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衝突之意涵
在此充滿競爭的時代潮流中,人們因為名利、權力等利益之爭奪,致 使衝突事件層出不窮,學校亦復如是,在時代變遷與校園民主的衝擊下,
學校組織所面對的衝突是越來越複雜,因此深入瞭解衝突之意涵亦日形重 要。
壹、衝突的意義
牛津英漢百科大辭典(1985)對衝突的解釋是:衝突(conflict)源自 拉丁文 Conflictus 的字根,其原義是相互投擲和攻擊,引申為相互攻擊、
震驚與打鬥的意思。從字面上看來,衝突一詞是具有鬥爭或傷害的行為。
環顧有關衝突之文獻,國內外學者對衝突的看法不外乎是:組織中個
不信任的情緒,而形成的矛盾、對立、破壞、傷害行為的狀態(俞文釗,
1993;蔡進雄,2001;Coser,1956;Verderber,1995)。
然而有其他學者是從衝突的互動歷程來說明衝突的意義,並認為衝突 是一種首尾相銜、有跡可尋的動態歷程。例如,Pondy(1967)將衝突視為一 個由一連串相互連結的衝突事件組合而成的動態過程,他將衝突分成五個 階段。Katz 與 Kahn(1978)也認為衝突是一種歷程,在互動的過程中,形 成相互妨礙、逼迫、對立的情形;而且此歷程係由一連串首尾相銜的事件 所構成,形成一種循環。
陳嘉皇(1996)則是從組織管理的觀點,認為衝突為成員在組織中共 享稀有的資源或從事高度互賴性的活動,彼此因價值觀、目標或知覺的結 果或職位的不同,形成態度不一致或行為鬥爭的一種互動歷程。
綜合上述多位學者的見解,本研究對「衝突」的定義如下:衝突是個 人或團體間因認知、利益的不同,並意識到不相容、挫折或憤怒等,而產 生對立、鬥爭、傷害或毀滅等行為的一連串互動的歷程。
貳、衝突觀念的演進
依據 Robbins(1996)的分析,衝突在組織中所扮演的角色,從 1930 年代迄今,歷經了傳統的觀點、人群關係的觀點以及互動取向的觀點。敘 述如下:
一、傳統的觀點
傳 統 的 觀 點 在 1930 到 1940 年 代 之 間 甚 為 盛 行 。 其 中 以 霍 桑
(Hawthrone)的研究最為著名,霍桑的研究結果指出,衝突的發生是由於 團體內溝通不良,成員間缺乏坦誠、信任,管理人員對員工的需求與期待 未作出適當的回應,才導致衝突的發生。這樣的衝突觀點認為衝突對組織 具有負面的效果,並且將組織績效的衰退與衝突劃上等號,其認為所有的
衝突都是應該要避免的。因此,其研究焦點集中於衝突的起因,認為減低 衝突就可以增進團體和組織的績效。
二、人群關係的觀點
人際關係的觀點盛行於 1940 年代到 1970 年代。此派主張衝突在所有 的團體或組織中是自然、不可避免的,因此應予以接受,既然衝突必然存 在於各種組織之中,而且種族、文化、黨派、機關、個人間的衝突也是社 會結構的自然產物,所以對衝突不必反對或感到恐懼。這樣的衝突觀點將 衝突的存在予以合理化,認為衝突在很多時候對團體績效是有所助益的,
因此,衝突有時是必要的。然而此一觀點雖將衝突去罪惡化,並肯定衝突 的必然性及合理性,但僅是被動的接受衝突及其所引發的結果,並無針對 衝突本身有更積極的作為。
三、互動取向的觀點
自 1970 年代以來對衝突最盛行的看法是互動取向的觀點,人群關係 的觀點接受了衝突的存在,而互動論的觀點則鼓勵衝突的存在,他們認為 一個平靜、和諧、合作的團體可能變得靜止、冷漠,對於改革與創新無動 於衷,然而衝突卻可以使團體保持活力、自我反省力以及創造力。這樣的 衝突觀點不僅接受並且鼓勵衝突,甚且認為由於不滿及要求改善,才能產 生變革,即變革不是突然產生的,而是由衝突所激發出來的,一個沒有衝 突刺激的組織,將是觀念呆滯、決策不當,甚至可能導致組織的解體,因 此,衝突可說是促進組織成長和變革的種子。互動取向的觀點不僅肯定衝 突,更希冀從衝突中發掘出組織的活力及能量,以進而促成組織的變革。
此與近年來組織變革的觀點不謀而合。
根據以上衝突觀念的演進過程中,衝突從應盡量避免其發生的傳統觀
參、衝突的歷程
衝突行為的產生大多是經過了長時間的醞釀和知覺(張鐸嚴,1985),
其發生歷程常是有跡可尋、首尾相銜、有階段性的。若能深入探究有關組 織衝突的形成歷程,應對衝突的意涵會有更深刻的瞭解與體會。關於組織 衝突歷程的模式,最早是 Fishbein(1963)所提出,此模式認為行為導源 於意圖,而意圖是受到理性推論和規範推論兩種推論形式的影響,本質上 此模式是屬於一種認知模式。
在 Fishbein 的基礎上,許多學者認為衝突歷程即是發生衝突時各種重 要事件的連串組合。Pondy(1967)就認為衝突是一連串事件的動態過程,
每一個衝突都是由一連串有關的衝突事件組合而成,衝突歷程可分為五部 份:
