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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目的、範圍與內容

第一章 緒論

1.3 計畫目的、範圍與內容

本計畫之主要目標在於:因應原能會公告之緊急應變計畫區範圍,完 成核一、二、三廠及龍門電廠緊急應變計畫區內廠外民眾路網疏散模擬模 式與展示系統之更新,並將對民眾及公用車輛疏散集結點與收容所之地點 進行評估與建議,藉由最新戶政人口、道路及交通運輸狀況之蒐集與系統 模擬之執行,估算 EPZ 內民眾在各種不同的情境狀況下所需的疏散時間。

本計畫的分析結果不僅能估算緊急應變計畫區內民眾在各種不同的 情境狀況下所需的疏散時間,並將對民眾及公用車輛疏散集結點與收容所 之地點進行評估與建議,提供主管單位之決策參考,期使一旦事故真正發 生時能迅速、安全、即時的疏散民眾。

本計畫預期完成之工作範圍與內容,分述如下:

(一) 評估廠外交通路線,並建立最佳的疏散作業方式。

1. 依民國 100 年 12 月之戶政人口狀況為統計基準,評估核能一、二、

三廠及龍門電廠廠外交通路線於事故時疏散民眾的能力,並依評 估結果進行事先規劃,建立最佳的疏散作業方式,使事故時能迅 速、安全、即時的疏散民眾。

2. 依電廠附近之人口狀況、路網分布及交通運輸情況,評估核能一、

二、三廠及龍門電廠緊急應變計畫區(半徑 8 公里)內廠外民眾 路網疏散模式及最佳的疏散作業方式,並可在個人電腦上展示。

3. 此路網疏散模式應能模擬核能一、二、三廠及龍門電廠緊急應變 計畫區內民眾,在各種情境下之最佳疏散模式及所需之疏散時間。

總疏散時間係從下達疏散命令後開始計算,至設定之目標疏散率 (例如 95%)民眾離開 8 公里緊急應變計畫區為止。各種情境的影 響因素包括:

(1) 時段:分為(1) 平常日白天、(2) 夜晚及例假日,共 2 種情境。

(2) 風向:共分成無風及十六方位風向,共 17 種情境。

(3) 分區範圍:緊急應變計畫區之全區疏散、半徑 3 公里及下風 向 8 公里之部份疏散。

(4) 特殊狀況:如因地震或海嘯,使主要幹道堵塞或毀損而造成 路段封閉的狀況。

(5) 交控措施:如實施調撥車道、單行道的情形。

(6) 對象:設籍當地之居民與特定機構的民眾。特定機構的民眾 包括了住在醫院、療養院與監獄及行動不便、需居家照護等 民眾。

核子事故之發生係循序漸進,當偵測劑量未達需採取疏散的標準時,

即會要求遊客先行離開,並管制人車只出不進方式,因此當偵測劑量達到 需採取疏散的標準時,其疏散的對象是以當地居民為主。本計畫合理假設 大型活動在事故初期尚未達疏散要求時,即將參與活動民眾先行疏散。

4. 針對上述各種情境之模擬結果,提出車輛(私人、公用)疏散路 線,包括公用車輛集合地點及至集結點之進出動線規劃與建議。

其中,公用車輛疏散路線係指自集結點至收容所間之最短路徑。

各集結點往收容所之疏散路線應包含所經道路及橋樑。

5. 配合地方政府及核安疏散演練時,挑選一條疏散路線,計算所需 時間,與程式計算時間作比較,以驗證程式作為參考。

(二) 建立電廠附近地形、地物基本資料展示系統。

利用 GIS(地理資訊系統)圖層管理顯示方式建立核能一、二、三廠 及龍門電廠附近(半徑 16 公里內)詳細地圖、道路,及 8 公里半徑緊急 應變計畫區內人口分布及疏散路線等資料,並透過個人電腦螢幕展示。相 關地圖需能正確顯示 16 公里內之鄉鎮區村里行政區、集結點及收容所位 置。

(三) 民眾疏散集結點、防護站與收容所之評估、規劃與建議。

1. 評估與規劃核能一、二、三廠及龍門電廠民眾疏散集結點與收容 所之地點,以及集結點與收容所間疏散瓶頸路段分析和交控措施 之評估與建議。

2. 疏散方案(包括集結點、防護站與收容所之設置)採用圖表作疏 散路徑指示,並於規劃前與規劃過程中多與地方人士(如區、里長) 討論,保留相關會議紀錄。

3. 防護站及收容所之設置分為兩方面規劃,防護站設在 12 至 16 公 里,收容所則設在 16 公里外。防護站與收容所之規劃可結合政府 天然災害收容所或規劃適當場所。

4. 防護站需顯示於地圖上,集結點與收容所規劃表需涵蓋可容納人 數及可停放車輛數等相關容量資訊。

1. 評估分析可能之疏散瓶頸路段,研擬因應改善建議;以及道路改 善後疏散時間之敏感性評估。

2. 海上疏散方案之可行性評估。

3. 鐵公路聯合疏散方案之研議。

4. 直昇機起降點之調查與建議。

5. 過去發生嚴重災害之調查分析及相關處置建議。

6. 路網分析模擬結果應於報告結論中,轉換整理核子事故緊急應變 決策者與執行者之建議方案(如針對瓶頸路段作出疏散改善決策 建議、標示民眾不易集結之地區等,於地圖中清楚標示),並繪製 成疏散地圖。

註:參考美國 NUREG-0654(緊急應變計畫區內疏散時間評估)所定 要項,未納入上述各項研究內容之其他項目亦應進行規劃分析。

(五) 評估分析成果報告撰寫。

綜合上述第(一)~(四)工作項目之評估分析結果,編寫成果報告;各工 作項目之圖表、參考資料等,以報告附件(附錄或附冊)方式提出。本工作 項目包括核一、二、三廠及龍門電廠緊急應變計畫區民眾疏散方案規劃與 模擬分析報告撰寫,以及送台電公司審查與後續送原能會審查後之意見回 覆修正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