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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癮程度、社會支持、壓力與戒癮改變階段狀態

第四章 研究結果

第一節 藥癮程度、社會支持、壓力與戒癮改變階段狀態

本研究主要探究藥癮者的藥癮程度、社會支持、壓力與戒癮改變之模式。上 一章的研究對象中,已陳述本研究對象的個人背景變項,本節將接續說明研究對 象的藥癮程度、社會支持、壓力與其戒癮改變階段心理健康狀態。

一、藥癮者藥癮程度狀態

本研究中藥癮者的藥癮程度,以藥物使用頻率量表瞭解受試者入所前藥物生 理依賴情況,以臺灣藥物濫用量表(TDAST)作為藥癮程度指標。兩者的分數越 高,表示受試者藥癮程度越高。

藥物使用頻率量表係調查藥癮者入所前12個月每月使用藥物的頻率,受試者 可根據自己的實際經驗選擇填答0至7選項。其中各選項所代表的意義如下:(0)

不曾使用過;(1)29天以上1次;(2)15至28天1次;(3)8至14天1次;(4)5至7 天1次;(5)2至4天1次;(6)1天1至2次;(7)1天3次以上。由表4-1-1可知平均數 最高者為入所前12個月內使用安非他命者(M=3.73),其次為入所前12個月內使 用海洛因者(M=3.31)。顯示多數的藥癮者仍以使用此兩種類藥物為主,安非他 命平均使用頻率約為5至7天1次,但個別藥癮者使用安非他命的頻率卻有極大的不 同(SD=2.524);海洛因平均使用頻率約為8至14天1次,但個別藥癮者使用海洛 因的頻率亦有極大的不同(SD=2.991)。而其餘藥物則平均數均低於1,顯示如古 柯鹼、大麻、搖頭丸、K他命、鎮靜劑或安眠藥此類的藥物多數藥癮者入所前平均

一個月使用不到1次。

表4-1-1 入所前12個月內用藥頻率調查結果摘要表

題項 樣本數 不曾使用人數 使用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使用安非他命 613 122 491 3.73 2.524 使用海洛因 613 240 373 3.31 2.991 使用古柯鹼 613 609 4 .02 .299 使用大麻 613 583 30 .08 .464 使用搖頭丸 613 591 22 .10 .602 使用K他命 611 535 76 .35 1.220 使用鎮定劑或安眠藥 613 510 103 .72 1.810 使用其他非法藥物 611 609 2 .01 .255

臺灣藥物濫用量表則詢問受試者於入戒治所前12個月的用藥經驗,量表的計 分方式採以Likert五點計分法,並依(0)從未;(1)很少;(2)有時;(3)經常;

(4)總是分別計分之。由表4-1-2中可知平均數高於2分者分別為第8題「我的配偶

(或父母)曾抱怨過我用藥的行為」(M=2.40;SD=1.337)、第7題「我曾對自 己的用藥行為感到很糟糕」(M=2.19;SD=1.279),顯示其整體選填平均係介 於「有時」與「經常」。而平均數接近2分者有第10題「我的藥物濫用行為曾造成 我和配偶(或家人)之間的問題」(M=1.93;SD=1.292)、第9題「我的朋友或 親戚知道或懷疑我濫用藥物」(M=1.92;SD=1.211)、第13題「我曾因用藥而 忽略家人」(M=1.92;SD=1.221),顯示其整體平均選填雖介於「很少」與「有 時」,但偏向「有時」。

就前述得分較高的題項而言,其內容多與重要他人有關。而由表4-1-2更可發 現臺灣藥物濫用量表各因素中以關係損害各題項平均數為最高,亦呼應了文獻探 討所提及藥物成癮會影響或損害重要的人際關係之看法。而社會功能損害、生理 損害與耐受戒斷之題項平均數分數較為接近,整體平均選填雖介於「很少」與「有 時」之間。

表4-1-2 臺灣藥物濫用量表各題之平均數、標準差摘要表

因素與題項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耐受戒斷(題項平均數=1.00) 611 6.01 4.815 1.除了醫生開立的處方藥之外,我曾自行使用過其

他的藥物。 611 .98 1.067

2.我曾使用超過處方規定的藥物。 613 .90 1.068 3.我會一次濫用超過一種以上的藥物。 612 .81 .993 4.我發現要停止或不用藥有困難。 613 .92 1.109 5.我在濫用藥物時,藥量會持續增加。 613 1.29 1.111 6.用藥過後,我發生過「腦筋一片空白」或「腦中