(一) 潛在的衝突(latent conflict):此期是指在個人間或組織內存在著 許多可能發生衝突的因素,這些因素潛藏在組織內,尤其是角色 衝突最多,例如組織成員常覺得主管的要求不合理等。但是潛在 衝突並不意謂著會立即產生衝突。
(二) 知覺的衝突(perceived conflict):此期是指衝突雙方雖都已察覺到 衝突的存在,但有時衝突並不會發生,這些衝突的知覺常常是因 為彼此缺乏了解所致。在此階段人們會試圖透過一些努力,來減 低衝突發生的可能性。
(三) 感受的衝突(felt conflict):此期是指衝突雙方雖努力消除衝突原 因卻遭逢失敗,彼此已感受到敵對狀態,察覺到衝突已無可避免,
並準備因應衝突的來臨。
(四) 外顯的衝突(manifest conflict):此期是指已出現了外在明顯的衝 突行為,最常見的是爭吵、敵對和公開的攻擊等,不過也有可能
以其他的方式來表現,如:怠工、結盟、自我防衛、冷漠、造謠 等等。
(五) 衝突的結果(conflict aftermath):此期是指衝突後的最後結果。
Pondy 指出如果衝突沒有獲得良好的管理,衝突的潛在條件可能 會繼續惡化,導致將來爆發更嚴重的衝突。
Pondy 衝突歷程模式,如圖 2-1 所表示。
先前的衝突
潛在的衝突
知覺的衝突 感受的衝突
外顯衝突
衝突的結果
圖 2 -1 Pondy 之衝突歷程模式 資料來源:引自 Pondy(1967: 306)
Robbins 則將衝突歷程分為四個階段:潛在對立或不相容、認知與個 人介入、行為以及結果等階段,此過程如圖 2-2 所示(引自李茂興、李慕 華、林宗鴻合譯,1994):
(一) 潛在對立或不相容
類:
1. 溝通:由溝通引發的衝突主要來自於語意表達困難、誤解以及 溝通管道中的干擾。
2. 結構:包括團體的大小、分派給團體成員工作的專門性程度、
權限的清楚度、成員目標的一致性、領導風格、酬償系統、以 及團體間相互依賴的程度等。
3. 個人變項:包括個人的價值系統、個人特性和個別差異的性 格。
(二) 認知與個人介入
如果階段一所提的各項要件產生了挫折,其所引發的衝突就 會在此階段顯現出來。本階段又分兩個層次:
1. 知覺到:當雙方對立之情緒介入後,使個人知覺到衝突。本層 次要件只有在當事的一方或雙方感受到、知覺到時,才可能引 發衝突。也就是說,至少要有一方知覺到衝突要件的存在。
2. 感受到:知覺到衝突並不表示個人已介入其中,個體必須感受 到第一階段潛在對立的存在,衝突才有可能發生。例如:「A 可 能察覺到和 B 有嚴重的意見不合,但這並不影響 A 對 B 的感 受,也不會令 A 感到緊張或焦慮」。這就是「感受」的層次,
當一個人有情緒介入時,會顯得焦慮、緊張、挫折或敵意。
(三) 行為
當個體做出阻撓他人達其目標與獲取利益的行動時,即進入 了衝突的第三階段。此行動必須是有意的,知道可以阻撓對方,
此時衝突已呼之欲出。外顯的衝突涵蓋了所有的行為種類-從細 微的、間接的和被高度控制的協談,到直接的、攻擊的、暴力的 和失去控制的抗爭。此階段也是大多數衝突處理方式開始出現的 時候,一旦衝突表面化,當事的雙方即會發展處理衝突的方法。
且這階段所發展的方法,大多是用來處理看得見的衝突,而不是 作為預防衝突之用。Robbins 在此部份採用 Thomas 的分類,將衝 突處理的策略依合作性及肯定性兩個向度,分成五種處理策略:.
抗爭、統合、逃避、忍讓與妥協。
(四) 結果
外顯的衝突行為和衝突處理方式交互作用之後,會產生某些 結果。如圖中模式所示,這些結果可能是良性的,亦即衝突會促 進團體的績效。相反的,團體績效也可能受到阻礙,這種結果即 為惡性的。
1. 良性結果
衝突可以增進決策品質、激發創造力與創新發明、鼓勵成 員的興趣與好奇心;另外,衝突也是挖掘問題和情緒宣洩的良 好媒介,同時提供一個自我評量與改變的機會。
2. 惡性結果
衝突會對團體與組織的績效產生破壞性結果的事實已為 大家所熟知。因為失去控制的對立狀態會產生不滿情緒,不但 無法抒解緊張氣氛,反而導致團體瓦解。此時衝突阻礙了溝 通、降低團體凝聚力、把成員間的爭鬥置於團體目標之上,可 能導致團體功能停頓,甚至威脅到團體的生存。
第一階段 第二階段 第三階段 第四階段
(五) 衝突解決期:此期個人、組織或第三團體,進行互動的歷程來謀
肆、衝突的原因
Reitz(1977)認為衝突是因為溝通不良而造成的結果,如果每個人都 能瞭解對方,那麼衝突就不會發生了。但另外有學者卻提出,並非所有的 衝突都是因為溝通不良才發生的,例如 Koehler(1978)就曾將衝突的原因歸
Reitz(1977)認為衝突是因為溝通不良而造成的結果,如果每個人都 能瞭解對方,那麼衝突就不會發生了。但另外有學者卻提出,並非所有的 衝突都是因為溝通不良才發生的,例如 Koehler(1978)就曾將衝突的原因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