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虛擬社群、次文化與迷文化、獨立音樂與其資本形式
第三節、 虛擬社群與民主賦權
虛擬社群是在網路科技出現後,隨著使用者於網路空間中的互動而隨之出現的社 會群體。Song(2009)認為,虛擬社群的廣義定義,即指在所有的社群或網絡中,使 個人可依靠網路與他人進行傳播。而關於虛擬社群一詞的提出及相關研究,則以 Rheingold 於 1993 年出版的 Virtual Community 一書為濫觴,其後陸續開始出現諸多對 於虛擬社群的定義及相關研究,更衍生出關於網路和虛擬社群所帶來的民主潛能及賦 權的相關討論。此外,Anderson(1991)所提出的「想像的共同體」,也提供了瞭解虛 擬社群的之概念的一種途徑。因此,本節將以學界對社群至網路社群的發展為主,並 以「想像的共同體」為輔,整理出虛擬社群的沿革及定義,以及後續關於虛擬社群的 民主潛力及賦權可能性的研究。
壹、 虛擬社群的起源與定義
涂爾幹曾提出「社會分工論」的觀點,來解釋社群與現代社會之間的關係。涂爾 幹認為,由於現代化的關係,導致社會在政治、科學、法律等各層面產生了分工的結 果。同時也使得傳統社群的型態產生了轉變。在現代化導致分工前,社會屬於機械式 連帶(mechanical solidarity),在此種整合形式的社會中,人們較重視傳統和親屬關 係,並擁有較為一致的價值、信仰、規範等,社會也因而具有較強大的約束力,因此 機械式連帶中,人們的同質性較高;然而工業化的到來,使得社會的型態隨之改變,
工業化社會的高度分工,使得個體間逐漸變得特殊化,彼此間的同質性減低、異質性 提高,人們之間的連結性也隨之減弱,這樣高度分工的社會,涂爾幹將之稱為有機式 連帶(organic solidarity)(蔡元輝,2009)。涂爾幹認為,隨著工業化社會的到來,人 與人彼此間也變得較原先的社群型態疏離,而人與人之間的疏離程度,則可某種程度 的反應在自殺率上:例如社群在轉型為工業社會的過程中,使得人與人疏離的程度提 高,某些人並因而與社會脫節並變得孤立,最後因而產生涂爾幹所謂「利己型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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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結果(蔡元輝,2009)。在涂爾幹的觀點中,社會的工業化,根本上的改變了社會型 態,而較具集體意識、連結性的社群也因此被迫轉型為高度分工,彼此異質、連結性 弱的工業社會。
以涂爾幹的觀點而言,現今的工業化社會,正是由有機式連帶所組成。人們因社 會制度而有明確分工,因此有著不同領域、職業、職務和定位。然而這種細緻分工、
各司其職,也因而造成人與人之間的疏離,部分人因而產生不適應,成為社會上所謂 的邊緣或弱勢。
對於傳統社群與工業社會,Tonnies(2002)則再進一步的區別二者。Tonnies 認 為,社群(community)與社會(society)乃是種相對立的概念:社群是一種「活生生 的有機體」,而社會則僅是一種機械式的聚合物或人工製品,兩者不可混淆。在
Tonnies 的觀點中,社群是一種較為封閉的有機組織,此組織並具有親密、私密、排外 的特質,同時人們也共同生活在其中,彼此的關係和生命經驗是緊密而連扣的,例如 傳統農村即是代表之一;而「社會」則是種較為表面的公共生活,其雖群聚於一起,
然而本質上卻是分離的,且人與人之間彼此處於一種孤立且為己的狀態的,並堅持著 自己的領地、拒絕與他人接觸,例如各司其職的現代工業社會,雖共同在名為「社 會」的場域,彼此卻無緊密關係,至多是一種因彼此或更大利益而有的合作關係。在 社群方面,Tonnies(2002)則指出,社群可區分為三種,第一種通常是透過一種自 然、天生的狀態,使人的意志結合起來而形成,最簡單而顯著的例子即是透過血緣所 形成的社群關係。而透過血緣關係所形成的社群(親屬),則會進一步的形成第二種社 群關係,也就是地緣上的社群(例如鄰里),而地緣社群最終則又進一步的形成第三種 社群,即精神上的社群(例如友誼)。
社群的概念,之後則又因 Anderson(1991)的「想像的共同體」,而得到了進一步 的解釋與發展。Anderson 認為,所有比「面對面接觸的原始部落更大的一切共同體都 是想像的。」因此民族是人們透過「想像彼此為一體」而來的,這是一種本質上有 限、同時擁有主權的「想像的政治共同體」。透過想像,人們得以區分你我,得以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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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為同胞、共同體。同時人們亦透過想像而連結了彼此,並從而形成「同為某類人
(共同體)」的想像,同時也進一步形成了「社群」的概念。
至於區別不同共同體的方式,Anderson 則認為在於瞭解其被想像的方式。
Anderson 認為,透過大眾媒介的力量。人們得以使用非面對面的方式溝通,並因此具 有凝聚人們的效果。透過大量的印刷品(如報紙),人們得以產生出對與彼此的想像,
並因此連結彼此。而這些因印刷品而連結的「讀者同胞」,則因此進一步的形成了民族 的想像共同體的基礎。簡而言之,對 Anderson 而言,社群是一種被想像而出的產物,
