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諧擬與它的夥伴們

話語成為兩種聲⾳爭⾾的競技場(p.193)。

第三節 諧擬與它的夥伴們

Rose(1993)指出,諧擬自18世紀以來,便被視為不嚴肅、低下的文學形式,

導致其悠遠的歷史與涵義易被簡化、曲解,以及誤用。她在《諧擬:古代、現 代與後現代》一書中引用自公元前四世紀至今,許多作家、詩人、評論家對諧 擬的定義、看法與判斷,由此歸納出許多與諧擬相近、並有部分特質重疊的文 學形式,而「挪用」(Appropriation)則是它們的共通手法。石武耕(2006)

將「挪用」定義為「閱聽者將某文本的符碼『挪為己用』的情形(頁23)。」

絕大多數抱持惡搞精神的二次創作皆採取大量挪用的方式,與其他文本素材拼 湊,在不同素材之間,諧擬出新的文本解讀意義。

在研究者看來,這些來自四方的力量,以各種誇張、滑稽、自嘲之態,玩弄 語言的文化語碼與成規,莫不是為了消解主/從、上/下、主流/邊緣等二元 階級之分的意識僵局,它們顛覆正統,與後現代精神相互餵養,為既有文化注 入嶄新的活力。因此,研究者從自身翻找、閱讀文獻的過程中,從中選出五種 最常見的諧擬「同義詞」,進而針對它們的運用手法及應用層面加以比較、分 析,欲呈現一種各自表態的非主流抗爭的運動意識。

一. 戲謔(Burlesque)

Burlesque一詞源於義大利語“Burla”,意為「笑話、惡作劇」。總是以插科 打諢的口氣講述人生哲理,營造啼笑皆非之感(張錯,2005)。許多20世 紀的評論家常將Parody與Burlesque混為一談,甚至以後者取代前者 (Rose,1993)。 其中,英國詩人Joseph Addison(1965)對Burlesque的定義39 影響深遠,他將戲謔作品分為兩類:一為佯裝成英雄的小人物,如《唐吉 訶德》;一為以粗鄙卑賤形象示人的偉大人物。這項分類為後來許多批評 家所沿用。

然而,戲謔本身並不要求一具體的文學原型,時常是信手拈來之作,與《唐 吉訶德》這部以中世紀騎士文學為本的作品,顯然不相符合。此外,

Hutcheon(1989)指出,不同於戲謔慣有的嘲笑、訕笑口吻,諧擬是對被模 仿者的風格和思想的表現手法予以無情揭露,而如果對所譏諷的作品沒有 透徹的鑑別與了解,諧擬是無法完成的(《大英簡明百科》,2002)。

Richmond Bond (1932)與John Jump (1972)皆將諧擬視為「高階的戲謔」(Hi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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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rlesque)。

二. 諷刺(Satire)

從結構上來看,諧擬倚賴原文本而存在,透過模仿、扭曲或引用,將之納 為自身創作的一部分;諷刺則沒有侷限,不需拘泥於原文本的元素或敘事,

以局外人自居。是以俄國形式主義者Tuvia Shlonsky(1966)這麼說道:「將 諧擬歸入諷刺,即破壞了前者文學上的排他性。」但這樣的說法,則是將 諧擬視為專屬於嚴格文學(strictly literary)的修辭技巧。Rose(1993)對 此表示不認同,她指出這樣的說法是對諧擬的框限,事實上,諧擬文本常 與其他作者、讀者、以及當前社會背景有密切的關聯。

此外,兩種修辭技巧的使用心態也大不相同,諷刺的道德訓示意味重,往 往藉由揶揄諷諫某些人、事件或社會現象,以倡導自己的價值觀(張錯,

2005)。而諧擬與被諧擬的對象,關係則可以是善意的、共生的。

三. 反諷(Irony)

反諷指用相反的意思來駁詰引用的原話,即一語雙關、指桑罵槐、暗渡陳 倉(張錯,2005;劉康,1995)。源自希臘喜劇裡“eiron”一詞,原指講話 刻意保留含混、隱藏自己實力,後來便引申為修辭上或藝術效果上刻意隱 藏真相而另有所指的情況。

反諷與諧擬皆在文本中提供一種以上的訊息供讀者解碼,試圖攪亂、混淆 一般的溝通過程。但前者是將混合的訊息匯集成單一代碼,後者則至少包 含兩套訊息體系、兩種不同代碼。此外,反諷的手段往往更為隱密

(cryptic),諧擬則欲讓讀者明顯意識到,原文本和二次文本之間的不調 和,並逗其發笑。Rose(1993)以簡易模式對諷刺、反諷與諧擬做出區別:

A是作者,B是原文本,C是二次文本,→是批評的動線,←是反映作 者意圖的動線。

IRONY=A←→C;

PARODY=A+B←→B=C;

SATIRE=A→C.(p.88)

由此可知,諷刺以批評作者為主,反諷則是作者與反諷者的二次文本來回 互動的過程,兩者皆未將原文本的結構與敘事納入再創作的範圍。而諧擬 則是考量到作者原意與原文本,與之共生又加以批判,繼而產製出二次文 本。

四. 拼貼(Pastiche)

Pastiche源自義大利語“Pasticcio”,原指「包了數種餡料的餡餅或派」,後 引申為數種作品的匯聚混合,可說是一種「風格的借用」(borrowed style),並運用這些借來的元素組構成作品,應用於繪畫、建築等藝術層 面,如蒙太奇電影。 但由於大部分藝術家對衍生作品的評價並不高,拼40 貼因而時常被視為一種偽造(forgery)。 41

拼貼的負面意涵也延伸至時代風格的刻劃。對後現代主義抱以悲觀看法的 Fredric Jameson(1993),即將後現代形容為一種以「自以為是的運用歷史 典故」(complacent play of historical allusion)為特徵的拼貼文化。他 以所謂的「懷舊電影」作為關於後現代拼貼實踐的例子,這類電影不會試

「拼貼」是「無動於衷的降格諧擬(blank parody)」,這種冷調、不 帶共鳴或者惡意的模仿,只因為在⼀個不可能再創新⾵格的世界,還 能做的就只是模仿已經死了的⾵格……透過其⾯具並利⽤其聲⾳來說 話。(⾴166)

五. 後設小說(Meta-fiction)

1970年,美國作家William H. Gass率先提出「後設小說」一詞, 42

「蒙太奇」(montage)是一種電影創作的表現手法,意指「以快速剪接的影像轉換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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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用來暗示時間的流逝及過去的事件,多用多重曝光來表現(頁570)。」(Giannetti, 1982

/焦雄屏譯,2013)

但《牛津英語詞典》持不同看法:「肉餡餅雖由不同成分組成,最後卻綜合成一種味道,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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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構成Pastiche的各種偽造品,最後也將只表述一種真理。」此處的「偽造品」並不具有道德 責難意味,而是簡單指陳一種模仿形式。

Gass在The Meaning of MetaFiction一文中,提到Jorge Borges、John Barth等人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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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說:「的確,很多的反小說真的是後設小說。」原文:”Indeed, many of the so called antinovels are really metafiction. ”

Patricia Waugh為其定義(Waugh,1984/呂正惠譯,1991):

後設是賦予虛構性創件的⼀個術語,這些創作在有⾃我意識地和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