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設計
4.3 變數的定義與衡量
以下進一步說明本研究在各項變數定義與衡量部份:
1. 經營績效變數
過去有關研發活動對公司績效衡量的文獻(歐進士,1998;劉正 田,2001;Sougiannis, 1994; Sher & Yang, 2005),大多採用營業利益 率、淨利率、資產報酬率、權益報酬率…等會計績效衡量指標。劉正 田(2001)指出,企業的研發投資對盈餘的影響,主要係影響屬於營業 盈餘的部分。另根據楊承澔(民 91)之實證結果,電子業可能會以營業 外之損益來操縱盈餘,故本研究為探討公司經營本業之實質績效,為 屏除公司從事本業外投資、高槓桿財務操作等手法對損益之影響,並 排除非本業、不具效益之閒置(Idle)及剩餘(Excess)資產對資產 總額的虛增,乃選用投入資本報酬率(Return on Invested Capital, ROIC)作為衡量企業經營績效之代理變數。
(1). 投入資本報酬率(ROIC)
投入資本報酬率為一考慮公司經營本業所需投入的營運資本與本 業的獲利能力,主要用以衡量管理階層對巳投入資本的運用效率。其 計算方式為
投入資本報酬率(ROIC)= 稅後淨營業利潤(NOPLAT)÷投入 資本(Invested Capital)
其中稅後淨營業利潤是企業所賺得營業利潤於扣稅之後的本業盈 餘,其組成因子包括有息前稅前盈餘(earnings before interest and taxes;
EBIT)、息前稅前盈餘稅額(tax on EBIT)與遞延稅負變動數(change in deferred taxes)等,EBIT 即企業組織於本業營業獲得利潤未減利息且 未扣稅前的營業利益;息前稅前盈餘稅額,即表示本業營業利益所需 負擔的總稅額;遞延稅負變動數,即透過遞延所得稅前後期的調整所 求出的企業組織應負擔的現金稅負(cash taxes) 。而投入資本(invested capital)表示企業組織於本業營運上所投入的資本總額,包含有淨固定 資產、淨營運資金與淨其它資產,所以投入資本 = 淨固定資產 + 淨 營運資金+ 淨其它資產。淨固定資產,即企業組織固定資產的淨帳面 價值(book value);淨營運資金,即企業組織中投入於營運用途的流動 資產減掉不付息的流動負債;淨其它資產乃是指不包括業外投資之長 期投資部分,且經由營業活動之其它資產減掉其它負債。
2. 創新能力變數
(1). 研發強度(RDS)
中外文獻中常用研發強度作為企業創新能力的代理變數
(Sougiannis, 1994; Hitt et al., 1997; Keizer et al., 2002)(歐進士,
1998;劉正田,2001)。本研究亦以研發強度(RDS)為衡量企創新 能力的代理變數,其衡量方式為:
研發強度(RDS)=研發費用/銷貨收入。
另因研發效應有遲延現象,在分析時會分別放入前θ期研發強 度,以檢測遞延效應是否存在,θ=0,1,2。
此外,為測試研發特質與與公司競爭策略之交互影響,本研究以 各年度研究樣本研發強度之第三四分位數為區分標準,若研發強度低 於第三四分位數(<75%),則歸屬於低研發傾向(RDD= 0),若 研發強度高於第三四分位數(>75%),則歸屬於高研發傾向(RDD=
1)3。
(2). 購併活動(MA)
本研究因專注於技術創新對公司經營績效的貢獻,所以僅考慮技 術型購併。所謂技術型購併(technological acquisition)係指購併公司 以取得對方技術為動因或技術亦包含在取得資產內者。
購併的衡量標準係指廠商當年度有購併活動且已正式合併者,以 廠商在公司年報註明者為準。此為一虛擬變數(Dummy Variable),
當年度若有購併活動,此值設為 1;若無購併活動,則設為 0。
(3). 購併效益(MAE)
由於購併的效益會在以後年度才顯現,即其具遲延效應。有學者 研究發現公司約要花五年的時間去顯現購併的效益。故本研究參考學 者 Stuart(2000)之計算方式,以五年時間平均漸進實現購併後各年 度之購併效益(即每年實現 0.2)。其計算方法是購併當年之購併效 益是 0,次一年是 0.2,第二年是 0.4,第三年是 0.6,第四年是 0.8,