而之所以被想像而出,則是透過大眾媒介的力量,並因而區分出是否同屬於同一社群 基於上述學者等所提出的概念,Rheingold 於 1993 年時,於其著作 Virtual
Community 中首先提出了虛擬社群(virtual community)一詞。在此書中,Rheingold 藉
由參與網路會議室的討論及對話的經驗認為,虛擬社群是一種在網路中,人們因共同 興趣而集結而成的社會聚合體(
social aggregation
),此社會聚集體同時有以下幾個標 準:存在於網路中、具有足夠的人數、公共討論長達足夠的時間、產生足夠的情感、在網路空間中形成足夠程度的人際關係。而由於使用電腦中介傳播(CMC,computer- mediated communication),因此 Rheingold 認為此種社群將可打破空間的限制,使得兩 個處於不同地方的個體得以相互交流訊息。這種打破時空和原先人際網絡的交流方 式,被其視為具有凝聚群眾、並因而使因為社會工業化而產生疏離的人際關係,有重 新凝聚、連結,再度成為彼此間具有高度連結的社群的可能。
在 Rheingold 提出虛擬社群的概念後,許多關於網路空間社群的相關研究也隨之出 現,並一一對虛擬社群的概念有所修正或提出見解,其中之一就是針對虛擬社群和與 真實社群的區別所做出的探討。Baym(1998)認為,線上社群仍會受到線下所影響,
影響因素在於線下的既存結構,例如「外部情境」、「時空結構」、「電腦和網路的系 統」、「團體目的」和「參與者特色」所影響。Baym 並不認為線上等同於虛擬,而是認 為線上是線下的一項延伸,線上主要由線下生活為基礎所組成,兩者並非是對立的概 念。因此,Baym 並未使用虛擬/真實,而是使用線上(online)/線下(offline)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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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來表示兩者皆為真實的一部分,而並未有所謂真或假的概念。Jones(1998)在探 討虛擬社群時,也以探討社群(community)本身初始意義的方式,以達到檢視並定義 基於網路而衍生出的社群概念。Jones 認為,只要是社群,不論根植於現實或網路,皆 是種地點和社會的網絡,並依據互動經驗來連結彼此。因此 CMC 所提供的傳播環境除 了是單純的空間外,更是具有社會意義的空間結構。
然而,雖然線上社群被認為是根植於線下經驗而來,但線上社群與線下的差異仍 被學者提出討論,並被認為兩者有所不同。Fernback(2007)即針對此指出,線上與線 下社群乃具有差異,線上社群的互動因缺乏責任及承諾,因此並不能完全的復興傳統 的社群概念,使得線上的互動關係變得如線下一般深刻。因此,Fernback 認為,線上 的互動關係大多被認為是一種難以維持長久關係,較無法具深具意義,而是一種短 暫、稀薄的關係。
藉由重新檢視社群意義的起源和發展可得知,現代社會由於從傳統凝聚力強的社 群,轉為人際關係因高度分工而產生疏離的工業社會,因此線上社群的出現,被人視 為具有減少工業化社會所帶來的人際疏離、同時促進和凝聚彼此間的人際關係、重塑 社群生活的可能。然而在經過後續研究發現,虛擬社群仍具有其限制,且其對於凝聚 人群的作用可能也不若想像中的理想,因虛擬社群本質上仍根質於線下生活,因此並 未全然脫離出線下結構,且虛擬社群中的人際互動,可能反而因其虛擬的特性,因而 不若線下的人際連結般的強烈和深刻。然而,儘管虛擬社群在凝聚人群、重塑傳統社 群上有其限制和缺陷,上述關於虛擬社群的相關研究大多仍認為虛擬社群提供了一個 管道,令人們可突破線下生活的某些限制而更為方便的連接彼此。而虛擬社群在連結 人際網絡上具便利性的特性,也使得人們在累積社會資本上產生了與以往不同的方 式,並因此使得虛擬社群在民主復興和產生賦權的可能性和方式上,帶來了一定程度 的優勢和改變。因此,對我此篇研究而言,所謂「虛擬社群」其實亦是現實世界的一 部分,而並非如字面上是「虛擬」、「不存在」的。亦如 Baym(1998,2007)認為線上 與線下其實皆是真實的一部分,而獨立音樂樂迷更因為線上社群而有了連結彼此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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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反之則很難繼續存在。因此我認為,虛擬社群雖然「字面上虛擬」,但其反應出個 人真實的一部分,並因此組成一個社群、甚至彼此連結成一線上的「真實」社會,因 此其仍是「真實」的一部分,而非如字面上一般「虛擬」。此外,Facebook 由於其包括 個人交友以及興趣、議題導向的各種粉絲頁或社團之強大社交性,以及其於台灣的普
能,反之則很難繼續存在。因此我認為,虛擬社群雖然「字面上虛擬」,但其反應出個 人真實的一部分,並因此組成一個社群、甚至彼此連結成一線上的「真實」社會,因 此其仍是「真實」的一部分,而非如字面上一般「虛擬」。此外,Facebook 由於其包括 個人交友以及興趣、議題導向的各種粉絲頁或社團之強大社交性,以及其於台灣的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