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衝突管理的意涵
英國哲學家 Thomas Hobbes 認為人都具有自私自利的特質,因為自私 與自利其結果必會使人與人之間產生衝突,甚至演變成為互相對立的戰爭 狀態(引自葉啟政,1987)。在過去衝突常被視為防礙組織正常運作與影 響工作績效的行為,故應設法避免,但自 1960 年代以來,人們開始注意 到衝突所具有的功能性及不可避免性,對衝突的處理態度也由衝突解決逐 漸轉為衝突管理。本節欲探討影響衝突管理的因素、衝突管理時應注意的 原則與國內外學者對衝突管理策略的看法,以對衝突管理有進一步的瞭 解。
壹、影響衝突管理的因素
當衝突發生原因存在於組之內外環境中個人的壓抑機制或組織之處 理機制無法有有效調整時,外顯的衝突行為就會顯現出來。然而衝突雙方 在採取策略時,主要會考慮到哪些因素呢?
Robbins(1993)曾經指出三個主要的影響要項: 1.潛在對立:個人的價 值系統、個人的特性、個別差異的性格、組織中團體的大小、目標的一致 性以及領導者的風格等都會影響衝突的發生與衝突管理之方式。2.認知與 個人介入:認知與個人之介入係指個人對衝突的感受與介入強度的大小等
胡峻豪(1997)將影響衝突管理之因素歸納成三個層面:1.個人因素:
由於衝突是人際間的互動歷程,個人的人格特質、思考模式、價值判斷等 都會影響衝突的發生或衝突管理的策略。因此個人因素中的個人過去經 驗、對衝突的認知、個人的情緒、衝突的對象、對方的語言、態度、行為 觀感等的因素,都會深深影響當事人決定用何種衝突管理來反應衝突。2.
衝突情境因素:由衝突的歷程知道衝突策略的發展大都在外顯行為出現 時,衝突雙方才會認真考慮如何處理或反應,因此整個衝突情境便是影響 衝突管理策略的關鍵階段,在衝突情境中衝突雙方會考慮衝突強度的大 小、衝突事件的重要性、衝突處理的時間壓力,以及衝突管理的策略。3.
衝突的結果因素:衝突雙方在面對衝突時,會考慮對於衝突有幾分勝算、
使用何種策略最適宜、衝突的後果對自己的利弊得失等因素。
秦夢群(1997)則認為衝突管理之考慮因素為:問題的複雜度、時間 是否足夠、衝突雙方的和諧度、衝突雙方的個性、衝突發生後的負作用、
雙方權力對等程度等六項。
綜合上述,研究者歸納衝突管理影響因素包含:
一、 個人因素
包含:人格特質、思考模式、價值判斷、個人過去經驗、對衝突的認 知、個人的情緒、衝突的對象、對方的態度、對方行為觀感、個人對衝突 的感受等。
二、 情境因素
包含:衝突強度的大小、衝突事件的重要性、衝突處理的時間壓力、
問題的複雜度、時間是否足夠、衝突雙方的和諧度、雙方權力對等程度等。
三、 結果因素
包含:衝突有幾分勝算、使用何種策略最適宜、衝突的後果對自己的 利弊得失、衝突發生後的負作用等。
貳、衝突管理的原則
在衝突管理的過程中,非一種方式即能處理所有的衝突,必須因應不同情境 而採取不同的應對(林靜茹,1993)。而當衝突發生時,個體或組織若能先掌握 衝突管理的一些主要原則,才能更有效的做好衝突管理。美國「爭執解決專業人 員協會」(The Society Professional in Dispute Resolution)曾提出六大信條作為專業 人員處理衝突應有之規範(引自林逸青,2002):不偏心徇私、公開解決程序、
確保隱私權、避免利益衝突、迅速處理、顧及衝突解決之結果。
蔡樹培(1994)提出化解衝突十大原則為:
1.衝突各方在衝突的過程中,既非朋友也不是敵人,而是問題的解決者。
2.解決衝突的目標是在尋求有效的方式達成妥適明智的結果。
3.將人與問題分開,不因人之關係影響問題的解決。
4.對人的態度要和氣,但對問題的態度要強勢。
5.勿輕信他人,凡事本於實證為憑的精神。
6.勿輕易放棄或頑守本身的立場,而應以實際利益為考量的焦點。
7.誘惑與威脅均非適當的行為,實事求是探求各方的利益才是良策。
8.不必預設底線,應合情合理的為問題找出答案。
9.問題的答案,應先擬出各種可能方案,供各方研判定案。
10.解決衝突並非意志力或壓力的競賽,而是講求坦誠的溝通與客觀開明的 態度。
邱毅(1999)主張之組織衝突管理的原則是:將衝突導引到就事論事 的具體事實上、準備好多重解決方案、創造共同追求的目標、多運用幽默 感、平衡彼此權力結構、不要強迫形成共識等六項。
而 Steers(1991)則從相反的方向提出五種策略是無效的,應加以避免:
綜合上述的學者看法,本研究歸納出在衝突管理實應把握下列的原則:
1.創造共同雙贏目標
