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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資料分析

第二節 行政組織與制度的困境

臺北市參與式預算作為一項以擴大公民參與為目的的政策,不同於以往由 上而下的政策制訂方式,而是透過區公所、里長、陪伴學校、民政局及相關局 處,層層配合形成一套臺北市獨有的官學合作發展模式。因此,本節以探討上 述提及之行政組織造成的困境為主,經筆者研究發現主要為參與民眾以里長動 員為主、議員在參與式預算中的影響、辦理時間集中平日白天等三項困境。

壹、 參與民眾以里長動員為主

區公所在住民大會場次、人數與成案件數的壓力下,卻面臨自主報名人數 不足的困境,因此政策推動至今,目前各區最常見的作法都是尋求以里長動員 的民眾為主要參與者。然而,受到里長請託前來的民眾,多數人沒想法,只是來 湊人數 ,或幫忙投票,導致民眾參與態度消極。而有機會選上的提案,里長帶 來的案子會佔大多數,並且因里長帶來的里民,年齡層普遍偏高,因此產出的 提案也會形成特定的偏好。

很多都是里長拜託來的,或是來打發時間的,也有為了餐盒的,只有少數的 人真的有帶提案。(B1)

主要都是里長動員來的,其次還有一些學生場,學生有時候也都會問說這 場是不是有動員,為什麼有些案子的票特別高。(B2)

區公所的人數壓力,因為他總不可能今天要辦的時候,裡面只有 3 個人,

那連投票都沒辦法投票。那開一桌還是兩三桌。參與民眾 88%的人來是重複來 的。通常里長都連任。所以能夠找到人差不多也是那些。(A2)

里長動員所造成的影響很多,其中一部分是,一些積極提案的里長,當他可 以帶足夠的人數前來,那提案便有很高的機會通過,此時住民大會變成是人數 的較勁,而非以提案內容去考量投票,過程中也喪失了政策初衷下的審議精神。

當你要請這些人(里長)來的時候,那些人想贏。……那如果每一個你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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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都是贏的,結果就沒有人想要輸嘛。然後對那沒有人想要輸的情況下來講,

他們就開始在比人數。(A2)

另一項出乎意料的發現是,過去筆者會將里長視為參與式預算的得利者,

私以為這是對里長有利的管道資源。但是研究發現,並非全是如此。有些行政 區的里長其實並不愛參加住民大會,來了也不一定有提案。研究發現是,這和 某些區公所文化有關,有些區公所會認為這是在擾民,因此沒有積極去要求里 長一定要提案。加上並非所有里長都將參與式預算視作達成政績的管道,因此,

有一部分的里長,會認為他只是在協助區公所完成績效而已。

這樣的情形,筆者亦在某場次看過,當天桌內有一名里長,沒有帶任何提 案,且在開場五分鐘後便離席了,據了解他只是來幫忙查看人數有沒有達標。

而當天在桌內沒有里長提案的情形下,桌內的被動員來的里民也沒有提案的意 願,反而像是來聊天聯絡感情的。最後是靠著當天桌內唯二非動員的年輕人提 案,過程中沒有人發表想法,因此僅花不到半小時便寫完海報,使活動失去了 審議提案的功能,只是流於形式。事後提案人也向區公所人員表達不滿,表示 未來不希望再和動員的民眾放在同一桌。

因為OO區的行政人員不喜歡做這件事情所導致的結果。他對找人這件事 情非常的消極,沒有積極想要醞釀提案出來。區公所要給這個指令,那他也沒 辦法要求,因為有些這種東西都是魚幫水、水幫魚,所以通常有的時候跟里長 說區公所又需要人了。然後里長就勉為其難的說,要不然誰誰誰去,或者是就 想一想之前有沒有人提,或者是之前有人跟他爭取什麼。……真正在桌上的時 候,我跟你說,這些人真的覺得來參加太像是一個負擔。……這些人用其他的管 道都比走參與式預算快。那他願意來是愛的力量,然後里長也是被消耗的。很 少有里長把參與式預算當成他的政策工具。(A2)

據受訪者指出,也曾遇有里長在投票前有傳紙條拉票的情形,或是曾受到 里長私下請託自己多多照顧他的提案。再者,雖然理想的審議環境,強調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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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化下的平等關係,但是實際上的住民大會,會在開場一一介紹各里的里長,

感謝他們的參與,有些里長也直接身穿里長背心入桌。從上述情形,可以得知,

當里長來提案,他的優勢是非常大的。筆者可以理解,站在里長的角度,他的作 為是爭取提案的通過,以取得這份資源。因此動員民眾投票,也是合情合理。真 正造成審議精神喪失的原因,並不在里長,而是制度設計的問題。

