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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藝術節行銷

美國行銷學會(AMA,American Marketing Association)將行銷定義為「規劃與執行理 念、貨品和服務之構想、訂價、推廣和分配的過程, 用以創造交換、滿足個人和組織 目標。」(李芝屹、詹家和、施惠娟、簡明輝譯,2003);當代行銷大師 Philip

Kotler(1982)認為行銷是「經過縝密計畫的分析、規劃、執行與控制,與目標市場達成 價值自願的交換,以達成組織目的;這需要大量依據目標市場需求設計產品、運用有 效的定價、溝通與配銷,以刺激與服務目標市場」(引自孫本初、傅岳邦,2009),而 行銷管理是「創造與傳遞優越的顧客價值予目標市場,以培養和維繫顧客關係的藝術 與科學」(引自駱少康譯,2013);行銷 4P 概念的創立者 E. Jerome McCarthy,則認為 行銷是「組織在獲得利益的同時,應傾力滿足顧客的一種觀念」(引自陳希林, 閰蕙群 譯,2005)。而這個過程必須經過縝密的評估與計畫,「為了達到行銷人員目標所作的 分析、企劃、執行和控制計畫,與目標群共同創作、建立和維繫彼此互惠的交易關 係」就是行銷管理(引自高登第譯,1998);現代管理學之父 Peter F. Drucker 則提出

「行銷是有效的管理,是不同的市場與大眾交流」(引自呂宜玲,2000)。因此可以說行 銷是透過交換對雙方有價值之物,使組織獲得利益、消費者獲得需求滿足的過程。為 了達到前述目的以科學管理的方式,訂定計畫、確立目標、控制執行的過程就是行銷 管理。

體驗行銷

參與藝文節慶活動不同於傳統消費模式,著重的不只是商品本身,而是消費過程 中所體驗到的服務與感官、情感上的滿足。Pine, B. J. & Gilmore, J. H. (1998)認為社會 經濟型態,從農業、工業、服務經濟演進到21 世紀體驗經濟的時代,消費者無法再從 單純商品消費中得到滿足,而追求一種完整的消費體驗。體驗經濟的時代消費者對於 產品的需求,轉化為對感覺的渴望,因而消費者的體驗感受轉化為一種商品或服務,

如何創造更深刻、更能觸動人心的體驗,便是追求市場差異化、提升競爭力的策略(羅婕瑜,

2014)。

也因此傳統行銷內涵與操作方法,和體驗經濟行銷有所差異,前項消費者著重理 性的價值與效益評斷,後者則兼具理性與感性,追求感官、身心與認同體驗。

Schmitt(1999)提出體驗行銷指「消費者觀察或參與事件後,感受到其中的刺激、感官 與情感產生連結,引發認同或消費行為,因而提高產品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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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光華、陳貞吟(2002)整理多位學者(Phillips, Olson & Baumgartner ,1995;

Schmitt,1999; Wolf, 1999)對於體驗行銷看法歸納出以下特點(引自李憶雯,2005):

(一) 產品:以文化消費(娛樂、藝術與休閒)為主,營造良好的主題情境,使消費者體 驗感官刺激與象徵意義的追求。

(二) 消費者:追求五感知覺體驗的過程,獲得正向的情緒抒發與滿足。

(三) 決策過程:受到情感驅策,綜合理性與非理性的感性評估,著重體驗過程而非結 果目的。

(四) 行銷模式:各種能觸動個體心理、感官的體驗形式。其中又以 Schmitt 的策略體驗 模組(strategic experiential modules, SEMs),訴諸感官、情感、思考、行動與關聯行 銷,搭配溝通工具、口語與視覺識別、產品呈現等體驗媒介為工具執行。

Falk and Dierking(1992)以博物館參觀體驗提出一套「參觀者體驗」(visitor’s experience)模式,由個人脈絡(personal context)、社會脈絡(social context)與環境脈絡 (physical context)三層面組成,亦即參觀體驗受到個人背景、過程中與他人的互動,還 有展示環境間三者交互影響,感受各有不同(引自許功名、劉幸真,1998)。於地方藝 術節慶中加入文化體驗的元素,尤其針對社區、地方社群設計的體驗活動,可藉此打 造專屬該節慶的特殊話題,因此也可視為藝術節慶行銷策略之一(錢又琳,2018)。而 表演藝術無形、易消失、不可分割與變異性等的特質(引自高登第譯,1998),也影響 著藝術節行銷策略的擬定。

(一) 無形性(intangibility):指表演藝術所提供給觀眾的「產品」是無形的體驗與服務,

在節目開始之前,觀眾無法預先了解到演出品質。為了減少不確定性與降低風 險,觀眾大多仰賴品牌、報導或是口碑名聲來做決策,相對表演藝術行銷人員也 會藉由呈現豐碩的演出或得獎經歷,突顯演出品質保證;注重文宣品的美編設 計,建立良好的第一印象;要求現場服務人員的禮儀與專業,以滿足觀眾的期 待,營造整體良好的體驗;邀請名人觀賞,並訪問其觀後感作為宣傳之用,或請 於個人社群平臺發表。

(二) 易消失性(perishability):由於表演藝術無形的特性,無法以庫存的形式保存或延 後銷售,當演出開始時空席的座位都是損失的收益,這也是為什麼大多演藝團體 相當重視行銷、勤跑宣傳或提供票價折扣,以提高預售票的原因,甚至是演出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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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以滑壘票(rush tickets)衝刺上座率。也因此大多演出會發行影音紀錄作為周邊商 品,讓觀眾再三回味已逝的當下。