衝突管理的意義除在減少其負面影響之外,更重要的功能旨在促進組 織的進步與更新。因此,有效的衝突管理策略最重要的課題乃在建立雙方 共同的目標,而設立目標的前提必須是雙贏的目標。其主要的方法是透過 溝通與理解、互惠與互利,以達成「贏-贏」的目標,唯有雙贏才是衝突管 理的最高目標。
2.以解決問題為導向
衝突原因在於目標不一致、對事看法歧異,所產生敵對情況。因此,
有效的衝突管理應針對衝突的原因作深度之理解,以瞭解衝突所存在問題 的本質。其主要之精神在「以解決問題為導向」,透過彼此相互的讓步、
就事論事、實實在在的面對問題解決衝突。換言之,問題的解決是衝突管 理的根本目的。
3.以實際利益為考量
衝突植因於利益不同而產生公開鬥爭的行為,故對於衝突管理的運用 應以實際利益為主要考量。只要在不減損對方的利益,以及讓對方獲益等 之「實際利益」的前提下,則衝突的解決便是水到渠成。
4.程序公開公平客觀
衝突管理的程序應該公開、公平、公正與客觀,其主要的觀點是讓當 事者能在雙方認同的程序基礎上,透過相互理性的溝通問題、感性的感受 對方之誠意,以及客觀的探究衝突的實際影響情形等態度,衝突自然而然 能順利化解。
5.態度和氣意志堅定
處理衝突的意志必須要堅定,堅定的意志能讓對方感受我方的堅持;
相對的,在處理衝突的態度則必須和氣,使對方感到被尊重與信任。透過
上述之態度,衝突雙方才會有意願,並心平氣和的面對問題、解決問題。
6.坦誠溝通不設底線
衝突管理的基本精神為坦誠溝通,只要我方以坦誠的態度面對問題,
並透過多種管道與對方真誠的溝通,則相關問題自然消弭於無形。在溝通 的基本態度上應是「不設底線、沒有預設條件」,使雙方在感受到彼此溝 通誠意下,以解決問題為核心、化解彼此心結。
參、衝突管理的策略
Dreu(1997)認為有時避免或壓抑衝突是個錯誤,在團體與組織中,適 度的衝突有益於成就表現;林逸青(2002)亦認為管理衝突的目的就是要 組織系統中,效率與創新之間維持最佳平衡與張力。因此,衝突本身並不 可怕,可怕的是如果衝突發生時沒有好好處理,對組織形成難以彌補的傷 害。衝突既然無法避免,其原因、類型、歷程等又錯綜複雜,所以如何因 應衝突的發生以免影響組織正常的運行,顯的非常重要。
Blake 與 Mouton (1964)認為過去許多衝突管理模式或風格之研究,均 以單向度之行為為主,其方式以合作與競爭兩種選擇。這種過度簡化的分 法,實無法描述複雜的衝突管理行為,所以發展出一個代表衝突型態的衝 突方格理論。其情形如圖 2-4 所示。其主要的概念為:當人類面臨衝突情 境,至少須考量兩個因素:一為衝突當事人、另一是衝突結果。此二因素 分別構築為縱、橫座標。橫座標九點量表代表對衝突結果的關切程度,1 至 9 點表示由低而高。縱座標表示對衝突當事人的關切程度,1 至 9 點亦 表示由低而高。此 81 格代表衝突反應的方式,其中(1,1)、(1,9)、(5,5)、(9,1)、
(9,9)的的位置分別為主要的反應行為,其意義敘述如下:
9 一九型
資料來源:引自 Milton(1981: 448)。
(一) 退避:又稱一一型,是指採取明哲保身、置身事外的態度,對於
關切,利用事實檢證、客觀評估的觀點,進行有效的問題解決,
允許不同意見的提出、交換、討論,所有的疑慮、保留問題均予 以解決,深入探討衝突的原因,終而獲致最佳滿意方案。
Thomas(1976)也提出「雙向度應付衝突模式」,其特點在於用「果 決程度」和「合作程度」兩個向度來探討應付衝突的方式,而這兩個向度 的不同組合即代表了五種處理衝突的方法,分別為抗爭、逃避、忍讓、妥 協與統合等五種方式,如圖 2-5 所示,以下分述之。
(一)競爭(己贏/人輸):即高果決低合作型,雙方堅持己見並強 迫對方接受自己的看法,毫無妥協餘地。
(二)逃避(雙輸):即低果決低合作型,雙方不願面對衝突,表面 上似乎沒有衝突,實際上暗潮洶湧。
(三)忍讓(己輸/人贏):即低果決高合作型,在面對問題時願採消 極合作態度,以平復衝突,然而個人在過程中卻未得到任何滿 足或理想實現。
(四)妥協(有輸有贏):即中果決中合作型,雙方各退一步,並經 由交涉而達成協議。雙方在過程中皆失去一些,並無所謂的贏 家。
(五)統整(雙贏):即高果決高合作型。雙方雖各有己見,但卻坦 誠與對方合作。在過程中對問題之重心加以探討,而求得兩全 之道。此種方法使雙方都獲得滿足。
圖 2-5 Thomas 雙向度應付衝突模式 資料來源:引自 Thomas(1976: 900)。
圖 2-5 Thomas 雙向度應付衝突模式 資料來源:引自 Thomas(1976: 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