因為制度設計的初衷,原是希望開放公民審議,一同發想政策提案,但顯 然在這個部分,以動員投票為主的情況來說,大大侷限了原本政策預期的作用,

反而多花費了許多行政成本,去取得原先里長手中欲提出的案子。

住民大會上曾有某個里的里長在投票的時候,寫一張紙條,傳給所有桌的 人,請他們幫我投哪幾票。會寫數字在紙條上配票。有的人就問說,他們都是里 長找來的,那我們這些案子沒有人怎麼辦,我那時候也不知道怎麼回答。後來 我問民政局的副局長,他是說里長既然有能力找那麼多人來,就表示這個案子 有他的效益在。除此之外,那些沒過的提案市府也都會一個個看過,如果有好 的提案,還是會去做,只是沒有提案人。但我覺得如果今天年輕人的提案有通 過,他以後放在履歷裡,也會覺得很光榮,所以我還是認為投票的事情不能只 是這麼看。我記得曾經有里長私下請託我多照顧提案,如果里長的案子沒過,

有時候會來質問。(B1)

總的來說,當里長動員為主的參與者已經是參與式預算的常態時,可以怎 麼看待與有何改善之處?筆者認為,雖然自主報名的人數並不樂觀,仍可透過 提升誘因以嘗試吸引不同民眾參加,然而也有資深桌長分享了他們在心態上以 及實際的執行技術上,如何在能力範圍內,去改善這樣的情形,將這個場合的 效益發揮到極大化。其中有受訪者提到他早年其實也不大能接受這樣的情況,

卻在後來的心態上有了新的思考與的轉變:

我是這麼看待這件事的,如果審議的本質是溝通、平等、傾聽。當我們在桌 內的時候會儘量想要收集每一個人的意見,每個人有能夠說話的機會。可是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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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要界定積極公民才有能力或是才能夠開啟那個政策窗,坐到這個談判桌的時 候,你會發現一個謬誤的一點是,為什麼不是在這些不同程度的公民身上,有 些人可能比較被動、有些人不願意參與公共事務、有些人很激動、有些人有特 定的立場的情況下。這群人也必須在對談的過程中也存在呀,他才能夠真的是 模擬我們本來的社會的那種情況。(A2)

除此之外,也有桌長分享在自己的職責內,所能做到的處理方式:

站在桌長的角色,以一個促進討論的人而言,我覺得對這件事涉入太多價 值判斷,可能會有負面的效果。其實當今天我到現場,如果發現桌內的組成就 是動員的人來的比較多,其實是沒有太多能力去處理這件事的,對我來說,你 只能順著這個情境,在這個情境之下,我們這麼面對這群人,一起好好討論事 情,這個是我會去調整的。有些人看待審議的方式是,一群人坐下來好好談有 哪些問題,再來討論哪些問題比較重要,以及如何被處理,這是一個預設的理 想。但現實是,會有人是已經帶了提案來,甚至也動員了人前來,那就無法照著 原先的設定的劇本去走,這一群人他已經想好他要提什麼了,那桌長能做的就 是,問那些少數的人,有沒有什麼意見,盡量幫助大家把意見表達清楚,少數的 人的意見也有可能讓提案變得更好,讓整桌思考的更周全。我還是會問少數的 人有帶來什麼樣的提案,就看他們如何去表達及說服其他的人。(A1)

貳、 議員角色的影響

據筆者觀察幾乎每場住民大會都有議員出席的身影,通常會在開場或場中 會與民眾致辭,主要是前來表達對此政策的支持。臺北市參與式預算原先是以 作為代議政治的補充管道為出發,並不是為了取代代議士的工作,照理說,只 是將代議政治所未能全面照顧到的需求,透過這個管道尋求解決看看。然而,

筆者在某場次參與觀察中,竟曾經出現有議員直接入桌指導民眾該如何投票的 情形,當下也確實影響了民眾的投票意向,甚至在桌內討論過程中直接告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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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這其中的某幾個案子,可以直接交由議員處理,不需要去透過參與式預算,

當下引起了桌長不滿,造成場面一度尷尬,議員後來默默走開。

上述之衝突情形,筆者認為背後傳遞出的訊息,其實是因為現行制度上存 在代議士與參與式預算權責不清的矛盾,以及政策執行時程序受干擾的問題。

雖然這在實務上,也許只是偶發的事件,然而,當每個場次都出現代議士 的情況下,往後面對上述之事件,公民究竟是以代議士管道為優先,或是繼續 原本手邊的參與式預算?

總的來說,筆者認為在這項制度設計底下,對於代議士以及參與式預算的 權責分配,以及程序規範,政府應給出更明確的指引原則,以避免上述之情況 發生。筆者同時也可以理解,議員的支持,可以讓這個參與式預算這個政策的

總的來說,筆者認為在這項制度設計底下,對於代議士以及參與式預算的 權責分配,以及程序規範,政府應給出更明確的指引原則,以避免上述之情況 發生。筆者同時也可以理解,議員的支持,可以讓這個參與式預算這個政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