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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藝術產業簡介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一節 表演藝術產業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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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示。

圖2-1 表演藝術團體國外演出比例

資料來源:《表演藝術產業調查研究》(溫慧玟,2007)

在財務狀況方面,如表2-3 所示,民間表演藝術團體最主要的收 入來源是演出費,佔了25.66%,其次是票房收入,為 18.43%,來自 不同單位的補助佔收入比重也不少,其中最主要的是文建會補助,佔 了10.75%,其它政府單位補助佔 6.8%,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國藝會) 補助為3.17%。基金會企業或個人贊助、周邊商品及其它所得收入分 別為8.21%和 7.56%。

表 2-3 表演藝術團體 2005 年度收入項目表 收入來源項目 百分比(%)

票房收入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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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費收入 25.66

文建會補助 10.75

其它政府單位補助 6.8

國藝會補助 3.17

基金會企業或個人贊助 8.21 周邊商品及其它所得收入 7.56 公立團體之政府預算 19.42

總和 100.00

資料來源:《表演藝術產業調查研究》(溫慧玟,2007)

以整個產業的經濟情況而言,表演藝術產業入不敷出,2005 年度

總收入約新台幣17 億 8300 萬元,總支出約 21 億 2000 萬元,虧損約 3 億 3390 萬元;然而表演藝術產業在我國人民心中的使用價值高達 399 億元,相較於 2005 年度的 11 億 2444 萬元產值,可知產業的潛 在需求大,在我國仍有很大的發展空間(溫慧玟,2007)。

二、表演藝術產業上中下游及其問題

滕人傑(2004)認為表演藝術產業價值鏈的源頭為表演藝術團體,

藝術總監有了創意發想後,其它藝術指導和表演人員合力投入形成產 品的雛型,並透過周邊劇場工作人員的各項支援讓產品更具體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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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藉由宣傳與行銷仲介,使最終的表演藝術產品透過演出通路的舞台 呈現在消費者面前。

《表演藝術產業生態系統初探》(溫慧玟計畫主持,2005)詳細地 探討了表演藝術產業的價值鏈單元,包含創意、製作、行銷、通路、

演出、周邊衍生商品等等。大致上而言,表演藝術產業的上游為創意 與製作,各類團體的創意如劇碼、舞碼等,須透過許多周邊的技術及 行政支援例如舞台、燈光、服裝、道具、音響等設計才得以完成創意 的具象化製作,成為產品;中游則包含行銷與票務,各團體本身自行 讓產品曝光並售票或是藉由媒體服務廠商與票務服務廠商達到行銷 與演出前售票的功能;下游主要為演出通路與周邊商品,消費者在各 演出通路如戲劇院、音樂廳等依先前的購票進場消費產品,同時也可 購買演出產品的周邊商品如節目單、劇照等等。如圖2-2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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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2 表演藝術產業上中下游

資料來源:《表演藝術產業生態系統初探》(溫慧玟,2005)、本研究整理

表演藝術聯盟秘書長于國華(2009)進一步指出上游團體、製作的 問題為創作環境營養不良,越來越多新團隊出現分散了固定的補助資 源,使一些真的需要大量資源投注的經典作品製作難以進行;中游的 問題在於缺乏經理人,包含市場行銷的經理人、表演藝術團體的經理 人等等;下游的問題為通路品質和市場不旺,除了台北的幾個通路具 有專業水準外,其它地方的通路基本上品質不佳,沒有燈光、音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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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人員等等。在市場方面,能迅速賣掉許多票的表演仍然是集中在 少數表演團體上,《表演藝術消費調查報告》(溫慧玟計畫主持,2010) 更指出我國僅有不到三成的民眾曾走進劇場觀賞表演藝術。

第二節 各類表演藝術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