不斷閃現過去畫面的片段」的情況。 613 1.11 1.039 關係損害(題項平均數=1.96) 613 13.70 7.023 7.我曾對自己的用藥行為感到很糟糕。 613 2.19 1.279 8.我的配偶(或父母)曾抱怨過我用藥的行為。 613 2.40 1.337 9.我的朋友或親戚知道或懷疑我濫用藥物。 613 1.92 1.211 10.我的藥物濫用行為曾造成我和配偶(或家人)之

間的問題。 613 1.93 1.292

11.我的家人曾因為我的用藥問題而尋求幫助。 613 1.61 1.312 12.我曾因用藥而失去朋友。 613 1.73 1.230 13.我曾因用藥而忽略家人。 613 1.92 1.221 社會功能損害(題項平均數=1.20) 613 6.02 4.199 14.我因用藥而在工作上出現問題或工作時狀況百

出。

613 1.46 1.148

15.我曾在藥物作用的影響下,與他人發生衝突(爭

執、打架、鬧事)。 613 1.09 1.068 16.我曾在藥物作用的影響下,而有不尋常的舉動。 613 1.15 1.042 17.我曾為了得到藥物而從事非法的活動。 613 .95 1.067 18.我曾因為持有非法藥物而被逮捕。 613 1.36 1.013

表4-1-2(續)

因素與題項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生理損害(題項平均數=1.11) 611 6.64 5.076 19.我曾因停止用藥,而出現戒斷症狀(如嗜睡、發

抖、流眼淚等),或者感覺身體不舒服.。 613 1.61 1.222 20.我曾因為用藥而造成身體健康方面的問題(例

如:記憶力減退、肝炎、抽搐、流血等)。 613 1.48 1.134 21.我曾因為用藥問題而尋求他人幫助我戒癮。 612 1.21 1.153 22.我曾因為與用藥有關的身體健康問題而住院。 613 .66 .961 23.我曾參與某個和藥物濫用有關的治療計畫。 611 .73 1.018 24.我曾因為與藥物有關的問題而去看醫院門診。 613 .94 1.106

二、藥癮者戒癮改變階段狀態

羅德島大學改變評估量表(URICA)各題之平均數、標準差摘要如表 4-1-3。

其計分方式採 Likert 五點計分法,計分方式如下:非常不同意計 1 分、不同意計 2 分、沒意見計 3 分、同意計 4 分、非常同意計 5 分。由表 4-1-3 可知平均數超過 4 分以上者有 5 題,依分數高低分別為第 2 題「我認為我已經準備好要改進自己」

(M=4.28;SD=.694)、第 8 題「我一直在想,我可能需要改變自己」(M=4.15;

SD=.790)

、第 4 題「我認為處理自己的吸毒問題是值得」(M=4.13;SD=.973)、

第 14 題「我真的很努力在試著改變」(M=4.06;SD=.773)

、第 25 題「任何人都能談怎麼改變戒毒問題;而我是真的採取行動來戒毒」(M

=4.05;SD=.761)。

若以各改變階段分量表觀之(如表4-1-3),各階段平均數最高者為沈思期

(M=26.87; SD=4.273),次為行動期(M=26.77;SD=4.094)。因此,若以羅德 島大學改變評估量表第一種計分方式來瞭解整體受試者的改變階段,因沈思期分 數最高,故可知整體受試個案係屬於沈思期。換言之,整體受試個案對於是否展 開戒癮改變的行動仍是處於矛盾之中,但對於藥癮所造成的危害已願意承認、有 所知覺。

表 4-1-3 羅德島大學改變評估量表各題平均數、標準差摘要表

因素與題項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懵懂期(題項平均數=3.10) 611 21.67 5.054 1.到目前為止,我確信自己沒有任何吸毒的問題需要改變。 613 3.46 1.145 5.我沒有吸毒問題,所以我沒有必要來這裡。 611 3.06 1.271 11.待在這裡真的很浪費時間,因為我又沒有吸毒問題。 613 3.33 1.241 13.我想我有犯錯,但沒有什麼是我真的需要改變的。 612 2.74 1.072 23.會去吸毒或許有部份是我自己造成的,但我真的不認為這

