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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行動研究法的特性

Kart Lewin 於 1946 年提出行動研究(Action research)一詞,被認為是行 動研究之父(O’Brien, 2001)。七十年代後,因應課程改革的要求,行動研 究法備受各國教育界的重視(林生傳,2003)。其三個主要的應用領域,

如課程發展的行動研究、批判的行動研究,與反省實務的行動研究(鄭增 財,2006),對教師在教學現場的課程安排、批判與自我教學的精進反省皆 有很大的助益。Lewin 提出的四種行動研究模式,如診斷式行動研究 (Diagnostic action research)、參與式行動研究(Participant action research)、實 證式行動研究(Empirical action research)與實驗式行動研究(Experimental action research) (Adelman, 1993),可協助教師依據行動目標不同而選擇不同 的研究模式。

一般而言,涉入行動研究者欲解決某種日常生活中的立即問題,而學 校場域即有許多問題適合採用行動研究(蔡清田,2004)。研究起於問題,

教師的行動研究問題大多在實際工作中產生。教師行動研究可協助教師們 進行精緻化的教學反思、應用正式理論、建構小型教育專業實踐理論與自 我專業成長的歷程。而無論何種方法,只要是可便利於教師對其教育行動 進行「有系統的探究」者,皆屬教師行動研究法的範疇(林生傳,2003)。

行動研究有其基本的假定:首先,參與行動研究者是能掌握資訊、明

確指出有待解決的問題,並決定如何解決這些問題的人。其次,參與者認 真地承諾要改進其自身的實務工作,並持續地、有系統地針對其實務工作 進行反省思考。再來,教師和學校相關事務者,欲有系統地從事研究、指 出問題、決定研究的程序、選定資料蒐集的技術、分析詮釋資料,以及發 展解決問題的行動計劃。最後,行動研究者有權採取必要的程序並執行研 究所提出的建議(蔡清田,2004)。

而行動研究所涉及的研究步驟是相當直接的,此類研究植基於實務工 作者的興趣和需求。因此,行動研究有兩大類型:第一、實務的行動研 究:意圖在教室、學校或其他「社群」中提出一個特定問題。最主要目的 是要在短期內改善實務工作,並且有助於瞭解更大的問題。研究成果應能 產出一個能加以執行並進一步評鑑的「行動計劃」。第二、參與的行動研 究:與實務的行動研究相似,但有對個人及團體的增權賦能以改善其生 活,並且帶動某些層次上的社會變革的目的。因此會刻意地包括一群代表 不同經驗和觀點的小團體,稱做利害關係人,彼此密集參與投入,成為平 等的參與者(蔡清田,2004)。

行動研究的進行首先須確認研究問題,而後蒐集必要資訊,擬定行動 計劃,而後蒐集資料進行分析與詮釋。潘世尊(2005)指出反省是行動研 究最為核心的研究活動,在從事任何一項研究活動後皆須反省,才能釐清 及解決自我想法和行動中的問題所在或不足之處。行動研究由於以個別的 方式實施,其可推論性具有嚴格的限制(蔡清田,2004)。同時,行動研 究的主觀是不可避免的,因此研究者對於自己的觀念、假定與習慣要不斷 地加以檢視和批判(鄭增財,2006)。但即使如此,行動研究因為可以由 任何專業人員在任何場域執行,並且能改善教育實務、協助研究者專業成 長、協助研究者有系統地確認問題或議題及成立研究社群,在學校環境,

仍然是應用價值極高的研究方法。

研究者利用行動研究在教學現場應用性高的特性,來進行研究者本身

專業發展的探究。以研究者本身做為研究問題的起點,探究研究者面對不 同的教學環境、學生人數與學生特質,對研究者自身教學方法、課程準 備、教學目標所產生的影響與自我教學信念的衝擊。以反思,自我評鑑的 方式,瞭解研究者在這一年所經歷的心路轉圜。研究者關注於發展學生執 行功能能力,並冀望將相關教學策略融入課程,觀察是否會影響學生原本 的教學進度,以及學生是否可以從這樣的教學模式獲得助益。這些待答的 問題,皆需要研究者透過行動研究,才能因應教學現場的學生反應立即應 變。也因此,本篇研究將以行動研究法,探究研究者如何以執行功能觀點 進行班級經營運作,並將過程做忠實紀錄、反思與評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