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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執業處所的現實考量

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藥師執業處所的現實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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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藥師執業處所的現實考量

大法官在釋字 711 號解釋中,對於藥師執業處所管制違反憲法精神,從憲法 第 7 條平等原則、第 15 條工作權保障、憲法第 23 條比例原則與國民健康權關係

(憲法第 15 條、157 條),多有闡釋。大法官從不同觀點指出,對於專門執業技 術人員執業限制應考量:單一處所執業與專業親自執業並不具有必然關係、科技 進步對於執業限制方法的應與時俱進、專業服務內容與方法要求應隨時代變遷而 改變、國民健康考量下的公益與執業限制應適時平衡、性質不相容之利益衝突與 迴避。歷年大法官解釋至本號解釋,其中涉及法律違反憲法不再援用(含停止適 用、不再適用、不予援用、不予適用、不生效力及失其效力等)以及由人民聲請 解釋並做成有利於人民者共有 152 個解釋(大法官做成解釋案件,除逐屆增多,

人民聲請案件也從前三屆共 1 件、第四屆 27 件、第五屆 121 件、第六屆 150 件)。 本案除了屬於法律違反憲法,應失其效力外,也是少數大法官解釋文中,協同意 見書一面倒認為行政機關應修改法律,尊重人民工作權、專門職業技術人員之職 業保障與執業平等。同時也可看出,大法官對於憲法與法律位階有越來越嚴格的 審查,審查過程也越來越入世,貼近社會與人民需要和感受,也更有公民參與的 具體實踐。法律是否侵害人民之基本權利,其侵害的程度與範圍是否能夠被容 忍,取決於法律立法意旨與法益的價值判斷。醫事人員從事的工作性質與服務內 容,涉及高度技術層面,非單純法律文字所能完整涵括。加上接受醫療服務的是 廣大國民及其健康需求,在在都是違憲審查中必須平衡的考量。專門執業的職業 保障與執業限制,正是法律上的不同利益交錯關係的表現,兩者甚至可能衝突。

其中,又夾雜了基本國策中的憲法委託,憲法保障法益與社會立法的觀點,很難 以單一標準或整合性判斷基準直接做成結論。

醫療產業是保守的行業,卻是以追求高度科研水準與先進技術的行動做為外 在表現。醫療產業必須採用最嚴格的倫理標準,審查所有新技術、新觀念、新藥 物及新療法。沒有足夠的臨床實證、足夠大的群體樣本、療效的一致性與再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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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的安全性追蹤,就無法為臨床所接受。主要原因,除了人命價值的唯一性,

更在於嚴格的醫療法律規範。711 號解釋也是醫事人員首次挑戰比醫療產業更加 保守的衛生主管機關,捍衛自身工作權、執業能力與執業範圍。

由本號解釋文中,多位大法官協同意見書的闡述,欣見大法官以優於衛生主 管機關之視野及高度,走在時代之前,充分運用新時代科技(專用身分晶片卡及 即時網路登入),再以外國法的精神與法例,檢驗衛生主管機關之保守定見。本 號解釋中,大法官仍著重於法律層面及管制程度的論述,甚至對於本案釋憲標的 究竟在於系爭規定限制「一處執業」違憲,抑或是限制「一處執業」合憲,但「未 設例外」違憲的憲法解釋專業問題。可惜的是,大法官並未就專業人員執業限制 的背景、所欲保障的公共利益加以明確定義、藥事人材培育、藥師人力供給(執 業人數與領證人數的落差)以及執業類型產生的現實困難予以探討。主政機關對 於藥師人力的評估,與實務有極大的落差。對於不同類型藥事人員執業內容,可 能涉及專業,大法官亦未多所著墨。以至在衛生主管機關主導之修法後,卻修出 與大法官期待不同的結果。接著民國 103 年 9 月 24 日公告的「藥師於執業處所 外執行業務管理辦法」,更是仍有違憲疑慮的行政命令。

綜合以上,大法官 711 號解釋應該創下多項首例,第一個檢驗醫事人員執業 身分與處所限制合憲性、第一次推翻衛生主管機關對於法律授權行政管制的違憲 審查、大法官召開憲法法庭影音紀錄全程上網公開第二案(第一案是釋字 689 號 新聞採訪者跟追行為限制案)、少數大法官邀請非公法學者為鑑定人的案件、少 見的主管機關以實問虛答近乎不作為的姿態答辯、主管機關以職掌藥事行政的前 食品藥物管理局局長(以其藥學系教授身分?)取代主管醫事人員執業法規的醫 事司答辯。本案後,預期未來將會有更多的醫事人員執業相關的法律爭議被提起 違憲審查,多年來對於衛生主管機關百依百順,言聽計從的醫事人員將會以積極 的作為捍衛自身權益,落實憲法職業保障、挑戰逾越法律授權之不當限制、爭取 專門執業與法規限制的平衡。

因此,本論文之撰寫順序與討論主題將分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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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提出主要探討問題,對於大法官釋字 711 號解釋加以討論;

第二章,說明我國醫事人員法規演進,釐清醫事人員法定義務、主要業務與責任,

以及由醫事人員分工說明醫事人員業務差異;藥事人員執業限制之歷史因素、困 難因素、正反面意見、行政管制及是否存在管制之必要,同時也對「性質不相容 性」與「利益衝突」進行討論;

第三章,說明藥師的角色、業務、責任、養成教育;也對於藥師人力供給予以討 論;

最末章,提出本文立場與建議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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