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親職化的概念與相關研究
西方家庭系統觀點中的「親職化」與華人孝道在行為表現有其相同之處,皆 包含承擔家務、家庭生計,與照顧父母及手足等行為表現。然在中西方文化脈絡 中「親職化」與「孝道」是否如出一轍?以下就既有的國內外文獻,先理解親職 化的定義、內涵,以及相關研究。
一、親職化的定義與內涵
Broszormenyi-Nagy與Spark(1973)將「親職化」(parentification)定義為個體主觀 扭曲的關係,例如個體將自己的伴侶或孩子視為自己的父母,期望伴侶或孩子為 承擔自己應負的責任。Broszormenyi-Nagy與Spark認為親職化來自於個體充滿幻想 與戲劇化的依賴行為。其主要包含兩種形式:一種是子女擔負功能性照顧的親職 任務,例如協助處理家務、照顧手足等;另一種是子女擔負情緒性照顧的親職任 務,例如回應父母情緒需求,擔任父母的傾聽者,成為父母情感上的支持與依靠。
此外,Broszormenyi與Spark(1973)認為「親職化」是一種多世代間親子界限的 混淆及扭曲,並提出家庭帳本(family ledger)的概念,說明父母企圖從子女身上尋 求並補償自己幼年時期未受關注與被愛所造成的情緒負債,親職化的歷程造成親 子間角色反轉,子女犧牲自己需要被注意、安慰及引導的需求,轉而去照顧父母 的需求。他們認為子女的照顧行為是一般親子間關係的互動,原本並不是病態的 現象,但親職化對個體產生負向影響起因於親子關係間施及予(giving & taking)的 互動僵化,失去了流動、對等和平衡關係,此種病態化的親職化最明顯的狀況就 是子女行為退化或情緒早熟。
Kabat(1996)用角色轉換(role reversal)來描述子女表現出父母的角色行為來對
待父母,或子女的行為像是父母的配偶。父母與子女角色轉換的行為可能包括保 護或養育父母,或以父母的角色去對待、照顧手足。子女像父母同伴(child-mate) 的角色轉移表示子女在家中的角色對父母來說像知己、朋友或家中做決定的人 (Earley & Cushway, 2002)。
Jurkovic(1997)認為「關係裡的對等和平衡」是親職化影響個體身心發展的重 要因素之一。若子女在承擔父母家庭照顧責任時,仍獲得父母足夠的支持與關懷,
使個體主觀認為自己對家庭的付出與獲得(give and take)之間是平衡而互惠的,對 子女的身心健康並不全然是負面影響。因此,Jurkovic(1997)依子女所擔負的親職 化責任、時間長短以及心理感受這三個因素,將親職化更細緻地定義為:「親職化 是指父母過度倚賴子女所提供的照顧,並將之視為子女應擔負的責任,使得孩子 承擔超過自己所能負荷的家庭照顧責任,且子女所承擔的照顧責涵蓋的範圍較 大、持續時間長,並產生不公平與不對等感受」。Jurkovic(1997)依照顧者的內涵 提出照顧行為的四種形式:
(一)破壞性親職化(destructive parentification):指的是子女過度或不適當地承擔 父母情緒性或工具性的責任,並以此做為自我認同的來源,破壞了個人和家庭次 系統的界限。其擔負的責任並非來自社會文化對角色的期待,也不是公平的分派。
(二)適應性親職化(adaptive parentification):是指孩子暫時性或長期過度擔任情 緒性和工具性的照顧責任,然而並不會全然將親職角色內化到自我認同中,並且 從家庭和社會文化中獲得肯定與支持。
(三)健康的非親職化(healthy non-parentification):是指子女擔負適度的工具性 和情緒性照顧行為,並且符合其年齡發展階段與社會文化的期待。子女的努力能 被父母看見、認同及肯定。因此,子女的自我認同並不會被他們的照顧行為過度 形塑,且依舊維持適當且公平的界限。
(四)嬰兒化(infantilization):指的是父母最不期待去擔任情緒性或工具性照顧的 子女,他們的發展過程中不敢接受挑戰,很少承擔責任,依賴父母也滿足自己的
需要。這樣的子女處在一種低生活功能的自我認同危機中。然而這也是破壞性親 職化的一種,來自於混亂與失調的家庭界限。
Jurkovic(1997)對親職化的定義呼應了 Broszormenyi 與 Spark(1973)對親職化 的看法,皆認為親職化唯有當個體過度負荷、沒有其它支持的環境,過早承擔照 顧責任等狀況下,較會對個體將造成負向的影響。
而研究者認為上述西方學者所提出的親職化,如同孝道行為的實踐,例如 Broszormenyi 與 Spark(1973)提出親職化中具功能性與情感性的親職任務,就如同 華人孝道中強調敬親順親、尊親懇親及奉養祭念等孝道行為的實踐,但在不同文 化脈絡下,兩者之間的關聯實有待探討之。此外,與 Yeh (2003)雙元性孝道信念 的概念相較之下,兩者均強調在關係中的相互性與公平性對個體身心適應的影 響。在上段文獻探討中提到相互性孝道信念認為子女對父母的孝道是敬愛雙親,
並在符合現實生活環境以及自己能力所及等條件去奉養父母、孝順父母,是比較 符合現代社會的孝道信念。其與 Jurkovic(1997)所提出的「適應性親職化」強調公 平與互惠的親子關係,以及對個體發展與功能的正向影響有異曲同工之處。
