這裡需求程度沒有那麼強烈,家長參與度也較平緩。

最重要的功能應該就是為學校活動背書吧,就是擔負責任。因為我們的 演出或比賽不向外縣市那麼頻繁,像是西部,他們的後援會還有制服、

然後出錢出力,你可以看這次音樂比賽,那些上臺幫忙的家長比學生還 多,沒辦法,縣府補助少,就是要靠一些熱心的家長來幫忙。但是我們 學校因為這樣的需求不多,所以主要就是當學校有一些決定的時候,會 跟會長說明,讓他們了解之後為學校背書(2014.4.2/TB 訪談紀錄)。

三、 學校規畫

(一) 學校對藝術才能音樂班的支持

臺東縣國小音樂班成立,歷經多次轉型,學生由原來的兒童樂隊班,不須會 任何主副修樂器,到須考性向測驗的資優班,再轉型到藝術才能班,為臺東縣的 基礎音樂專業教育奠定根基。如此漫長的過程,校方努力積極爭取完善的樂器、

設備、圖書及師資,更將有限的校區教室,規畫音樂大樓,為有潛力的孩子提供 良好的使用空間。臺東縣應珍惜此得來不易的資源,學校當然也是非常支持各項 活動,積極讓孩子參與各項慶典的演出;也與國中協同合作,增進學生接受大師 班薰陶的機會;更在文化處演藝廳辦理每年一次的展演,提供學生表演的舞臺。

學校很支持啊,因為是學校特色之一。不過因為臺東沒有高中,無法一 脈相承,很可惜(2014.4.2/TB 訪談紀錄)。

(二) 藝術才能音樂班的特色

為追求卓越,建立學校特色,在音樂班規畫上每年都會檢討做細微的修正,

期望能有更好的發展。

臺東縣國小音樂班的設班願景為:1.激發馬蘭音樂教育團隊;發展多元適性 的音樂教育。2.營造人文智慧的優質學園;共築精緻且富創意的音樂環境,培育 臺東傑出的音樂人才。3.學生琴技的進步是我們的期望,老師們的熱忱及學生優 異的表現也是不可否定的,只有學校音樂環境不斷的改善,才能顯現馬蘭音樂班

臺東縣國小音樂班的設班願景為:1.激發馬蘭音樂教育團隊;發展多元適性 的音樂教育。2.營造人文智慧的優質學園;共築精緻且富創意的音樂環境,培育 臺東傑出的音樂人才。3.學生琴技的進步是我們的期望,老師們的熱忱及學生優 異的表現也是不可否定的,只有學校音樂環境不斷的改善,才能顯現馬蘭音樂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