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民眾疏散集結點、防護站與收容所之規劃與分析
3.1 資料蒐集方法與分析程序
3.1.1 集結點與收容所之資料蒐集與評選流程
本計畫所規劃之集結點係指提供 EPZ 區域村里內必須依賴公用車輛 疏散之民眾集結等待與上車的地點。防護站乃提供醫護並進行人員輻射檢 測、災民登記等作業,設置於距核能電廠半徑 12 至 16 公里範圍;收容所 具長期收容、醫護與安頓疏散民眾之功能的場所,主要依照各地方政府所 規劃之天然災害收容地點做為考量,設立於距核能電廠 16 公里範圍外。
在疏散過程中,防護站主要設定為進行人員輻射檢測、災民登記等作業,
而後利用自有車輛疏散之民眾可自行離開或者自行前往收容所;無自有車 輛之民眾將由公用車輛移送到收容所進行收容。
有關本計畫集結點、防護站及收容所之評選流程,如圖 3.1 所示,主 要工作包含實地勘查、相關單位與人員訪(座)談、分析評估。
集結點及防護站實地勘查
緊急應變計畫區內各消防局訪談
緊急應變計畫區內
各村里長電訪與座談(五梯次)
建議新增之集結點實地勘查
集結點、防護站及收容所之 分析評估與建議
圖 3.1 集結點、防護站與收容所評選流程圖
首先,本計畫依據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民眾防護手冊 (民國 97 年 12 月 原能會編印)、新北市消防局公布之核能電廠緊急應變計畫區民眾疏散規 劃、屏東縣核子事故區域民眾防護應變計畫 (民國 96 年原能會核定公告) 所規劃與公告之現有集結點進行實地勘查,並針對 EPZ 範圍全面調查可 能作為候選集結點之地點。其次,將實地勘查的結果與新北市消防局、屏 東縣消防局進行訪談與溝通,再分別擇期邀請核能一、二、三廠及龍門電 廠 EPZ 內之村里長召開座談會,對於未克出席的村里長則輔以電話訪談 蒐集意見(時程如表 3.1 整理所示),以了解現行集結點與收容所是否有不 足或不方便之處。然後,針對村里長建議新增之集結點進行複勘。最後透 過所蒐集的人口與車輛資料進行集結點及收容所之供需分析與評估後,提 出設置地點之建議。
表 3.1 相關單位訪(座)談時程表
日期 型態 座談會對象 參與人員數
3 月 30 日 會議 新北市消防局 24
4 月 6 日 訪談 屏東縣消防局 4
4 月 17 日 座談會 龍門電廠 EPZ 內各里長及所
轄範圍之區公所人員 14
4 月 17 日 電話訪談 貢寮區與雙溪區未參與會議
之里長 2
4 月 18 日 座談會 基隆市消防局及基隆市 12
里里長 22
4 月 20 日 座談會 核能三廠 EPZ 內各村里長及
所轄範圍之鎮(鄉)公所人員 22 4 月 24 日 座談會 新北市石門區、三芝區及其
區公所人員 13
4 月 25 日 座談會 新北市金山區、萬里區及其
區公所人員 24
4 月 30 日
至 5 月 11 日 電話訪談 未參與座談會之村里長 34
以下 3.1.2 與 3.1.3 小節分別介紹集結點與收容所的規劃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