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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三節 討論

本研究於 2010 年 8 月 23 日、2010 年 9 月 14 日、2010 年 10 月 20 日及 2011 年 1 月 13 日,於台中及新竹,分別對傑能系統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鍾榮中總經理,

威鐘企業有限公司黃茂興總經理,裕隆汽車陳錦松工程師以及第一銀行中港分行 湯清亮經理與劉鳳嬌副理進行深度訪談(參考表十九)。過程中採取開放式討論,最 大優點在受訪者的回答不會有所侷限,且問答者彼此間腦力激盪(Brainstorming),

將激發出更精闢的意見。

表十九 專家訪談名單

本研究假說 1 與假說 2 為當節能服務公司的資產專屬性或任務複雜度愈高,

則能源管理服務需求者的交易成本愈高,經由多元迴歸分析結果顯示,資產專屬 性與任務複雜度在交易成本具有顯著的統計水準(p ≤ .001),且對交易成本呈現正 向影響,這與過去研究的論點相同,例如: Singer (2002)認為當產品或服務的資產 專屬性愈高,代表需求端必須負擔的成本也隨之提升。Vine (2005)表示在能源管理 服務複雜程度高的情況下,需求者必須投入更多成本與資源。而威鐘企業有限公 司黃茂興總經理表示:

“現在的這些企業都知道節能服務公司,但是也不敢去做。因為他們只 知道做這個服務會很麻煩,像是買節能機器設備、原有的機器設備要換 掉阿,會花他們很多的錢,所以也沒興趣做。”(受訪者,黃茂興總經理,

2010 年 9 月 14 日)

裕隆汽車三義廠陳錦松工程師提到:

“目前來說,我們對能源管理服務的需求都是自己來做,雖然裡面涵蓋 的範圍很多又複雜,但給節能服務公司來做的話,我們不太相信他們做 的績效驗證。再來就是,如果請第三驗證單位,也會增加相關的費用。”

(受訪者,陳錦松工程師,2010 年 10 月 20 日)

綜合而言,國內能源需求者認為進行能源管理服務時,為與節能服務公司相 互配合,必須在場地、設備與人力方面付出更多成本,例如能源需求者進行鍋爐 的節能設備安裝,該節能設備僅限於特定營運地點使用,若將該設備移至其他營 運地點,未必能發揮其節能功效,且能源需求者已有鍋爐設備,若採用具有節能

品與設備昂貴),支付更多人力成本,如教育訓練費用等。同時,國內能源需求者 進行能源管理服務的複雜程度高,主要是因為節能服務公司屬於新興產業,相關 機制較薄弱與不齊全,因此合格且有商譽的節能服務公司難以尋覓,再加上能源 管理服務涵蓋領域廣泛,包含空調、照明、鍋爐、蒸氣等,造成進行服務與程序 的處理複雜程度高,績效驗證難以界定,因此需求者進行能源管理服務所負擔成 本也隨之提升。故透過上述可以了解假說1與假說2成立原因。

本研究假說3與假說4為當能源管理服在競爭程度激烈或政府機關充分支持的 環境市場中,將導致節能服務需求者的交易成本下降,經由多元迴歸分析結果顯 示,市場競爭程度與體制環境的支持在交易成本具有顯著的統計水準(p ≤ .01),且 對交易成本呈現負向影響,這與過去研究論點一致,例如:Vine (2005)認為當市場 呈現競爭激烈的環境下,進行能源管理服務的需求者必須付出大量成本。Sorrell (2007)表示外部環境體制對能源管理服務愈不支持,則需求者要負擔的成本愈高。

而威鐘企業有限公司黃茂興總經理提到:

“節能服務公司市場的進入障礙很高,因為它服務的領域很廣,不限於 單一範圍,但是市場上卻有很多企業打著我是節能服務公司的名號,到 處招搖撞騙。可見的是缺少政府單位的把關,像是基本的驗證機制。這 會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耶。” (受訪者,黃茂興總經理,2010年9 月14日)

傑能系統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鍾榮中總經理談到;

“節能服務公司在臺灣會推展不起來,這個我想很大一部分是和國家能 源政策有關係。第一個是電費過低,有些工業用電,一度才 1.5 元,你知 道很誇張嗎,居然比民間用電便宜,民間用電一度就要 4 元了。這造成

需求者的投資報酬率拉長到 5 到 6 年才可以回收。基本上,只要超過 3 年就太久了。第二個是,我認為政府缺乏相關制度的連結,像是減稅等。”

(受訪者,鍾榮中總經理,2010 年 8 月 23 日)

綜合而言,國內節能服務公司家數至西元 2010 年已增加至 130 家,在市場競 爭對手日益眾多的情況下,需求者選出符合期望的合作對象更為容易。同時,節 能服務公司為爭取較高的市場佔有率與利潤,將改善節能服務/產品品質,提供具 有價值的產品,如此將會使交易成本下降。在體制環境的支持方面,國內政府機 關已開始訂定企業進行能源管理服務的相關法規,例如臺灣政府將節能服務公司 列入「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屬於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部份獎勵辦法 」,可享財稅 優惠,即股東投資抵減或五年免徵營所稅。2008 年行政院推動經建計畫,推動住 商部門綠建築方案,其中「日常節能」之指標,可帶來建築物節能改善商機。因 此能源需求者認為若是遵守官方的標準與規定,不但獲得保障與減少成本,甚至 亦提升企業正面形象。透過上述可以了解假說 3 與假說 4 成立原因。