(三) 不可分割性(inseparability):指產品的生產、消費與服務的提供在同時間發生。從 觀眾到達藝文場館的交通是否便利、前臺服務的專業度、流程安排的妥適性、演 出節目品質及臨座觀眾的影響等等因素,構成了整體觀賞的滿意度,也是演藝團 體或場館相當重視的一環。

(四) 變異性(variability):表演藝術最主要是由「人」所組成,也是最不可控制的因 素,從演員自身的身體狀況、臨場與觀眾的互動;前臺人員的引導、解說;後臺 人員的專業技術表現等,可以說即便是同一齣劇目,沒有一場演出會是完全相同 的。為了降低未能達到水平表現以上的風險,除了演員密集的彩排,演藝團體也 會選擇聘用具相關經歷的工作人員,並進行在職培訓。

政策行銷

早在1970 年代就有學者將行銷概念用運在非營利組織及政府部門,Kotler &

Levy(1969)、Kotler(1975)便提出「社會行銷」(social marketing)的概念,透過行銷將無 形的社會觀念、價值傳輸給大眾。Kotler, Roberto & Lee(2002)將社會行銷定義為「運 用行銷原則和技術,影響標的群眾自願接受、拒絕、修正或放棄,有助於個人、團體 或整體社會的行為」(引自魯炳炎,2007a)。

因應1990 年代的政府再造、企業型政府的轉型需求,政府也將行銷概念融入政策 推展,對於政策推行轉向主動宣傳、回應民眾需求,以積極爭取服務對象支持,即所 謂政策行銷。吳定(2002)認為政策行銷可以界定為機關及人員採行有效的行銷策略與 工具,對內使內部執行人員對規劃中或已訂定的公共政策產生願景,認為是值得或必 須做的政策;對外使目標服務對象產生共鳴與支持,其目的在增加政策的成功率、謀 求公眾福利與提高國家競爭力。成功的政策行銷活動,必須包含擬定策略方法、設計 明確可行的活動、機關首長的支持、全體組織成員的參與、具溝通協調能力的行銷專 員,以及外在環境的配合等條件搭配,以取得大眾的支持、提升政策執行績效(吳定,

2003)。荷蘭學者 Hans Buurma(2001)認為政策行銷是政府為使社會行動者進行行銷交 換的一連串計畫,藉提供社會行動者滿意的政策工具,要求其從事特定社會行為,使 雙方達成各自目標。丘昌泰、余致力、羅清俊、張四明、李允傑等(2001)則認為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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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銷是指政府提供讓民眾得到滿足的行政服務,民眾則以納稅、使用者付費或其他支 出方式作為交換,以支持政府的公共政策。

魯炳炎(2007a)提出政策行銷是以政策為本位、議題為中心、政府部門為主題、公 民或利害關係人為對象。政府機關或人員,透過政策行銷工具的組合,以公民價值為 導向,特別考量資源分配與服務的公平性,與公民完成價值交換的過程,增加大眾對 政策的認識與支持,以促成特定的社會行為、實現政治目標。並將政策行銷的內涵分 為三個部分(魯炳炎,2007b):

(一) 政策行銷主體為政府機關及其人員、客體為利害關係的公民、組織或團體;透過 行銷策略與工具為手段的動態過程,目的在於上述主客體間的價值交換各自需 求,促成利害關係人對公共政策的認知與支持。

(二) 成功的政策行銷,對內要有機關首長的支持和成員參與;對外要有政治、經濟及 社會等環境因素的配合。

(三) 以利害關係的公民、組織或團體需求為導向,透過溝通、對話了解公眾需求,以 最少權威、最易被民眾接受的手段推展所需的政策。

綜合前述國內外學者對政策行銷的定義,可以歸納政策行銷同一般商業行銷,是 以目標服務對象(公民、利害關係組織團體等目標市場)為導向,透過擬定行銷策略、

組織內部行銷與外部環境的配合,在公平與社會公益的前提之下,與目標服務對象達 成價值交換的過程。

公立藝文館舍所舉辦的藝文節慶活動,期待藉由活動的舉辦,達到大眾藝文體驗 教育、培養藝文消費人口及城市或場館行銷等的公益目的,即屬政策行銷的一環。為 了選擇最有效益的行銷項目,達到組織所訂的行銷目標,策略性的政策行銷運作模式 可分為:環境分析、設定行銷目標、確立行銷策略、選擇行銷方法及執行行銷計畫等 五階段(吳定,2003):

(一) 環境分析

需要同時針對內部環境與外部環境加以考量,內部環境包含組織使命、目標及 SWOT分析等;外部環境則為組織所處的政治、經濟及社會環境等。如前所述,藝術節 策劃必須先釐清辦理宗旨與核心精神,以發展行銷等其他相應計畫。再者是對當地的 脈絡分析及觀眾研究,藉由觀眾的基礎背景資料,以了解觀眾組成、特質與偏好,有 助於篩選適合的節目與行銷管道。由於行銷計畫的成效在於最終成果,因此在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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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中需因應不斷變動的外部環境持續檢討、修正,同時檢視是否仍不偏離藝術節辦 理宗旨,以達到設定的行銷目標(林潔盈譯,2004)。

(二) 設定行銷目標

應考量三個層面:首先確定要行銷的品項為何?是產品、服務、理念抑或是政 策;再者,希望服務對象採取作為或不作為的反饋行動;最後是預期目標,係要促成

應考量三個層面:首先確定要行銷的品項為何?是產品、服務、理念抑或是政 策;再者,希望服務對象採取作為或不作為的反饋行動;最後是預期目標,係要促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