全都是我的問題。 611 3.04 1.092

26.所有關於吸毒心理的討論都很無聊,為什麼不讓人忘了他

們的吸毒問題。 612 3.35 1.044

29.我擔心吸毒問題,別人也會擔心,那幹嗎花時間想這些問

題呢? 613 2.68 1.112

31.我寧願應付我的錯誤,也不想試著去改變它們。 613 2.24 1.022 沉思期(題項平均數=3.84) 612 26.87 4.273 2.我認為我已經準備好要改進自己。 613 4.28 .694 4.我認為處理自己的吸毒問題是值得。 612 4.13 .973 8.我一直在想,我可能需要改變自己。 612 4.15 .790 12.我希望這裡能幫我更了解自己。 613 3.73 1.030 15.我有吸毒問題,我真的認為我應該要處理它。 613 3.89 1.007 19.我希望我能有更多解決我吸毒問題的點子。 613 3.72 .972 21.或許這裡能幫助我處理吸毒問題。 613 3.31 1.154 24.我希望這裡能有人給我ㄧ些好建議。 613 3.80 .810 行動期(題項平均數=3.82) 609 26.77 4.094 3.我正在處理一直困擾我的吸毒問題。 613 3.47 1.161 7.我終於做出一些努力來處理自己的吸毒問題。 613 3.99 .784 10.我的吸毒問題有時很難處理,但我正試著努力解決。 611 3.33 1.182 14.我真的很努力在試著改變。 613 4.06 .773

表4-1-3(續)

因素與題項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17.即使我並非一直戒毒成功,但至少我正為我的吸毒問題做

些努力。 609 3.90 .889

20.我已經開始處理自己的吸毒問題,但我需要協助。 613 3.37 1.071 25.任何人都能談怎麼改變戒毒問題;而我是真的採取行動來

戒毒。 611 4.05 .761

30.我是積極地在處理我的吸毒問題。 613 3.96 .817 維持期(題項平均數=3.23) 613 22.64 5.300 6.我已經試著戒毒了,但擔心自己又可能走回頭路,所以我認

為到這裡接受幫助是必要的。 613 3.11 1.309 9.我已經成功處理我的吸毒問題,但我不確定是否能靠自己的

努力來維持不吸毒。 613 3.16 1.159

16.我希望能戒毒也已經試著戒毒,但我並沒有堅持到底,來

這裡可以幫我預防再次出現吸毒問題。 613 3.29 1.234 18.我有「一旦戒毒就可以不再有吸毒問題困擾」的想法,現

在有時候我會發現自己依舊這想法而奮鬥著。 613 3.77 .890 22.我現在需要有人助我一臂之力,幫我維持已達到的改變成

果。 613 3.56 1.026

27.我來這裡是為了預防自己再次吸毒。 613 3.20 1.206 28.我以為自己吸毒問題已解決,但想到自己仍可能會再次吸

毒時,就讓我感到挫折。 613 2.95 1.119 32.儘管我嘗試努力去改變自己的吸毒問題,但吸毒問題仍會

再次發生並困擾我。 613 2.76 1.111

羅德島大學改變評估量表除了以比較各戒癮改變階段分數來判斷受試者所處 戒癮改變階段外,亦可計算準備改變分數,並以準備改變分數來瞭解受試者所處 戒癮改變階段。故研究者計算受試者之改變準備分數,結果如表4-1-4所示。由表 可知整體受試者的準備改變分數平均數為7.80,而懵懂期的個案所佔的次數最高,

次為沈思期。

表4-1-4 羅德島大學改變評估量表之準備改變分數分組摘要表(N=609)

分組情況 次數 百分比 準備改變分數

M=7.80 SD=2.031

懵懂期(8分以下) 310 50.6 沈思期(8-11分) 263 43.6 準備與行動期(11分以上) 36 5.9

由於本研究對象皆為戒治所中的藥癮者,所以未能與一般成人的資料比較其戒 癮改變階段的差異,此處採用黃雅宣(2007)研究中對照組(N=48)前測資料進 行t檢定,其研究對象為因使用安非他命或搖頭丸而進入觀護所之青少年受試者。

研究對照組前測資料中懵懂期平均數為16.79(SD=4.64)、沈思期平均數為29.56

(SD=3.57)、行動期平均數為28.79(SD=3.962)、維持期平均數為22.92(SD

=5.44),經t檢定後,兩者差異除維持期未達顯著水準(t612=-1.288,p=.198)

外,其餘懵懂期(t610=23.866,p<.001)、沈思期(t611=-5.560,p<.001)、行 動期(t608=-12.216,p<.001)差異皆達顯著水準。

學者Shields與Hufford(2005)同樣以此量表對酒癮者進行測量,所收集到的 126位酒癮門診受試者中其懵懂期平均數為18.0(SD=5.7)、沈思期平均數為29.3

(SD=6.9)、行動期平均數為30.1(SD=6.5)、維持期平均數為23.9(SD=7.8),

經與本研究受試者進行t檢定後,發現兩者差異在懵懂期(t610=17.958,p<.001)、

經與本研究受試者進行t檢定後,發現兩者差異在懵懂期(t610=17.958,p<.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