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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談大綱(其他機關人事人員)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附錄 3 訪談大綱(其他機關人事人員)

1.請問貴機關是否訂有職務輪調規定?大體內容為何?

2.請問貴機關是否定期辦理職務輪調作業?如是,您認為得以順利推動的原因為 何?又如否,您認為最大的影響因素為何?

3.您認為機關應該落實推動職務輪調嗎?原因為何?

4.未來貴機關對於職務輪調作業的大體規劃為何?

附錄 4 深度訪談紀錄

附錄 4 之 1 深度訪談紀錄

訪談時間:106 年 5 月 19 日上午 10 時 20 分 訪談地點:電話訪談

受訪人:中央二級機關人事單位薦任第7 職等科員(編號 B1)

問:請問貴機關是否訂有職務輪調規定?大體內容為何?

答:我們部是有訂定職務遷調的作業規定,但是內容很簡單,是屬於比較通泛性 的規定,遷調作業僅規定副主管以下職務出缺,得由出缺單位敘明該職務的 工作內容,再由人事處來徵詢其他單位同一個陞遷序列職務人員遷調的意 願。具有意願而且得到現行服務單位主管同意的人,再徵詢出缺單位主管對 那個人調任的意見,雙方都同意後最後由人事處彙整簽報部長核定。主要的 精神是媒合有意願人員的調任。至於哪些人應該要遷調?要符合怎樣的資格 條件?辦理期程是何時?如何作業?等等這些在作業規定裡面是沒有規範 的,也就是說對於哪些人、在哪時候、要如何輪調並沒有規定,一切都是依 各單位業務需要「適時」辦理。那所謂「適時」辦理的空間就很大、很有彈 性,沒有一定要規劃辦理的壓力,也沒有上級機關追蹤管考的壓力。

問:請問貴機關是否定期辦理職務輪調作業?如是,您認為得以順利推動的原因 為何?又如否,您認為最大的影響因素為何?

答:我們是在103 年配合行政院組改升格為部,但從組改前的組織架構到現在部 成立,都沒辦理過職務輪調作業,主要的原因我想大致上有三點:第一,是 我們部人力結構的問題,因為職務遷調的適用對象是正式編制內的職員,而 在部裡正式職員的數目並不多,承辦人力大多是專業聘用人員及契約人員,

這類人員是因為專業性業務需要進用,都有專屬的聘用計畫書跟契約書,本 質上不可能辦理輪調,所以各單位間職員可以互相遷調的機會就比較少。其

次,是各單位業務性質的差異性過大,同仁的職系及工作項目內容有著相當 程度的差別,以致於增加相互遷調的困難度,尤其現在銓敘部對於職務歸系 案件掌控把關得很嚴格,常常補充說明很多資料之後仍然歸不過,我認為這 對於人員的遷調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再者,本部三個所屬機關的所在地都 在中南部,導致所屬機關同仁與部本部同仁相互遷調的意願降低,困難度提 高,畢竟區域遷調涉及到通勤時間、交通費用、家庭安頓等面向,除非是有 很重大或不得已的因素,否則很難。以上這些原因都造成本部很難去規劃推 動職務遷調。

問:您認為機關應該落實推動職務輪調嗎?原因為何?

答:從人事管理與行政學的學理上來說,實施職務輪調有很多的優點,例如可以 避免久任一職產生的弊端或者是倦怠感,可以讓同仁學習換位思考,激發創 意,的確是一項頗值得採行的人事管理措施沒錯,這些道理其實我們都知 道;但是如果站在機關業務推動順暢性的點來考量,就覺得職務輪調制度不 是所有單位都可以一體適用,說起來好像有點矛盾。因為職務輪調需要投入 很大的精力去做溝通協調,方方面面都要兼顧才不會影響業務運作,還要加 上輪調後,初期業務銜接適應的時間,能不能很順暢真的沒什麼把握。當然 也可能是因為我們機關從來沒辦過輪調作業,感覺上沒做也沒有出什麼大問 題,相對之下感覺職務輪調可能造成的人心浮動跟同仁的抗拒心態,就會覺 得輪調的效益有點虛無縹緲,倒不如保持業務穩定性,不要輕易波動比較好。

問:未來貴機關對於職務輪調作業的大體規劃為何?

答:其實我們新部長在就任之後,也有對職務輪調這塊業務表示關心,也有所指 示,未來應該會朝向規劃辦理的方向進行,所以最近我們也有在構思擬具一 些方案。那因為我們的作業規定比較鬆散,很多過程和細節都要再摸索設 想,而且因為從來沒有辦理過的經驗,一切都要從頭開始學習,我們自己也 有去蒐集別部會的做法來當作參考,到時候還要再跟你們請教一些經驗,還

請你們多多幫忙啊。

附錄 4 之 2 深度訪談紀錄

訪談時間:106 年 5 月 19 日下午 3 時 10 分 訪談地點:電話訪談

受訪人:中央二級機關人事單位薦任第9 職等視察(編號 B2)

問:請問貴機關是否訂有職務輪調規定?大體內容為何?

