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貳章 文獻探討
本章就設計定義及設計領域之界定並對照台灣設計教育歷程與現況,最後再將 目前台灣跨設計領域相關學程之活動成果與文獻進行整理與分析,以做為研究的主 題以及後續問卷設計的根據。第一節探討何謂設計以及設計領域之界定,藉以為本 研究立下討論之基礎。第二節探討台灣設計教育的脈絡,藉以了解台灣設計教育的 文化與特殊性。第三節研究台灣在跨領域教育政策的概況,以此建構起大體架構,
再以此架構為基礎,做更進一步的「跨設計領域」教育的探討。
第一節、 設計與設計領域
一、 何謂設計
設計本身為一種強調多元專業且必須不斷創新的學科,須藉由不同領域的整合 來解決不同面向的學科(賴永茂,2010)。由上述可知,設計是一門範圍很廣泛的學 科。設計可以是一種管理功能,一種文化現象,或者它本身就是一種產業,它是一 種增進價值的工具,可做為改變社會及政策的媒介。設計在不同國家會有不同的定 義,我們也知道它會隨著時代而變化 (Copper & Press,設計進程,1998) 。
設計的定義會因為時間及空間而變化,但為了釐清設計本身的功能以及意義,
本研究還是試著了解設計定義的演變及發展。待第二節再以探討台灣本地設計教育 的歷程來進一步了解設計對台灣的特殊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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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原詞出自拉丁文,係指「紛亂」的反義,亦是圖案或裝飾(Pattern or Ornament)與意圖(Intention)的同義字,而字典中最常見的解釋則為"次序、空間規劃、
為特定目的的行為或事務"(鄧成連,設計策略,2001)。其他國外學者對設計之定 義則整理如下表 2-1-1
學者 定義內容
阿切爾(1965) 設計為針對目標的問題求解活動
瑪切特 (1968) 特定情況下,提供全面真正需求的最佳解決方案
李斯成克 (1965) 創造前所未有且新穎有益的物品
佩哥 (1965) 由現存事實轉向可能的未來
Jones(1980) 設計是使人造物產生變化的活動
Kotler & Rath
(1984)
設計是追求消費者滿意與公司利潤的完美程序,應由創造性運 用的主要設計要素:性能、品質、耐久性、外觀、與成本,以整 合產品、環境、資訊與公司識別等。
Bernstein(1988) 達成簡單可行的問題解決方案且最適合於使用者的調適方案
Gorb(1990) 對人工物或人工物系統的企劃程序
Walsh(1992) 設計可視為一種活動或其活動結果,而活動則指設計程序,而 其活動結果則意指一個構想,或是可被製作之主體的一個計 劃,或是主""體本身型態的一個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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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akley(1992) 設計係對物件做物理性安排,涉及其形式、色彩、質感、圖案 與配置等
Walsh(1992) 設計意指運用材料、組件、另件等的型態,賦予產品特殊性能、
屬性、外表,且便於使用雨適於製造等。
Copper & Press
(1995)
設計不僅是形式、色彩與尺寸的產品,其亦是決策過程,在處 理物件時必須考慮經濟、技術、功能,並回應各種不同消費者 的需求。
表 2-1-1 設計定義表 (本研究改製)
由上述多種論述中得知,設計因其使用者的角度不同,擁有許多面向的解釋。
但 Copper & Press(1998)中提到的解釋最能涵蓋所有相關觀點。
(1) 設計即藝術
在當代文化中,設計已取得類似藝術的地位。其證明可以重樣式多樣化,藝 術家也設計具名望的產品極具實驗性的工藝品及設計中等看出。對此較嚴厲 的說法則認為,這是一種行銷策略,為了要將日常用品提升為藝術,並滿足 暴發戶的需求。另一種說法則將這種發展視為"日常生活的審美化",是後現 代消費文化的結果。它認為,消費者越來越將商品及服務視為與其生活型態 相關的象徵意義。即使設計和藝術有些相同的方法及文化角色,但在解決問 題及滿足使用者需求的關心上卻不同。
(2) 設計即問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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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是一種平衡不同因素的問題解決活動:即技術、生產及使用。盡管許多 設計品運作良好,但有些消費性產品在使用方便性卻有所不足。有一種解釋 認為,設計師常將美學要素擺在第一位,只為自己設計,並且屈服於行銷的 壓力,將新奇度置於功能之上。在看到許多設計決策是由非設計師所決定的 證據時,對設計師的苛責應可稍緩。設計涉及美學及機能的綜合。
(3) 設計即創造
設計活動必須結合邏輯性及直覺式思考,這是設計教育所提倡的。設計是一 種解決導向的創造性活動,它常無法配合管理的傳統文化。設計管理的一項 目標即是提供一個能刺激及支持創造性設計思考的環境。
(4) 設計即多種專業的組合
設計包含了廣泛的活動(一族群的專業),傳承相同的工藝傳統。在一邊它和 藝術相鄰。另一邊則是工程。工業設計及工程設計兩者間的族群敵意是由於 教育及文化的不同,並因管理上的區隔而增強。在企業經營中,工業設計最 常用的四大領域是產品,環境,資訊及企業識別設計。
(5) 設計即一種產業
英國的教育系統,大眾文化,及設計導向的零售業是支持整個英國設計顧問 發達的三大要素。1980 年代,整個產業有顯著的成長,此後即嚴重衰退。由 於設計以顧問服務方式為主,使設計無法整合進英國企業的核心活動-造成 設計的疏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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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設計即一種計劃的過程
把設計視為策略性計畫的過程是很有用的,此過程應用企業的創新潛力以迎 合市場需求的轉變。要將設計視為一種個別的創造活動或是企業的計畫過 程,這要看企業的規模與技術,以及企業文化與國家文化的特質。
