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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服務水準及研擬改善方案

第四章 實例分析

4.3 評估服務水準及研擬改善方案

由圖 4.6 得知石牌地區以高齡者活動區位選擇最適路徑後構成之優質步道路 線系統,其各路段指標評估值及綜合評估值列於表 4.6。並由表可知[21,22]與 [05,07]為優質步道路線系統中綜合評估值最差之路段,應由各項指標加以探討可 改善之方案。混用度指標評估值以路段[31,32]、[05,07]為 5,其他路段如[21,22]、

[25,30]、[21,24]、[24,28]與[26,31]為 4 需加以改善。長度指標評估值以路段[21,22]

與[13,26]分別為 3、4,可進一步討論是否設置休息設施。而干擾度部分,以節 點5、8、10、11、14、21、27 及 28 較差,亦須探討其號誌現況與可改善方案。 (如圖 4.8)以增進高齡者步行之專用性。[25,30]與[26,31]路段路側車輛違停與騎樓 私自隔間佔用情況嚴重,而[21,24]、[21,22]與[24,28]路段則以機車違停於其樓及

圖4.8 路段[05,07]現況(左圖)與改善建議(右圖)

圖4.9 路段[31,32]現況(左圖)與改善建議(右圖)

表4.7 石牌優質步道路線系統混用度不足路段評估與改善表

路段[i,j] 混用度現況 混用度建議改善後

評估值 現況 改善建議 評估值

[05,07] 5 道路寬度大於6m、無人行 道、無騎樓並進行商業活動。

路側規劃有效寬度1 公 尺之行人專用道並禁止

汽機車停放。

3

[25,30] 4 道路寬度大於 6m、無人行

道、有騎樓並進行商業活動。加強取締車輛違停與騎 樓私自隔離佔用並規範 商家佔用騎樓應保留1 公尺通道供行人通行。

3 [26,31] 4

[21,24] 4 道路寬度大於 6m、無人行 道、有騎樓並進行商業活動與

劃設停車格。

[21,22] 4 [24,28] 4

[31,32] 4 道路寬度小於6m、無人行道

與騎樓、無商業活動。 規劃行人徒步區。 2

長度評估值較差者為路段[21,22]與[13,26](如表4.8),而路段長度無法進行現 況改善,因此建議增加該路段服務措施,即於路段中每隔100公尺處應設置座椅 供行人休息,但此路段長度評估值仍不變。優質步道路線系統節點5、8、10、11、

14、21、27干擾度評估值為5,在改善建議中,節點5為次要道路交叉口車流量較 少,因此可設置閃黃燈及注意行人號誌提醒車輛慢行。主要道路與次要道路交叉 口無號誌為節點8、10、11、14、27,建議節點8次要道路車流量較小,於路口設 置閃黃燈及注意行人號誌,節點10、11、14路口車流與人流量較大,應於次要道 路路口設置行人專用號誌,而節點27為連接振興醫院重要路口,因此亦須設置交 通號誌與行人專用號誌。

表4.8 石牌優質步道路線系統距離過長路段評估與改善表

路段[i,j] 長度現況 長度建議改善後

評估值 現況 改善建議 評估值

[21,22] 3 路段 320 公尺 路段中每隔100 公尺處應 設置座椅供行人休息。

3

[13,26] 4 路段 410 公尺 4

表4.9 石牌優質步道路線系統干擾度不佳路段評估與改善表

節點 干擾度現況 干擾度建議改善後

評估值 現況 改善建議 評估值

5 5 次要道路交叉口,無號誌。

設置閃黃燈及注意行人 號誌提醒車輛慢行。

4

21 5 4

8 5 主要道路與次要道路交叉

口,無號誌。 4

10 5

主要道路與次要道路交叉 口,無號誌。

路口車流與人流量較 大,應於次要道路路口

設置行人專用號誌。

3

11 5 3

14 5 3

27 5 3

石牌地區優質步道路線系統由上述建議改善後,將改善後評估值重新輸入優 質步道路線系統選擇介面,其改善後之各項評估值列於表 4.10 中,並由模式計 算可知步道系統改善後經由模式選出之優質步道路線系統與改善前優質步道路 線系統相符,且計算石牌地區連接各活動節點路徑平均改善績效如表 4.11(詳細 改善評估值可參閱附錄四),由表可知石牌地區各活動節點平均改善績效為 11.74%。

表4.10 石牌地區優質步道路線系統改善後各項評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