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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訪談設計與調查結果分析

第二節 訪談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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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訪談結果

本研究訪談的結果因受訪者對於某些問項的看法一致,故在摘錄訪談 內容時,會以較深入談論者的說法為主軸;惟如看法分歧或有不同意見者,

則會就正反二方的意見全部摘錄,並就該結果為分析。

一、訪談問項摘錄

(一)部落與部落間的範圍如何劃分(是以行政區域、河流、山陵線、

林相或其他)?該劃分是否與資源的分配或利用上有相關性(如各部落在 此劃分的範圍內有屬於自己的漁場、獵場或農地)?

在問及當地居民此項問題時,所獲得的答覆是部落間的範圍係以自然 地景為劃分界線,如河流、山陵線、山溝等,惟這樣的劃分或與資源的分 配或利用相關,惟亦有跨越的情形。受訪的玉峰鄉耆老們與當地協會理事 長,向我們做了說明:

「範圍的劃分還是依照傳統劃分,河流跟陵線。落跟部落之間有 一定的界線,我們通常也是按照小溪跟陵線作為區別。在森林與 森林之間也有一定的界線跟範圍,不可以隨便越過別人的界線,

我們叫做 Qyunan,就是傳統領域,以前不可以隨便越過去別部落 的領域,若要經過或進入別人的範圍,要取得他們的同意,這個 大部分是部落在舉辦活動才會這樣。河邊也有界限,不可以隨便 越過別人的箭縣去捕魚。以前部落舉辦活動,像是有結婚的話,

就會跟其他部落族界河流捕魚,這是可以的 Gaga。」(受訪者 A12)

「部落間的範圍是如何被劃分開來的,我的認知是以群體所擁有 土地的面積範圍,俗稱的領域、獵場,來劃分該部落的區域。這 也是與資源分配和利用有關係的,但我知道的有的族人也有別部 落的土地,這算是特殊狀況才會出現的。」(受訪者 A23)

「部落的劃分還是依照河流跟陵線,行政區域比較沒有。這種劃 分與資源的分配或利用是有關連性的。」(受訪者 A27)

「那就是要追朔到我們祖先和老一輩的族人了,最早也是受到獵 場,及傳統生活領域的關係,他們才先劃分好的區域,所以才會 演變到現在我們各部落有區分區域來。……部落間的範圍劃分,

是以『河川』來劃分部落生活的區域。但像是本地的族人,也擁 有跨部落的土地。我想這應該是有跟資源的分配或利用有關係 的。」(受訪者 A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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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有受訪的部落協會幹部認為從共享的概念上來看,部落的劃分不 一定與資源的利用與分配有相關性或可能只是一個地點識別的功能:

「傳統生活裡,這片山林都是屬於我們原住民所有人的,我們都 是來自同個祖先,只是因為讓大家方便,就隨即定居現在的地區,

因而產生現在的部落,其實部落只是個稱呼而已。我們同屬原住 民,這山林的資源都是一起共享。」(受訪者 A33)

「過去因為我們泰雅族,都會有獵場的區分,所以我想部落與部 落間的劃分,跟過去獵場的區分有很大的關係。部落範圍的劃分 與資源的分配或利用上,我想沒有相關性,過去的森林資源一定 很夠,所以在劃分區域、獵場的時候,也一定都很公平,一直到 現今的時代,就孕育出現在各部落的區分了。」(受訪者 A32)

「上抬耀部落與石磊部落的劃分,是路口有放兩座代表『上抬耀 部落』的小型巨人像以及路標;因為有這些路標,讓外面來的那 些遊客及很少回到部落的族人,能更清楚的知道目前所在位置及 所在的是哪個部落。當然,這樣的劃分並不代表資源的分配與利 用,純粹就只是可以知道目前的所在地而已。」(受訪者 A30)

「我只知道要來上抬耀部落之前有兩巨人 Tayal 人像(一男一女),

但是不知道是不是跟資源分配利用有關而做。但我只知道因為那 做特別的指標,讓我去意識到部落已經有在慢慢的改變。」(受 訪者 A47)

另有受訪者談到部落的劃分與現今政府的行政區劃的不同時,談到:

「從田埔這邊嘛,就是一直到河流…的這一邊,…對面的山的那 一邊就是屬馬里光的啊。從以前以前的老祖先這樣子來遷移的時 候就是這樣子,所以一直延續到現在啊,現在是因為玉峰村跟秀 鑾村是國民政府給我們的啦,泰雅族我們,是這樣跟國民政府劃 分的還是不一樣喔。」(受訪者 A43)

(二)各部落就流域資源系統的利用,有無明確的界線?各部落於該 系統範圍內的資源利益,是否有受到限制?

