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家庭教育與東西方教養
第三節 西方的家庭教育與教養
一、西方家庭的特點
根據楊懋春(1981b:四十八-七十七),希伯來人在游牧時代的家庭是父 權、父系、父地、多妻、複式家庭。古希臘家庭亦屬父權及複式家庭。有別 於古希伯來、古希臘和古羅馬人所實行的父系或男系單線傳宗,德國與英國 的親屬系統屬父系與母系的雙線傳宗;然而早期的美國家庭,婦女與兒童則
仍受制於丈夫與父親之下。
二十世紀以降,相較於早期的美國家庭,現在的美國家庭有約六個不同 的特點:(一)隨著十九世紀末的工業發展,個人主義與民主思想逐漸興起,
曩昔以夫或父為主的權力亦隨之降低消失。(二)家庭穩固性衰弱-子女長 大、結婚便另成新家;夫妻之間地位趨居平等,對於分居或離婚不若以往嚴 重看待。(三)以核心家庭為主。(四)從居處固定到遷徙無常,隨遇而安。(五) 婦女可以全日在外工作。(六)從早期的盡心教養子女到一九六○年代的過度 溺愛,直至發現如此的寵溺引發更多的社會問題,因而於一九七○年代有所 覺悟,認為愛同時也需帶有督導、責罰與決不姑息。
二、家庭教育與西方文化
根據黃迺毓(1988:41-42),西方社會的文化精神以基督教為依據,是 以聖經為了解西方文化中,家庭教育觀念的重要來源。不論舊約或新約聖經 皆提到「孝」,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基督教所談為「孝敬」而非「孝順」,
是以尊敬代替順從。陳冠任(2003:43-44)則是提到美國人的家庭道德教育 和中國大異其趣。其中在美國兒童道德教育中,宗教發揮不可低估之作用,
並且美國父母讓孩子擁有選擇的自由。而美國(Florida State University)青少 年犯罪學教授韋納.福克斯(Vernon Fox)則認為西方社會採取「水平的社會 體制」(Horizontal Society),倡導權利平等,強調個人主義,影響社會安定。
(引自楊懋春,1981a:九○)。
從上述作者的論點可看出,宗教及其聖經內容對於西方文化有著長遠的 影響。同時由於西方的文化特點之一—以個人主義為取向。使得其社會推崇 個人的努力,只要努力即有機會功成名就,因此也有人認為美國的文化較崇 尚功利主義。但若從另一角度剖析,則對於個人努力之鼓勵與肯定,其實亦 不失為給予一個自由發展並創新的機會。或許正因為東、西兩方的這層文化 差異,所以蔡美兒(2011)曾在書中提到,她認為美國的文化與環境給予她較 多自由發展的空間,而且容易培養孩子自主、發表自我意見的概念與勇氣。
這也使筆者回想起多年前閱讀的一本童書「小黑魚」,故事大致描述一 群生長在海裡的紅色魚群中,有一隻顏色迥異於其他魚兒的小黑魚。這隻小 黑魚雖然曾經逃避、害怕,後來仍積極面對困難。故事發展到最後,這隻和
大家不一樣的小黑魚卻成功地帶領大家抵抗大魚的侵略。藉由這個故事,我 們除了理解「團結力量大」這句話之真諦,並可以將之與傳統的東方文化—
強調合群連結。
然而傳統的中國文化重視合作、合群,不鼓勵個人強出鋒頭或特立獨 行。因此當發現自己和別人不一樣時,其第一反應多為負面或難以面對的。
反觀西方文化中的尊重個體,鼓勵個體自由發展的精神與文化,使得個人較 易尊重、接受並欣賞每個個體之獨特。這引發筆者思考,若這本書的作者是 華人,仍會以同樣的意念傳達嗎?同時筆者認為「過猶不及」,若能汲取西 方文化中的尊重個體,並給與發展空間,同時又能適時揉合中國文化的合 群,不以刻意標新立異或自身利益為主要訴求,則更為理想。正所謂「他山 之石可以攻玉」又「知己知彼百戰百勝」,因此在了解其原生國文化根源之 際,若能對移居國的文化背景亦有所涉略,將使得教育達到事半功倍之效。
有了上述針對東、西兩方家庭教育與教養的分別簡介之後,筆者接著再 引介幾個歐洲華人家庭對於實際居處海外所經歷的東方、西方文化和家庭教 育觀念差異的分享—首先歐洲華文作家協會(2011:3-6)提到,西方注重個 人主義,東方強調團隊精神。作者之一楊翠萍提到自身居住於法國三十六 年,根據其觀察,作者認為東方的父母寧願縮衣節食,也要讓孩子接受最好 的教育。而且接受儒家思想家庭教育的亞裔孩子,相對於其他族群之青年,
則較少惹事生非。而法國人則鼓勵小孩打工賺零用金;同時法國人亦沒有所 謂的「養兒防老」之觀念,但該國之社會福利與退休制度頗為完善。
有一位居住於德國的作家黃鶴昇亦相當推崇孔孟之道對於中國家庭教 育之影響,特別是儒家思想所提到之「禮」,所謂的禮則如同今日所謂「做 人的規矩」。反觀歐洲人則是鼓勵孩子自由發展,然而過度的強調自由、平 等而不加以規範,終將招致許多社會問題:例如一位未成年的中學生夥同其 友,謀殺其父母及姊姊。歐洲華文作家協會(2011:43-45)。
另一位居住於奧地利的作家方麗娜則說,傳統的印象認為西方人不強 迫、約束其孩子,但當她實際接觸歐洲的孩子後則發現,這些歐洲家長對孩 子的基礎教育,諸如:吃飯姿勢、禮儀、公共教育其實也相當重視。歐洲華 文作家協會(2011:80-81)。
最後再引述一位居住於德國的作家-鄭伊雯(歐洲華文作家協,2011:
1 核心家庭,其組成不外乎是一夫一
*「垂直的社會體制」(Vertical Society),尊重年長的人,傳統之倫
*「水平的社會體制」(Horizontal Society),倡導權利平等,強調個人
*吃台灣食物
*父母告訴她要節儉、謙虛等美德
(2)讓孩子適情適性發展
(3)父母的角色11
資料來源︰研究者綜合文獻與訪談內容整理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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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楊懋春(1981b)。中外文化與親屬關係。台北:中央文物供應社。頁 30-33。
2張振宇(1984)。家庭教育。台北:三民書局。頁 9-10。
3蔡文輝(1987)。家庭社會學。台北:五南。頁 224。
4同註 1,頁 48-70。
5楊懋春(1981a)。中國家庭與倫理。台北:中央文物供應社。頁 90。
6黃迺毓(1994)。家庭教育。台北:五南。頁 41-42。
7同註 6。
8歐洲華文作家協會(2011)。東張西望看歐洲家庭教育。台北:新銳文創。頁 3-6。
9同註 8,頁 43-46。
10同註 8,頁 80-81。
11同註 8,頁 198-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