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三章 風景畫中的象徵性

第一節 象徵之核心意義

(一) 象徵的定義及發展

「象徵」(Symbol)一詞在古希臘文中有記號、圖像、共同及符合之意。而希 臘時期的斯多噶學派(Stoicism)認為象徵的定義是一種哲學或神學的譬喻性的說詞;

然羅馬時期卻被視為一種「記號」的同義語;中世紀時則大都以「圖像式的記號」

來理解象徵,直到今日,象徵不只是記號上的意義,它已經是現代圖像學理論中 重要的核心命題。圖像中的象徵物帶有多種的詮釋方法,例如玫瑰花主要的象徵 意義是愛情;然而在中世紀時其所代表的則是聖母;文藝復興時期(Renaissance)

則代表維納斯,所以隨著時代或地域性的不同也帶有不同的意義。至於玫瑰象徵 什麼都可以的情況下,當代學者們對於象徵物的譬喻涵義大都會先以社會文化的 角度與時代的轉變來定義。

(二)擬人像(personification)與寓意圖(allegory)

「擬人像」原是中世紀修辭學或是文學上的擬人化寫作方法,意指「人格隱 喻」,爾後,則意指藝術家將抽象的事物賦予視覺上的形式特徵,加上各種代表性 意味的配件指向(例如劍、鏡子等)來加強辨識功能,讓觀者可以瞭解藝術家所 要表達的具體概念,因此「單體人物+事物=代表某種象徵」就是「擬人像」的主 要視覺造型。19例如:雕像上一手持天秤,一手持劍的裸露女性即可辨識出這是「正 義」(Justice),而不會誤認為是歷史上某個特定的人物。「寓意圖」是擬人像更進一

19陳懷恩,《圖像學》,台北:如果出版,2008,頁 172-174。

50

步的表現形式,盛行於義大利文藝復興時期,意指「換言之」或是「替代物」的 概念轉換。寓意圖需要兩個「擬人像」串連組合而成的場景,把欲詮釋的道理放 入虛構的故事中,這需要觀者瞭解其背景知識,才能辨識所要表達的象徵性意義。

例如:一對擁抱中的男女,身邊有劍、天秤、鴿子、橄欖樹枝等標誌,意思就是

「正義與和平擁抱」( Otto van veen)。20

(三)十九世紀末的象徵性繪畫

現代繪畫流派的發展與象徵主義(Symbolism)有著緊密的關聯性,高更、梵 谷與塞尚可說是現代繪畫的先驅者,存在於畫家內心真實的感受已成為主要創作 精神的導向,並解放了傳統美學的理論觀點,讓後世的畫家們開始走出寫實主義 ( Realism)與自然主義(Naturalism)等傳統繪畫的美學觀,同時他們也表達了對當 前社會的關心,讓繪畫題材擴及到每一個階層,將「真實」表現在畫面上與民眾 產生共鳴。而另一類的畫家,在夢境與神祕的領域裡尋找靈感,並探索其內在心 靈的真實世界,不僅漸漸地趨向心理學,更結合了夢的象徵與自我觀感;或者轉 換傳統圖像的視覺印象,例如牟侯(Gustave Moreau, 1826-1898)的《莎樂美》

(Salome)系列與克林姆的《茱迪絲》(Judith),其作品象徵意境較屬於畫家個人 主觀的繪畫符號。

(四)「隱藏性象徽」( disguised symbolism)

潘 諾 夫斯 基( Erwin Panofsky , 1892-1968 ) 在 其 《 早 期 荷 蘭 繪 畫 》( Early Netherlandish Painting,1953)一書中指出,在具有自然主義的外觀下卻隱含著形 而上的意涵。如同托馬斯∙阿奎納(St. Thomas Aquinas,約 1225-1274)說道:「精

20同上註,頁 172-174。

51

神總是躲藏在事物的譬喻之後。」21其「隱藏性象徵」具有雙重身分的存在性,具 像中所有的事物組合,乍看之下似乎不具有什麼隱喻性的物件,然而其實是物件 背後所代表的象徵性意義。潘諾夫斯基與其最著名的例子就是范艾克(Jan Van Eyck, 1390-1441)的《阿諾芬尼的婚禮》(The Arnolfini Portrait)(圖 3-1-1),畫面上的吊 燈有一根點燃的蠟燭,代表聖靈的祝福;新郎在窗邊,而新娘在床邊代表了男主 外女主內;把代表忠誠的小狗當作繪畫的母題(motif)畫在女性的身旁,象徵了 女性對丈夫忠貞不二的美德,也代表了新婚妻子的忠誠之心。另外,這幅畫是婚 禮的紀念肖像,同時也是結婚證書,正中央的鏡子裡畫有兩位觀禮者,其中一人 便是畫家本人,鏡子上方也有清楚署名:「揚∙范∙艾克於此,1434」(Johannes de Eyck fuit hic 1434),證明畫家是這場婚禮的見證人。此作除了小狗之外,鏡子周圍鑲嵌 著代表夫婦虔誠信仰的耶穌受難圖、吊燈上點著代表與神同在的蠟燭等,這些元 素皆是象徵「美德」的母題,此作品充滿了象徵意義,為西方繪畫的經典作品。

圖 3-1-1 范艾克:《阿諾菲尼夫婦》,油彩•木板,1434,82.2 x 60 cm

21 丹維爾(Denvir, Berbard),《後印象派》,台北:遠流,1995,頁 175-178。

52

美 國當 代哲 學家 、美 學家 和藝術理論 家 蘇珊 • 朗 格 ( Susanne K.Langer , 1895-1982)提出「虛的空間」的觀點,為藝術下一個定義:「藝術即是人類的情感 的創造。」22"Art is the creation of forms symbolic of human feeling"。在視覺方面,

她認為「虛的空間」都是各種造形藝術的基本幻象。以繪畫為例,所展現的是虛 幻的景致,而任何與圖像(image)有關的藝術上之效果,以及所創造的圖像符號元 素,其形態應帶有視覺性、象徵性意味,使人們便於理解。換言之,人通過動作、

觸覺和推理來認知東西是一種習性,但畫面上所模擬的是人不能真實地觸碰到,

一切都交給了視覺,因而畫家利用線條和色彩的組合,來表現出人可理解的空間 景致,但事實上畫家所描繪的畫面,全然是一幻象世界。可從視覺的角度來看,

繪畫既然是展現美的真實,或者是情感上的真實,其知覺在心理與生理間互相激 盪、交流著,且存在於人的視覺與記憶裡。朗格為後世建立了表現論美學符號,

這對畫家的藝術表現形式有著極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