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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四節 討論

本節主要依據研究假設逐一討論研究結果可能的意涵。茲分述如下:

一、助人工作者其同理心與個體化之間的關連情形

本研究顯示,助人工作者其同理心與個體化之間的關連,透過典型相關分析 統計法進行資料處理後,可知兩者間具有兩組典型相關因素存在,即助人工作者 其同理心與個體化之間有相關存在。研究假設三可獲支持。

茲將結果與討論分述如下:

(一)從第一組典型相關分析結果中可知,助人工作者的「身心憂急」程度 越高時,其「人我分化」的傾向也就越低。反之,「人我分化」的傾向越高時,

其「身心憂急」之傾向也就越低。本研究發現,在面對或目睹他人不幸遭遇時,

自身所產生之焦慮、害怕等負向感受傾向越強之助人工作者,其在人我關係中,

越不能維持獨立分離的自我感與清楚的人我界限。反之,在人我關係中,越能保 有清晰的人我界限之助人工作者,其在面對他人不幸遭遇時,自身較不會產生過 高的焦慮或不適感。

根據Davis(1980)的人際反應量表,其認為身心憂急是指個體面對或目睹 他人不幸遭遇時,自身所產生的焦慮、害怕、不適等感受的傾向表現。其將身心 憂急視為一種用來說明或推論同理心狀態的人際反應傾向,並認為身心憂急與同 理心表現兩者間有其關連。Hoffman(1984)更進一步說到,展現同理心的過程 中,需要助人工作者真的能感同身受他人的痛苦,才有辦法在無私與利他的動機 下,轉化出具有治療意涵的同理心。而有時「真的能感同身受他人痛苦,且有所 共鳴的現象」,便是一種身心憂急的反應(Goldstein & Michaels, 1985)。換言之,

身心憂急發生於同理心展現過程中的初始階段,且是同理心展現過程中的重要條

件。此外,邱珍琬(民96)也提出相似的觀點,其認為同理之前會先經歷一種 類似身心憂急的同情展現經驗,才有辦法真正在情感上產生感同身受的現象。其 也提出,當助人工作者過度身心憂急時,其容易用自身的感受推論案主的感受,

甚至會過度涉入關係中而難保有自覺、難維繫適切的人我界限,此時,若助人工 作者不能有所覺察與監控,則容易造成同理的偏誤。另外,Preston 與 de Waa 也 提出相似觀點,其認為助人工作者在感受到案主的情緒時,會先進入相似但程度 較弱的情緒狀態,若此時能維繫清楚的人我界限,是有助於同理心的運作(閻紀 宇譯,民96)。而 Davis(1983)也認為這種「沉浸在他人經驗中卻不被吞沒的 能力」是促進同理心展現的一種重要的先備能力。因此,由上述學者觀點可知,

身心憂急有助於同理心的表現,然而,當其過度時,也會造成人我分化不清的現 象。若助人工作者能有所覺察,並從關係涉入的過程中試圖抽離且保持專業距離 時,才有機會展現出具有西方治療定義下的同理心表現。

根據第一組典型相關分析結果,本研究顯示出大部分的助人工作者,其身心 憂急的程度越高時,較難在人我關係中維繫清晰的人我界限與自我獨立感。而此 現象在一般的人際關係或諮商關係裡,並不難被理解。Eisenberg(1994)便認為 當助人工作者為當事人的困境而在自己內心裡產生悲傷及憐憫的感受時,此為一 種同情心的表現,也是一種身心憂急的現象,然而,當事人卻不一定會有相似的 負向感受,可是,助人工作者卻將自身感受誤以為是當事人的感受且混淆不分,

便難以表現出合乎西方定義的同理心表現(廖本富,民88)。也就是說,在過度 身心憂急的情境下,助人工作者是無法適切地保有人我分化,也無法區辨自己與 當事人的感受。若進一步來看,當助人工作者過度身心憂急,失去人我界限時,

好像也無法發揮出同理的效果,其中,身心憂急有促進同理心發展的功用(邱珍 琬,民96;Davis, 1983),那是否意味著助人工作者的人我分化能力對於同理心 的展現有其影響力呢?Katz(1963)認為助人工作者在同理的過程中,一開始會 從投射過程中所產生的內在經驗觸動來體會案主的內在世界,然後當助人工作者 試圖抽離自己的主觀判斷,並與案主保有一定的專業距離時,同理才得以完成

(Goldstein & Michaels, 1985)。Ciaramicoki 與 Ketcham(2000)也認為若助人 工作者能在治療中設定適當的界限,則其較能發揮同理心的功用。換言之,