從這個關於設計的定義中(1)設計即藝術(2)解決問題(3)創造行為(4)
各專業的集合(5)一種產業(6)一種計畫過程,雖說不能完全很清楚的定義設計,
但我們能大致了解設計的輪廓。之後我們會以這個定義作為研究的基礎。並進一步 討論設計領域的範圍。
二、 設計領域之分際
前面提到設計的定義:設計即多種專業的組合。有此可見設計的複雜性和廣泛 性。各設計領域背後都需要不同的專業素養,有時甚至各專業是完全不同的教育模 式與文化背景。例如產品設計領域,工程設計師與工業設計師兩大族群間由於不同 的教育背景以及思考模式所造成長期以來的敵視與疏離。一直都是該領域設計師所 需面對之問題(Copper & Press,1998)。
Shireley & Henn(1988)將設計的主要領域區隔為三度空間的產品與二度空間之 平面圖案二大類,並將相關的設計領域列入構成分類相關圖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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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 年佐口七朗先生在<設計概論>一書中,將設計與諸科學(人、社會、自 然)的互相關係加以表達如圖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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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1-2 設計與諸科學的關係配置圖(佐口七朗,1990)
並且佐口七朗先生又以「基礎設計」為核心,各個設計領域所牽涉之相關知識 與範疇加以對應表現,如圖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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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1-3 諸科學與各設計領域配合之圖(佐口七朗,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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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佐口七朗的研究可見,三大分類主要是源於人類與環境互動之關係所衍生 出來。將基礎設計分為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環境與空間設計為主的三大學類。
三大學類下幾乎包含所有設計專業技能。但隨著時代社會的演變,對於設計領域的 區別仍會有所變動。例如 Peter Gorb 在 1990 年《Design Management》則將設計定義 出四個主要領域:分別是產品設計,環境設計,資訊設計以及企業識別設計。與佐 口七朗的理論不同之處,Peter Gorb 認為企業識別設計雖然源自資訊設計,但它整合 了產品,環境,及資訊的設計。它不只是標誌或信頭的設計,企業識別的目標在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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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http://www.edu.tw/index.aspx)
從教育部這份表格可以看出除了傳統設計三大領域外,另外還有綜合設計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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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由於台灣獨特之背景影響。由於台灣本地設計最早源自於美術工藝設計(賴 建都, 2002)。因此藝術相關院校,如國立藝專與師範院校的美術系和美術工藝科 等都是早期設計師的育成搖籃。所以藝術學院的相關應用美術或工藝系都必須視為 視覺設計或產品設計相關領域科系並且納入研究範疇中來加以討論。
本研究將上述文獻探討並對照教育部目前對設計學門的分類。本研究將設計主 要領域分類為五大領域並大致論述如下:
1. 視覺設計領域:
對照教育部分類為視覺傳達設計學類,是傳統設計三大領域之一。。主要是關於 視覺溝通設計的專門學科。除了涵蓋了包裝設計、廣告設計、印刷設計以及企業 識別設計,也包括了電腦動畫設計,網頁視覺設計等等。
2. 環境與空間設計領域:
此處的環境設計則為廣義的設計範疇。包含了所有人於環境互動的設計概念,以 及所必需相對應之裝修工程知識。其中涵蓋了都市規劃、建築設計、室內裝修設 計、景觀設計以及商業空間和展示陳列設計等。
3. 產品設計領域:
這裡的產品設計也是一個廣義的概念。包含了產品的構思,風格樣式,色彩應用,
人因工程,也涵蓋了結構及製造的技術部分。包含了工業設計師及工程設計師的 設計專業。此包括了傳統工藝設計,例如金工設計、雕塑設計、陶藝設計等等傳 統工藝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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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時尚設計領域:
對照教育部的分類為綜合設計學門,但此處特地將時尚設計獨立出來,以別新興 之數位設計專業。畢竟兩者所受之教育背景完全不同。這邊的時尚設計主要是對 應目前新興之時尚產業,追求的是個人品味對美感的追求。包括了服裝設計、美 容美髮設計、彩妝造型設計、流行飾品設計、珠寶設計等等。
對照教育部的分類為綜合設計學門,但此處特地將時尚設計獨立出來,以別新興 之數位設計專業。畢竟兩者所受之教育背景完全不同。這邊的時尚設計主要是對 應目前新興之時尚產業,追求的是個人品味對美感的追求。包括了服裝設計、美 容美髮設計、彩妝造型設計、流行飾品設計、珠寶設計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