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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關係之定義與相關研究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親子關係之定義與相關研究

一. 親子關係之定義

親子關係可謂雙親與子女間的關係(沈玉翎,2014)。社會工作辭典中對於 親子關係定義之解釋,可分為廣義與狹義。廣義定義指父母對子女表現出的教養 態度及親子間產生的心理交互作用;狹義則指父親或母親其特殊性格傾向對子女 性格或心理健康狀態的影響(蔡漢賢,2000)。

李玟儀(2003)提到,父母與子女間的互動關係即可稱做親子關係。其中包 含了親子間的情感交流、親子語言上的溝通與交談、父母在管教子女的態度與行 為,以及父母與子女間的互動關係。沈玉翎(2014)認為,親子關係是一連續、

相互循環與影響之穩定關係,其歷程由父母與子女間雙向來回之情感交流、行為 互動所構成,其組成內涵包括了信任感、教養態度、親密度、親子衝突及溝通 等。洪華檜(2005)認為,親子關係指得是:透過親子之間溝通互動、情感交流 等交互作用的過程中,進而牽動彼此的心理槓桿,達到改變親子之間情感態度與 行為的關係。在日常生活中,父母親對待子女的方式與態度會影響子女本身,同 時也影響子女回應父母的態度;而子女回應父母的方式同時也反應出父母對其態 度與行為(沈玉翎,2014)。

自以上研究中可發現,親子關係不只是單純的上(父母)對下(子女),而 是雙方透過不斷來回互動而建立的。故親子關係包含了變動的特性、持續不間斷 的歷程、有心理的交流以及行為之付出。

本研究目的在探討教師親子關係中父母的態度、與子女的情感連結、互動關 係是否與情緒勞務、幽默風格有所關聯,故就與本研究相關之依附理論、社會學 習理論進行以下描述:

(一)依附理論

Bowlby(1969)首先提出依附(attachment)一詞,指得是嬰兒與主要照顧 者(通常是母親)彼此互動而建立起持續、強烈情感連結(affectional bond)(李 玲玲,2014)。依附關係則是一種為了尋求安全感、親密感的社會及情緒的關係

(胡毓珏,2015)。若依附對象對於嬰兒需求可敏銳觀察,給予一致性的反應使 其滿足,則將安全的依附關係,個體會相信自己、相信他人;反之,若個體受到 依附對象拒絕,則會發展出逃避的、不好的、不值得信賴的自我與他人互動。張 春興(1998)便曾從依附觀點提出親密感是人格發展是否健全之基礎,父母身為 照顧者能夠對子女付出愛與關懷,滿足其心理及生理需求,子女便會愛自己的父 母,親子間建立起互愛的關係,因而有親密的感覺。

(二)社會學習理論

社會學習理論強調的是觀察與模仿他人的學習(Bandura, 1978),且兒童最 容易以重要他人為模仿對象,故家庭是提供兒童社會化學習的最佳楷模(引自:

吳美鳳,2008)。兒童往往最容易以父母為觀察模仿的對象,父母親若能以身作 則,運用身教與言教,孩子亦能藉由觀察與模仿學會正向、良好的行為模式(文 惠慧,2007),此歷程亦可幫助父母體認親子互動,父母如能提供正確示範及良 好的言行舉止,以作為子女觀察與模仿的最佳典範,將可促使子女產生正向行為 及促進親子關係(吳美鳳,2008)。

從以上理論可知,良好親子關係之建立除照顧者可給予安全依附關係外,能 夠提供正向、良好之行為模式供孩子觀察與學習,亦是促進親子關係之方式。王 以仁(2001)也認為要維繫親子關係,除了依賴先天的血緣關係,尚須加上後天 親子互動,包括相互信任、接納,可以分享、談心等,故親子關係是受到許多因 素所影響的。

胡毓珏(2015)便依照父母與子女相處的情形,將親子關係分成信任尊重、

情感依附及互動關係等三大層面,進行親子關係與其他變項之探討。以下茲說明 其研究中親子關係各層面之內容(胡毓珏,2015):

(一)信任尊重

信任尊重可了解父母親是否對子女具信任感,可以尊重彼此價值觀與行為等 差異,相互接納、包容與體諒。

(二)情感依附

情感依附欲了解父母親是否與子女產生情感上的接納與認同,能夠表達關 愛,適度分享與溝通內在想法與感受。

(三)互動關係

互動關係在了解父母親是否有興趣參與子女的活動與事物,進而達到家庭氣 氛和諧的狀態。

本研究為探討教師親子間信任態度、情感連結及互動關係是否和工作情緒勞 務、個人幽默風格相關,故採用此親子關係量表作為探究教師親子關係之工具,

希望透過此量表了解國小教師親子關係及其與情緒勞務、幽默風格之關聯。

父母與子女間的互動關係型態,會以不同的表現方式在家庭日常生活事件中 持續出現。好比像是:父母對待孩子所展現的行為舉止、在教養過程中父母的態 度表現;親子雙方在言語上交談或溝通的模式、情感的表達方式,以及親子間是 否會相互支持等等(李玟儀,2003)。此時父母若一昧的單方面以自己的主觀思 考為出發進行親子互動,而未站在子女立場同理其想法,將使親子互動受到影響