3 文獻上有關於公司特性之分析,量化資料可以大小排序分組,作為大小或強弱特性之分析依據,例如Fama and French(1998),在分析公司規模特性時,即以公司市值之中位數,將公司樣本區分規模大、小兩組後,
再分析公司風險之不同。本研究依據此精神,以企業研發強度之第三四分位數分組,劃分研發傾向高、低
第五年及以後均是 1。
(4). 策略聯盟(SA)
本研究因專注於技術創新對公司經營績效的貢獻,所以僅考慮技 術型策略聯盟。所謂技術型策略聯盟(technological strategic alliance)
係指廠商有與其它公司或機構組織建立正式合作關係,以合作開發、
技術授權、投資者或被投資者等方式存在。策略聯盟其衡量標準以廠 商在公司年報、電子時報資料庫、台灣經濟研究院產經資料庫及工研 院出版之半導體工業年鑑有揭露者為準,包括簽訂重要契約以及具投 資者或被投資者之關係,但不包括加工或銷售契約,因為廠商各年度 對客戶合約之公開資訊揭露程度並不一致,雖可從年報中得知佔廠商 銷貨金額 10%以上之重要客戶,但不能確定其是否具有正式策略聯盟 關係,若按各公司揭露資訊程度計入,會產生資料嚴重偏誤,故此處 並未將加工或銷售契約納入做為廠商有無策略聯盟之標的。此為一虛 擬變數,若當年度有策略聯盟活動,則設為 1;若無,則設為 0。
(5). 策略聯盟規模(SAS)
策略聯盟規模是指廠商有與其它公司或機構組織建立正式合作關 係之家數,其衡量標準如前段所述。其是按照廠商各年度之公開資訊 揭露之策略聯盟契約起迄期間加總而得。
另為衡量不同策略聯盟類型對公司經營績效之影響,本研究又將 全部策略聯盟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是技術型策略聯盟(SAT),是指 合作研發、技術授權等純粹以取得技術為考量者;另一類是混合型策 略聯盟(SAM),是指非技術型的策略聯盟,包含股權投資或參雜技 術與製造或市場銷售合作者。
3. 公司競爭策略變數
(1). 公司規模(SIZE)
公司規模會影響企業創新能力。文獻中都發現大公司產出創新成 果數量比例較小公司高出甚多(Cohen, Levin & Mowrey, 1987; Cohen and Lepper, 1996)。可能原因有:(i)小公司較難從資本市場取得足夠 的資金去從事大型研發計畫;(ii)研發活動亦存在經濟規模現象;(iii) 大公司具備較優異的能力,去從其創新發明中獲得報償等。本研究選 用公司總資產的自然對數(logarithm)作為公司規模之代理變數。其 衡量方式為:
(2). 外銷比例(EXPORT)
外銷比例代表公司國際化的程度。根據資源基礎理論的觀點,國 際化之所以被認為能夠為組織帶來顯著的績效有許多原因,例如達到 經濟規模的能力 (Grant, 1987;Porter, l990) 以及促進和導入新產品發 展的能力 (Bartlett and Ghoshal,1989)。台灣半導體產業專業垂直分工 之特殊產業優勢,使國際 IDM 大廠自 1999 年後持續釋放外包封測訂 單至國內廠商,使廠商產生規模經濟效益和及產品技術持續升級,故 接收國外訂單之多寡,對台灣半導體封裝測試業者之經營績效應有正 相關。本研究以公司年報中揭露之各年度外銷金額除以總銷貨收入為 衡量標準。其衡量方式為:
外銷比例(EXPORT)=外銷金額÷總銷貨收入 4. 產業景氣變數
(1). 半導體景氣循環(WSTS)
根據 Kane (1997) 之研究顯示,企業之研發策略及獲利能力會受 景氣循環之影響。本研究以 WSTS 統計之全球半導體市場規模成長 率做為控制變數,來衡量半導體景氣變化對企業經營之影響。其衡量 方式為:
半導體景氣循環(WSTS)=(當年度全球半導體產值-前一 年度全球半導體產值)/(前一年度全球半導體產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