有關各部落就資源利用的空間,如前問項,係以其部落範圍為界,惟 就流域的自然分布狀態,各部落會因上下游的關係,而互為影響,是以馬 里克彎護漁行動就必須跨部落的行動才能盡事功,而非單一部落能完成的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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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各部落為利用資源以獲取經濟上之利益,是否受有限制,受訪的 部落耆老即感嘆他們利用山林資源的權益,受到很多的限制,且其所具有 的護育山林生態知識規範在現今政府的規範裏不受重視,使族人反而不知 如何好好發展他們的特色文化:

「山林的資源都被政府的法令給限制住了。現在使用的土地沒有 一個是合格的,每一筆都超過政府規定的可使用坡度(三十八 度),所以每一筆都是超限利用。」(受訪者 A43)

「山林資源的使用上,也有涉及到很多的規範,介於林務局的關 係,我們泰雅族對於山林資源的利用和擷取,都被限制住了,政 府與族人間的認知,差距顯大。我們的山林資源很豐富,自古以 來就屬於我們泰雅族傳統的領域,我們雖然會利用山林資源,但 不破壞、或過量擷取大自然的資源,因為我們也愛我們的土地,

現在狀況是我們族人不懂得怎麼利用山林這些資源,來發展屬於 我們文化、地區的特色。」(受訪者 A33)

「現在政府都已經限制了很多,在擷取山林資源的方面,都被限 制住了,這樣怎麼好呢?就連我們現在耕作的土地上,又限制很 多,那我們農民要做什麼呢?」(受訪者 A17)

「現有土地開發的限制在一堆公部門的規定,讓我們生活變得很 不自然、又不自在,根本是在一步一步地來限制我們,我們是那 麼熱愛土地的一群,覺得我們會破會大自然嗎?」(受訪者 A44)

「待在部落工作,幾乎都是靠勞力來維持經濟,對於山林資源,

我們也不隨便破壞,頂多適時擷取大自然的資源,因政府的政策 關係,限制了我們在山上的使用規範,覺得很誇張,我們又不是 財團,大肆的開發、開墾,我們是熱愛自己土地的原住民。」(受 訪者 A31)

(三)部落居民如何利用山林資源?部落內部對於資源的分配、使用、

管理有無自訂規範?其實質內容為何?

受訪的族人本身為當地的農民、耆老或為部落文化觀光生態協會的幹 部,對於此問項,他們不約而同的談到先祖傳下的規範,就是他們自我約 束的基準,但也感嘆他們的這些知識規範在現今政府的規範裏不受重視。

惟原則上,居民會遵循泰雅族傳統規範、政府法令來利用山林資源,包含 伐木以種植香菇、農耕、護溪、採集、釣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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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資源的分配、使用、管理,沒有一定的規範,按照部落自 己的 Gaga 自己規範自己了。我們在捕魚是有一些規範,部落知道 捕魚有 Gaga,不可以用毒藤或電的,這樣河流的魚就會越來越少,

所以要用魚箭射跟網子捕魚,不然以後會沒有魚可以補。還有竹 子,我們的 Gaga 是每七、八年要砍一次,不然竹子會乾掉沒有抓 地力。」(受訪者 A12)

「我們族人也具有愛護自然的觀念,我們也不隨意濫取山林的資 源,例如,我們會遵行森林法的規範,在自己的土地上砍伐,並 取得合適的段木,來種植香菇菌,還會做一個動作,將樹苗種植 在砍伐過的土地上。政府還是會有遵守的規範在,我們也會應著 措施,水土保持做好、保護森林資源等,我們不會自討苦吃的,

所以我們依然會愛護我們的自然、土地的。」(受訪者 A23)

「對於長久居住在這部落的居民,對自己生存的地方會保護,以 從祖先流傳下來的智慧是我們最大的資產,所以對於規範,我們 都是以祖先流傳下來的規範來利用山林資源。」(受訪者 A24)

「我對於山林資源是很重視,不隨意破壞大自然,也不亂砍伐。」

(受訪者 A31)

「現在的生活和以往的生活簡直是天壤之別了,經過無數的歲月 裡,也能體會到、看到大自然是怎麼運行,並呈現出它們的境況,

所以大自然是會反撲的,尤其是當我在觀看電視節目時,有很多 的廣告、節目都會播放大自然的狀況,真的也提醒我們要愛護大 自然所有的資源,所以我們會觀察、並做出合理的對策來使用我 們的山林資源,像是我們部落的居民,其中有一項很好的例子,

在泰雅族傳統的工作裡,有種植香菇菌,目的是要種出香菇來,

方法就是,將香菇菌,種入段木的洞裡,所以一定要砍伐樹木,

我們因應的措施就是,將砍伐過的樹木,於附近重新種植樹苗,

這就是我們利用山林資源的方法。」(受訪者 A32)

「我們族人都具有愛護自然的觀念,因此不會隨意濫取山林的資 源,例如:我們會遵行森林法的規範,在自己的土地上砍伐,並 取得合適的段木,來種植香菇菌,還會在砍伐過的土地上種植,

我們也會依照政府的規範擷取山林的資源,在法令制度的方面我 不是很清楚,只知道有法規在保護山林的資源。」(受訪者 A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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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雅族人對森林土地資源的觀念比較深,森林對我們泰雅族而 言,代表生命的泉源,一但源頭遭受破壞,將影響各種農作生長,

因此,藉由在地經驗與生態智慧,我們自己利用資源發展產業絕

因此,藉由在地經驗與生態智慧,我們自己利用資源發展產業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