結合不同學者對親職化的觀點,研究者在本研究中採取 Jurkovic(1997)的觀 點,認為親職化是指子女為父母承擔家庭照顧責任,並且在功能或情感方面替代 父母在家中的角色與功能,以維持家庭運作的平衡。此外,華人孝道文化起源於 西周至今已有三千多年歷史,孝道行為的表現雖隨著社會變遷有不同的樣貌,但 共享的文化價值觀卻是一脈相承,故在探討孝道行為與信念時,是以演繹法則的 方式來深入了解。反觀西方親職化,則是由多位學者集結臨床實務上的經驗,以 及日常生活中對個體行為的觀察,所提出的一個專有名詞以形成理論來代稱之,
其推演的過程就如同歸納法則。其中西文化脈絡中於相同行為─即孝道與親職化 的不同演變歷程,其兩者之間是否有顯著的關聯性,以及對個體身心健康適應的 關聯是研究者好奇並且想深入探討的。
二、親職化形成之相關理論
要了解親職化必須從多元的觀點來理解,在人與環境的互動中,不能單從個 體的行為來看親職化。用整體和系統的觀點來探討親職化,將能對親職化有更全 面性的理解。而親職化形成的因素來自許多不同假設背景與理論,其概念已經深 植於心理概念理論的各家學派之中,包括 Bowen 取向的家族理論、結構派家族治 療理論、依附理論、客體關係理論、自體發展模式和 Erikson 的心理社會自我發 展論。以下根據張進上與郭志通(2005)歸納之不同觀點以及研究者參考家族治療 觀點整理相關理論來分述說明親職化形成之因。
(一)Bowen 取向的家族理論(Bowen Family Therapy)
Bowen 最早於 1966 年提出三角關係(triangulation)的概念(Bowen, 1978),認為 家庭情緒系統的基礎就是三角關係,三角關係被視為是維持穩定情緒系統的最小 單位。在家庭中當父母關係因外在或內在因素影響而使得關係間壓力逐漸升高 時,其中一人或兩人就會將第三者拉進關係中 ,結盟成為所謂的三角關係 (triangulation),三角關係比兩人關係來的穩定有彈性,可以稀釋焦慮、降低關係 中的緊張,進而恢復功能穩定(Bowen, 1978)。換言之,當夫妻婚姻關係產生憂慮 或焦慮時,穩定的狀態開始受到威脅,這時子女則可能主動或被設計(programmed) 捲入父母的婚姻關係中,形成三角關係,照顧一位或兩位父母的需求,或擔負起 父母角色應盡的責任與義務。Bowen 認為當家庭成員分化不良,則形成三角關係 的機會會增加。因此,家庭成員健康的自我分化很重要,個人分化程度反映了個 體情緒依賴家庭或他人的程度。當個體分化功能越高者,與他人的關係中會擁有 越高的自我感,不易被捲入家庭三角關係中。
(二)結構派家族治療理論(Structural Family Therapy)
結構取向認為功能良好的家庭其成員間的關係應具有階層化的結構,在次系 統的運作與互動中「界定清楚的界線」相當重要。若家庭成員間缺乏清楚的代間 階層,或是次系統的界線不清導致失衡,則父母與子女很容易會角色對換。
Minuchin(1974)認為親職化兒童的出現,意指著父母關係的失功能,以及次系統 的失能。在這樣的情形下,父母一方或雙方會要求子女與自己結盟來對抗對方,
形成所謂三角關係(triangulation)的概念。Boszormenyi-Nagy 與 Spark(1973)也認為 家庭關係應有倫理關係,家庭倫理意謂著家庭成員有良好與清楚的「界線」
(boundary),讓成員能遵循某些準則或規則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以及知道自己角色 應盡的責任。因此,就 Minuchin,Boszormenyi-Nagy 與 Spark 的觀點來看,清楚 且明確的界線對於健康的家庭功能很重要。而親職化則發生於界線不清的家庭成 員中,使得家庭中親職角色反轉,讓孩子成為父母,或讓孩子成為父母的同伴。
(三)依附理論(Attachment Theory)
從依附理論的觀點來看親職化,親職化反映出家庭中父母和其上一代的父母
(祖父母)之依附關係,並展現於現在夫妻與子女之間的依附關係。當父母過去 早年經驗的需求未被滿足時,會透過伴侶或子女尋求肯定和保護。在依附型態中 親職化可能發生在不安全/矛盾型及混亂型的家庭依附關係中,由於父母受困於過 去未解決的情感,使得父母的情緒照顧傾向不穩定、模糊或無法預期,導致子女 無法從父母得到足夠的情感需求與照顧,讓子女容易形成不安全/矛盾或混亂的依 附型態。子女為獲得父母的肯定及滿足被父母關注的需求,可能會極力想提升自 己在父母心中的重要性,其依附行為可能過度關注父母需求,勝過自己的需要;
(祖父母)之依附關係,並展現於現在夫妻與子女之間的依附關係。當父母過去 早年經驗的需求未被滿足時,會透過伴侶或子女尋求肯定和保護。在依附型態中 親職化可能發生在不安全/矛盾型及混亂型的家庭依附關係中,由於父母受困於過 去未解決的情感,使得父母的情緒照顧傾向不穩定、模糊或無法預期,導致子女 無法從父母得到足夠的情感需求與照顧,讓子女容易形成不安全/矛盾或混亂的依 附型態。子女為獲得父母的肯定及滿足被父母關注的需求,可能會極力想提升自 己在父母心中的重要性,其依附行為可能過度關注父母需求,勝過自己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