本研究假說 5 是能源管理服務產生的成本愈高,交易需求的意願就愈低,經 由多元迴歸分析結果表示,交易成本具有顯著的統計水準(p ≤ .10),且交易成本對 需求意願呈現負向影響,此結果與過去研究論點一致,例如: Thompson and Yuany (2005)經由實證結果表示,當需求者必須負擔較高的交易成本時,對商品或服務的 需求意願隨之下降。而第一銀行中港分行湯清亮經理提到:

“一般企業想和節能服務公司合作,最主要是行銷與宣傳,接著才是想 要節省能源費用。所以說,如果企業進行能源管理服務必須花費相當的 成本、費用,那就對這個需求自然就不高。企業會把這個費用移到其他 管道,同樣也會達到行銷和宣傳的效果。” (受訪者,湯清亮經理,2011

能揚興業有限公司葉慶得總經理表示:

“其實目前國內節能服務公司採用的驗證、測量工具標準都不一樣,比 如說:有些是ISO標準、有些是美國標準。每個節能服務公司驗證的都不 一樣,沒有統一的標準測量工具,所以業主如果和不同的ESCO合作,往 往會搞不清楚,以為我們刻意提高服務價格,以後就不再合作了。” (受 訪者,葉慶得總經理,2010年10月20日)

綜合而言,由於臺灣能源管理服務正快速地蓬勃發展,市場中充斥各種類型 的節能服務公司,一般能源需求者並不清楚節能服務公司本身擁有的技術類型、

內部的決策過程,導致協商不具有效率,必須花費相當的人力成本、交通費用與 時間成本。又能源管理服務涵蓋領域廣泛,能源需求者也無法透過一套標準的驗 證機制衡量節能績效,因此多數能源需求者為防止節能服務公司提供不實產品品 質、規格、價格等行為,必須花相關費用來監督與檢測對方是否有投機行為、是 否確實增加企業節能獲利率,如此增加能源需求者所需負擔的成本,進而減少進 行能源管理服務之意願。透過上述可以了解假說 5 成立之原因。

本研究假說 6 為節能服務公司與需求端之間存在控制機制將正向調節交易成 本與需求意願,經由多元迴歸分析結果顯示,控制機制在需求意願具有顯著的統 計水準(p ≤ .01),呈現正向影響,結果與過去研究論點一致,例如: 方世杰與方世 榮 (2002)表示交易雙方間採用正式控制機制有助於降低資訊不對稱等所衍生之交 易成本。而第一銀行中港分行劉鳳嬌副理表示:

我們在中部地區是第一家開始對 ESCO 融資的銀行,當時合作對象是空 調的公司,不過最後這個 Case 是失敗了。除了國家政策問題之外,我覺 得另一個原因是,交易雙方也還搞不懂要怎麼合作,最後業主乾脆不要 做這個 ESCO 的案子。所以當時如果有訂出一套標準的合作程序,那這

個案子的成功機會就比較高了。” (受訪者,劉鳳嬌副理,2011 年 1 月 13 日)

威鐘企業有限公司黃茂興總經理也提到:

“現在 ESCO 的產業環境非常混亂,像是進場機制、退場機制、管理機 制,和業主合作的機制,這些都還沒有一套標準和正式的流程。那這些 控制機制,就是一套很明確的合作流程,業主會很清楚知道節能服務的 遊戲規則,當然會增加合作的成功機會。” (受訪者,黃茂興總經理,

2010 年 9 月 14 日)

綜合而言,臺灣節能服務公司處於產業初步發展階段,許多相關法規與驗證 機制訂立仍不完善,國內多數能源需求者通常不清楚節能服務公司的合作事項、

付款流程等先後次序,因此進行合作前應當建立一套標準化的流程控制機制,彼 此訂定正式契約,明確規範交易雙方的交易過程、貿易方式與績效進展,清楚了 解所需承擔的權利與應盡義務,並以此做為保障交易之法源依據,才可使協商與 決策訂定過程更為順遂。再來,實證結果表示高達 92 家企業(占整體 74%)未來 12 個月內將會進行能源管理服務,顯示出國內上市(櫃)公司對能源管理服務具有強烈 的需求意願。當節能服務公司提供明確地交易流程與正式的契約做為交易基礎時,

不僅會影響能源需求者接受能源管理服務的決定,同時也會增加進行服務之意願。

因此,可以了解假說 6 獲得支持的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控制變數,包含產業別、資產規模,對依變數的影響皆未達 到顯著水準,多數都呈現負相關。同時大部分的控制變數加入預測變數之後,標

值得注意的是,控制變數,包含產業別、資產規模,對依變數的影響皆未達 到顯著水準,多數都呈現負相關。同時大部分的控制變數加入預測變數之後,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