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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人員正向飲酒行為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分析

第五節 警察人員正向飲酒行為

20%

40%

60%

80%

會列入

外勤 位階高 位階

不會

列入 內勤 外勤

階高

位階低

整體分析 個項分析

圖 4-4-2 飲酒行為與休閒參與分析圖

第五節 警察人員正向飲酒行為

一、警察人員正向飲酒行為

什麼是警察人員正向的飲酒行為?本研究發現,警察人員最常解壓的方式 是飲酒,而飲酒後的行為也讓警察人員傷害最深,因為職業的特殊性,「喝酒 不過量」、「酒後不開車」、「勤前不飲酒」的確是保有工作的唯一方式。而

「全家參與聚會」是讓同儕或朋友的家庭之間有良好的互動關係;另一方面,

可以由配偶代為開車,不會發生酒後駕車的後遺症。故以整體論,認為「喝酒 不過量、酒後不開車、勤前不飲酒、全家參與聚會、酒後的克制等行為」是正 向的飲酒行為佔 85%。

IU01:「不過量、酒後不開車、勤務前、中不飲酒。」

IU05:「不過量、酒後不開車、勤務前(中)不飲酒。」

OU08:「不過量、酒後不開車、勤前、中不飲酒。」

ID15:「不過量、酒後不開車、勤務前中不飲酒。」

IU03:「喝酒不過量,酒後不開車,酒後的克制行為。」

OD10:「不過量、酒後不開車、勤務前不飲酒、處理事情及心情差不飲酒。」

OU07:「不過量、酒後不開車、全家參與聚會、勤前不飲酒。」

IU04:「不過量、酒後不開車、全家參與聚會。」

IU06:「正向的飲酒行為是不過量、酒後不開車或應全家參與聚會。」

OD09:「下勤務或休假時才飲酒,飲酒不過量、酒後不開車。」

OD17:「不過量、酒後不開車、全家參與聚會、勤務前不飲酒。盡量酒喝好 一點,非必要喝少一點。」

OD11:「不過量、酒後不開車、有家人同行、勤前不飲酒、相互約制並確認 安全。」

OD18:「酒後不開車。」

OD19:「控制不過量,不酒後開車。」

OD20:「不過量、酒後不開車。」

OD14:「酒後不開車、聚會助興、有益健康(微量紅酒有益心血管疾病)。」

OD16:「儘量在家中飲酒,以不過量及不勸酒為原則,且與休假日或全日勤 務結束後為之。」

有 15%受訪者則提出喝酒三不原則,一是對象不對不喝,二是地點不對不 喝,三是時間不對不喝。在基層警察組織文化中,喝酒口訣有三不:對象不對 不喝、地點不對不喝、時間不對不喝;若能遵守這三不口訣,可以永保安康,

安全退休。

OD12:「老前輩有囑咐喝酒三不原則,一是對象不對不喝,二是地點不對不 喝,三是時間不對不喝。」

IU02:「為避免飲酒之後遺症,建議人(不適當之人、酒品不好之人)不對 不喝、時間(如勤務中、勤務前)不對不喝、地點(如不當場所、複雜場 所)不對不喝。」

OD13:「不過量、酒後不開車,如果飲酒的場合及在場的人不對就不要喝。」。 再以個項做彙整分析,認為「喝酒不過量」佔 90%,「酒後不開車」佔 85%、

「勤前不飲酒」佔 40%、「全家參與聚會」佔 35%,其他如「酒後的克制行為」、

「處理事情及心情差不飲酒」佔 20%(如圖 4-5-1)。綜合上述訪談結果顯示,

台東縣警察人員認為正向的飲酒行為是「飲酒不要過量」、「酒後不要開車」及

「執行勤務前(中)不要飲酒」、「全家參與聚會」。

90% 85%

40% 35%

20%

0%

20%

40%

60%

80%

100%

喝酒不過量 酒後不開車 勤前不飲酒 全家參與聚會 其他

正確的飲酒行為

圖 4-4-2 正向飲酒行為分析圖

二、推行正向飲酒行為之建議

本研究之受訪者都認為正向的飲酒行為,可以適度舒暖個項壓力、提昇正 當休閒活動參與以及增進身心健康、促進家庭與人際關係的和諧;惟在正向飲 酒行為之推行上,依各受訪者陳述分析後,大多數受訪者認為在常訓中辦理認 識健康飲酒、飲酒禮儀、飲酒文化及請有案例教育同仁現身說法,是較好的方 式;也有受訪者認為要提倡正向飲酒文化,不要拼酒,酒後開車的更應禁止,

另外有受訪者要求長官要以身作則,還有開放警察俱樂部供同仁聚會及紓壓、

成立品酒社團以及同仁間相互規範等;更有受訪者則認為,欲利用常訓或集會 宣導,象徵意義遠大於實質,而且未必有成效,要看個人的認知與吸收。也有 希望高層提供正當休閒活動給基層等‥論點(如表 4-5-1)。