(陳春秀,2001)。

Gongla 與 Thompson(1987)根據「家庭結構」、「互動有無」以及「心理存 在性」的觀點,把親子關係分為「身體上的互動有無」與「心理間的互動有無」

兩個層面解釋。所謂「身體互動」係指親子間在溝通與接觸上的程度,即親子雙 方互動的頻率;而「心理互動」是指親子間的互動是否形成親密、溫暖、認同感 與支持,即親子互動的內容(羅品欣,2004)。在 Gongla 與 Thompson(1987)

的觀點中,最後形成四種親子互動之關係型態,分別為:「聚頻心繫」、「聚頻 心離」、「聚疏心繫」、「聚疏心離」(吳美鳳,2008),以下便就此四種互動 型態進行詳述:

(一)聚頻-心繫親子互動關係

是傳統上完整家庭的代表,父母雙方結婚後住在一起,並與家庭成員產生持續 的互動和心理的投入,可說是最理想的家庭。

(二)聚疏-心離親子互動關係

在此關係中,父母與子女雖然有實際的互動,但在心理上卻是將重心放在他 處,如:忙碌於工作中。

(三)聚頻-心繫親子互動關係

指父母親和家庭成員雖然很少有實際上的見面或互動,但與家庭成員間仍有心 理依附的維持,如有人在外地工作、長期住院、或服刑等。

(四)聚疏-心離親子互動關係

指父母親因處於嚴重的心理困擾狀態,對家庭互動顯得沒有感情,親子間缺乏 實際的接觸或心理互動。

從以上文獻整理可知,親子關係可謂親子間相處過程中透過不同模式所形成 之關係,在此歷程中透過行為態度的傳遞、情感的交流、言語的溝通,而使得親 子間產生信任感、依附關係及和諧狀態。

二. 親子關係之相關研究

親子關係可說是最親密的人倫關係,同時也是父母與孩子間會彼此影響的關 係;可以說是人類關係最早即產生並會維持最久的互動關係,更可說是一切社會 關係的基礎(胡毓珏,2015)。影響親子關係的正向家庭環境因素包括了家庭凝 聚力、家庭溝通及家庭氣氛等家庭環境因素 (Shek, 1999)。

家庭氣氛若是溫暖且具支持性的,便能夠使親子關係之衝突處於適當或是低 度的層次;若是高壓且具敵意的氣氛,親子間的衝突和爭論便會提升,而產生不 好的親子關係(Rueter & Conger, 1995)。黃惠卿(2012)研究發現,家庭氣氛與 親子關係有顯著的正相關,當家庭中成員感受到其家庭氣氛愈良好時,親子間溝 通分享與互動交流會更加密切與頻繁,因此有助於增進親子關係,而親子關係也 就愈正向良好。家庭氣氛是透過家庭成員的互動所產生,而家庭中的每個成員則 會依照個人的感受來知覺家庭氣氛(陳春秀,2001)。李玟儀(2003)指出,學 童對於父母情感支持的接受度與互動品質,取決於親子間的關係。孩子能在家庭 氣氛中發展其對他人的態度,在充滿尊重的家庭氣氛中,父母與子女間能互相尊 重,則有助於親子關係的發展(陳春秀,2001)。

親子間的互動關係,可能因為父母本身對親子問題處理的能力不同,而與子 女的互動產生差異(吳美鳳,2008)。當親子間價值觀念、對雙方角色期待以及 對處事態度及生活習慣等方式不一致時,會使子女感受到相當程度的心理壓力

(涂宏昌,2010)。親子關係雖為一種親密關係,但相處過程中也可能會產生衝 突,而親子衝突會削減親子關係之間的親密感,尤其是和家人相處產生的衝突對 親子關係的負向影響最強(蔡耿維、蔡明昌,2014)。親子之間的溝通、子女對 父母的模仿與認同,可使親子間建立強而有力的情感連結,並使親子關係存在尊 重及親密感(陳春秀,2001)。但是當父母與子女間存在著不良的溝通方式,便 可能會因為認知、想法與價值觀之差異,而產生對立且緊張的不和狀況(蔡耿維 等人,2014)。高婉嘉(2005)針對「國小學齡兒童氣質與親子衝突關係之研 究」整理出造成親子衝突的因素有:權力分配、學業成就、生活習慣、認知及價 值觀的差異、教養方式、手足關係、父母的婚姻關係、親子性格的差異等八項,

包括了日常管理以及家庭關係的問題(蔡耿維等人,2014)。

親子衝突原因的討論中大多來自子女做了父母認為不適當的行為或表現,或 者父母與子女雙方對事件的認知不同時,父母必須對親子衝突做適當的處理(高 婉嘉,2005)。但從 Taffel 和 Blau(1998)提到父母的生氣因素中,有些是在日 常生活中因父母自身壓力而引發之情緒,不但容易使父母對孩子產生生氣反應與 生氣行為,更進一步影響親子互動與親近關係。杜育真(2011)整理出父母因壓

親子衝突原因的討論中大多來自子女做了父母認為不適當的行為或表現,或 者父母與子女雙方對事件的認知不同時,父母必須對親子衝突做適當的處理(高 婉嘉,2005)。但從 Taffel 和 Blau(1998)提到父母的生氣因素中,有些是在日 常生活中因父母自身壓力而引發之情緒,不但容易使父母對孩子產生生氣反應與 生氣行為,更進一步影響親子互動與親近關係。杜育真(2011)整理出父母因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