當助人工作者保有適切的人我分化關係時,是有助於同理心的展現(陳豐偉、

張家銘譯,民 94)。

若從西方助人專業觀點來看,助人工作者是否具備情感共鳴與觀點取替的同 理心能力是十分重要的。本研究結果似乎也暗示著,光只有對人的熱情或悲天憫 人的能力是不足夠的,因為在不具備掌握人我界限的能力下,助人工作者容易流 於同情,而缺乏真正貼近案主內心卻又持有專業距離的同理心。但是,若從華人 社會與東方思維來看,助人工作者的過度身心憂急現象呈現出一種悲天憫人、人 溺己溺的助人熱忱,而這樣的助人熱忱卻多能在大型災害中陪伴許多人走過初期 的不安與慰藉,甚至被許多社會民眾為之讚揚與效法,而過於持有專業距離而失 去真實人味的專業關係,反而有時會被災害中的人們視為一種較為冷漠的高姿態 助人行為,而失去真正同理陪伴的意義。換言之,東西方社會對於身心憂急與人 我分化的見解可能有所不同。西方社會相信身心憂急對於同理的幫助,但也認為 過度時,易造成人我分化不清,唯有當助人工作者能保有適切的界限時,才能發 揮適切的同理心。而東方社會對於身心憂急並非全然持負面的角度,反而相信這 樣的狀態是有助於助人工作者展現其助人熱忱與效果。因此,東西方社會對於身 心憂急與人我分化可能有著不同的觀點,並非一味地認定孰好孰壞。由於本研究 並未進一步將身心憂急、人我分化與身心健康、治療效能等變項進行效能方面的 驗證,也未將身心憂急、人我分化等變項透過文化角度加以檢驗,因此,在缺乏 其他指標的驗證下,難以評斷身心憂急與人我分化在不同文化脈絡下的評價。而 基於西方的同理心概念,可知助人過程中,當助人工作者過度身心憂急時,其人 我分化的傾向越低,若能發展適切的人我分化,才有機會發揮同理心。

(二)從第二組典型相關分析結果中可知,助人工作者的「觀點取替」與「同 情關懷」的傾向越高時,其「衝突獨立」的傾向也就越高。反之,「衝突獨立」

的傾向越低時,其「觀點取替」與「同情關懷」的傾向也就越低。本研究發現,

在面對或目睹他人不幸遭遇時,越能發自真心給予關懷且能採納他人觀點加以真 正理解之助人工作者,其在人我關係中,越能從負向的情緒狀態中獨立出來,而 不會有過度的罪惡感、焦慮等情緒。反之,在人我關係中,越不能從罪惡感、焦 慮、生氣等負向情緒中獨立出來之助人工作者,其在面對他人不幸遭遇時,較無 法真心且不帶有個人焦慮地給予關懷與理解對方的世界。

根據Davis(1980)的人際反應量表,其認為四個分量表得分越高,個體的 同理心表現越高。然而,翁開誠(民75)重新修訂 Davis 的人際反應量表時,發 現以大學生為樣本所跑出來的建構校度方面,透過因素分析及相關分析都顯示出

「身心憂急」與其他三者「同情關懷、幻想融入、觀點取替」之間具有顯著負相 關,因而,在進行研究與實驗結果討論時,將每個分量表分別討論而不採用總量 表分數(廖本富,民88)。同時,由於過度身心憂急並不為同理心的一種表現,

因此,本研究在以翁開誠、廖本富之觀點為基礎下,採用「同情關懷、幻想融入、

觀點取替」之得分越高且與「身心憂急」之得分不過度高分之觀點視為適切的同 理心展現指標。

從第二組典型相關分析結果中顯示,「身心憂急」與其他三者「同情關懷、

幻想融入、觀點取替」之間的方向相反,且「同情關懷、觀點取替」越高時,「衝 突獨立」也越高。這反應出越能在人際關係中,真心關懷他人與真正理解他人之 助人工作者,彷彿能夠在情緒上能有較佳的獨立感,而不會有過度的罪惡感與焦 慮。Ciaramicoki 與 Ketcham(2000)認為,在治療中設定適當的界限,才有 辦法發揮同理心的功用。然而,設定界限並不意味著不關心或害怕被對方的 情緒所淹沒,反而能真心關懷對方,陪伴對方深入自身情緒進行探索,並能 聚焦於對方的情緒中而不失焦。同時,承認彼此都是各自獨立的個體,在互 動過程中,相互連結也相互分離,在獨處中不會因孤寂而感到過度焦慮,讓 關係漸趨平衡,讓對方在連結中感受到被瞭解(陳豐偉、張家銘譯,民 94)。

換言之,在同理心接觸過程中,助人工作者能恰如其份地傳遞關心與同理性

的瞭解,並在關係中保持連結而不黏膩,在情緒上不會有過度依賴、焦慮之 感受而顯得獨立。也就是說,當助人工作者能對他人傳遞關心與同理性的理 解時,其內在似乎能在情緒上顯得獨立,並反映在衝突獨立上。

根據第一組典型相關分析結果,本研究顯示出大部分的助人工作者,其身心 憂急的程度越高時,較難在人我關係中維繫清晰的人我界限與自我獨立感。此類

根據第一組典型相關分析結果,本研究顯示出大部分的助人工作者,其身心 憂急的程度越高時,較難在人我關係中維繫清晰的人我界限與自我獨立感。此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