IU02:「常訓中辦理認識健康飲酒、飲酒禮儀、飲酒文化。」

IU04:「常訓中辦理認識飲酒文化、釀造製程或飲酒過量造成身心危害之案 例宣導。」

IU05:「於常訓中舉辦健康講座課程,將正向的飲酒行為、習慣、禮儀、文 化等介紹給同仁瞭解。」

IU06:「員警正向飲酒只能道德勸說。完全靠個人意識,如時間不對、地點 不對、對象不對等就不飲酒。欲利用常訓或集會宣導只是象徵意義大於實 質。」

OU07:「利用常訓邀請學者專家演講,使員警、警眷人員等充分認識如何喝 出健康喝出禮儀、喝出良好的飲酒文化。」

OU08:「依個人實務經驗應將正向的飲酒行為教育整個警察單位,利用常訓 中辦理認識健康飲酒、文化等,但未必有成效,單看個人的認知與吸收。」

OD09:「正向的告訴員警認識健康飲酒、飲酒禮儀、而不是一昧阻止員警飲 酒,而改變員警飲酒的錯誤習性。」

OD10:「同仁因聚會中或勤務中應相互告誡。在常訓中辦理認識健康飲酒、

飲酒禮儀、飲酒文化及請有案例教育同仁現身說法。」

OD11:「可由專業人員講述正向飲酒對身體的益處或過量飲酒對身體可能造

成的傷害。」

OD17:「常訓中辦理認識健康飲酒、飲酒禮儀、飲酒文化及如何避免酒後駕 車,如需駕車,是否有求援管道。」

ID15:「除利用分局每週舉行之週報或聯合勤教及納入常年訓練中加強宣導 要求外,可以辦理警眷聯誼活動,讓員警及警眷認識健康飲酒、飲酒禮儀、

飲酒文化,更讓警眷了解警察勤務中(前)飲酒及酒後駕車之嚴重性,藉以 勸戒員警喝酒文化。」

OD16:「與其一昧只要求同仁不要勤前中飲酒,將飲酒的優缺點列入教育訓 練的一門課程,其功能是會更好,但是勤前中飲酒還是要確實執行。」

研究顯示,常年訓練是警察人員在體能及知能的教育訓練,每個月所有的 員警均需編排勤務參訓,許多衛生教育課程(如健康飲酒或正向的飲酒文化),

確實可以在常訓中分享給同仁參考。

IU01:「提倡正向飲酒文化,不要拼酒,會亂的不要邀,老婆會抱怨的少邀,

要有正當理由,另外會魯的也不要,酒後開車的更應禁止。」

IU03:「長官要以身作則,另可開放警察俱樂部供同仁聚會及紓壓。」

OD12:「個人覺得應該將正向的飲酒行為教育給整個警察單位員警、警眷人 員瞭解,警察人員常執法取締民眾酒駕,勸導民眾酒醉不上道、勿飲酒過 量有礙健康等等,這些大家都知道,但好像只有執勤本身的員警不夠清楚 似的,照樣有員警酒駕肇事、而造成雙方家庭破碎,自毀前程者。上級單 位可在舉辦對內的一些活動時,穿插一些喝酒的趣味活動比賽,藉此讓基 層員警及家眷了解健康正向的飲酒、飲酒禮儀、飲酒文化等等,讓活動更 增加趣味,也讓同袍之間的情誼更加穩固。」

OD13:「飲酒文化,我覺得酒會使人亂性,但也有人飲酒後自律性好也不亂 性,我感覺是如果飲酒的場合及在場的人不對就不要喝,因為喝的是苦酒 容易失態,因這無法教育而是由個人自行去判斷。」

OD14:「社團活動(ex.成立品酒社,透過酒類的介紹、酒器的演進與藝術欣 賞、飲酒禮儀、東西飲酒文化比較、酒精對身體的生化過程,etc.)。」

OD18:「勿高壓基層,提供正當休閒活動。」

OD19:「於飲酒的當時,相互規範。」

OD20:「工作執行勤務中就應不得飲用含有酒精類飲料。」

由上述各受訪者的陳述得知,適量的飲酒對於身心健康、勤(業)務之執 行、家庭與人際關係之維持,確具有其正向功能。然職務位階高的管理者不喜 歡部屬飲酒,深怕負面的飲酒行為所衍生的事故太多,成為報章媒體追逐的目 標;而警眷不喜歡配偶飲酒,深怕酒後失態或酒後駕車,喪失公務人員的資格,

甚至妻離子散;惟一再地阻止或壓抑警察人員飲酒行為,不幸事件仍層出不窮,

如能引導警察人員認識健康的飲酒行為,提倡正向的飲酒文化與休閒活動,必 能營造一個團結、和諧、健康的工作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