答:本部訂有職務遷調的作業規定,適用對象範圍含本部各單位之間,以及本部 與所屬機關間之遷調。其中對於遷調的種類、可不實施遷調的人員類別、特 殊得暫緩辦理之情形、遷調的方式與程序等等,都有詳細的規定。例如本部 及所屬機關,除了國會聯絡人員、資訊處理人等人員類別可以不實施遷調以 外,其餘人員都應實施職務遷調,以增加歷練;遷調的的資格規定是任同一 職務或同一工作滿三年者,以調動為原則,因業務需要得連任一次,必要時 隨時辦理遷調或延長任期一年。另外比較特別的是與所屬機關之間的職務遷 調作業方式,也一併規範進來。大體上來說我覺得算是蠻完整的規定。

問:請問貴機關是否定期辦理職務輪調作業?如是,您認為得以順利推動的原因 為何?又如否,您認為最大的影響因素為何?

答:可能是每個機關的想法有所差異,訂出來的規定也會不一樣。本部的職務遷 調作業要點其實並沒有像妳們環保署規定每年要定期辦理,所以我們過去的 經驗是曾做過同仁輪調意願的普查,但是並沒有實際辦理過完整的職務遷調 作業,訂定作業要點目的主要是作為部本部人員與所屬機關人員調動可以免 經甄審程序的工具,並沒有發揮實質的輪調的作用功能。之所以會這樣,據 我個人承辦業務的心得,大概可歸納以下幾點:一是因為各單位的業務專業 性差異大,造成同仁的職系多元化,難以相互調任,久而久之,大家都習慣 這樣的模式,甚至就以這樣的模式作為自己個人生涯規劃的基礎,到這時 候,如果你想要調動他就會遭遇到抗拒;再者,沒有相當或者適當的職缺可 以互調,也是實務上遇到很大的障礙困難,所以往往意願調查之後也會不了

了之,因為某甲想去的A 單位沒有人想調出來,也就沒有空缺可以讓某甲 調進去,而B 單位也許剛好有空缺,但是某甲卻又沒有意願調到該單位,

所以媒合就不會成功。最後一點,也是我認為最關鍵的影響原因,是太過於 尊重同仁個人的意願,即使是對於任期期滿應實施遷調人員,只要表達沒有 遷調意願,大多數單位主管都會予以尊重,那我們也沒有任何相關罰則的規 定,如此就會讓輪調制度更加困難推動。

問:您認為機關應該落實推動職務輪調嗎?原因為何?

答:我想每個機關為了符合陞遷法的規範,應該都會配合訂定職務遷調的作業規 定,但是規範的密度一定鬆緊程度不同,然而會有幾個機關真的能夠落實推 動,我個人是抱持存疑的態度。我們都是人事人員,不用說都知道人事單位 在機關內推動人事業務經常會遇到業務單位不願配合或者抗拒或者抱怨的 情形,只是程度高低的差別而已。職務輪調涉及的面向比較多,可以想見遇 到阻礙的機會相對也比較大,所以我覺得一個機關是否要推動職務輪調,就 看他付出的代價跟得到的成果是不是成正比,再綜合去考慮值不值得願不願 意去推,沒有一定的答案。

問:未來貴機關對於職務輪調作業的大體規劃為何?

答:本部在大概前兩年左右,有針對職務輪調作業,設計一個職缺媒合平台,部 本部各單位或所屬機關有相關職務出缺時,會將相關資訊放置在那個媒合平 台上,符合職缺資格的人都可以投件報名,出缺單位如果在其中有找到適合 調任的人選,就可以依遷調實施要點辦理後續進用事宜。未來應該仍然是依 循這樣的模式辦理,當然如果部長或其他高層長官有不同想法或指示,就再 看看如何因應;如果沒有的話,就會維持現行的做法。

附錄 4 之 3 深度訪談紀錄

訪談時間:106 年 5 月 23 日下午 4 時 30 分 訪談地點:電話訪談

受訪人:中央二級機關人事單位薦任第9 職等秘書(編號 B3)

問:請問貴機關是否訂有職務輪調規定?大體內容為何?

答:我們會是在90 年的時候,依公務人員陞遷法規定訂定職務遷調實施要點,

要點內容非常單純,只有五點規定,主要是區分單位主管、二級主管、非主 管人員遷調的程序。雖然對象有作區分,但其實整個要點共同精神意旨都是

「依業務需要」實施遷調。

問:請問貴機關是否定期辦理職務輪調作業?如是,您認為得以順利推動的原因 為何?又如否,您認為最大的影響因素為何?

答:說實話我們會從來沒有辦過定期性的職務輪調,因為要點裡面原本就沒有相 關強制性的規定。我個人覺得當初要點之所以會朝這種方向設計,最大的原 因是因為機關屬性的關係,因為機關業務高度專業性的限制,以致於沒有同

答:說實話我們會從來沒有辦過定期性的職務輪調,因為要點裡面原本就沒有相 關強制性的規定。我個人覺得當初要點之所以會朝這種方向設計,最大的原 因是因為機關屬性的關係,因為機關業務高度專業性的限制,以致於沒有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