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民宿定義
觀光局在 2001 年底通過民宿管理辦法,並將民宿定義為:「利用自用住宅空 閒房間,結合當地人文、自然景觀、生態、環境資源及農林漁牧生產活動,以家 庭副業方式經營,提供旅客鄉野生活之住宿場所」,它可說是綜合許多學者所提出 的見解而成的定義,並規定一般民宿之規模,以客房數五間以下,且客房總樓地 板面積一百五十平方公尺以下為原則。但位於原住民保留地、經農業主管機關核 發經營許可登記證之休閒農場、經農業主管機關劃定之休閒農業區、觀光地區、
偏遠地區及離島地區之特色民宿,得以客房數十五間以下,且客房總樓地板面積。
另外,國外學者 Alastair et al.(1996)認為民宿大多是自己經營、可供住宿人數不 多、具有私人服務的特質、與主人具有某一程度上的交流、有特殊的機會去認識 當地環境的一個地方。
綜合歸納上述學者對民宿之定義,本研究將民宿定義為:「家庭以副業經營的 型式提供空餘房間給旅客住宿,異於專業化和商業化的旅館,並能有效利用自然
資源讓旅客享受當地特產、自製料理,使得旅客在住宿的同時也能享受田園景色、
鄉土味覺、風俗文物及猶如『在家』溫馨自在的感覺。」
二、 國內外民宿起源與發展概況 (一)國外民宿之起源與發展概況
美國民宿發展約晚歐洲四十年,主要是因陸運交通發達和汽車旅館的便利性、
價格低廉及類似家庭似的服務,與民宿造成競爭,其次美國人喜愛規格化、標準 化的服務也是原因之一。
鄰近的日本,民宿更為普遍,形成於昭和 34-35 年間(1959-1960)。日本民宿 的發源地為伊豆半島與白馬山麓。在旅館業法內訂有「簡易住宿」規範民宿設置 條件,而地方民宿協會,組織發展已相當完整。
民宿在國外普遍以 Home Stay、B&B(Bed & Breakfast)或“Inn”之稱呼。目 前民宿產業與一般的旅館最大的不同特點,除了提供基本的住宿及餐飲外,主要 是民宿主人的用心讓住宿者感到滿滿的愛心與家的感覺(黃穎捷,2006)。民宿的 發展在先進國家已有一段相當長的時間,各國的發展會因區域、資源、文化、地 形等而不盡相同。
(二)國內民宿之起源與發展概況
近年來,由於台灣國民閒暇時間增加及休閒意識的提昇,也因為交通的便利 使得到鄉野體驗田園生活樂趣的人口隨之增加,民宿也成為了遊客在定點休憩的 重要選擇。早期台灣的民宿,在觀光景點、登山口的地點、有民俗特色或農特產 觀光果園地區,為都市居民或登山客的便利,利用其空餘的房間,讓遠到旅客停 留落腳住宿,民宿因應而生,且存在一段相當長的時間(林梓聯,2001)。
整體而言,國內大規模民宿的發展最早約在民國 70 年,由墾丁國家公園區域 開始,由於當地每逢假日遊客人滿為患,逐漸衍生出民宿型態的住宿模式。今日 幾乎所有的遊憩區,不管區內或區外都有民宿經營產生。此種型態的經營業者所 面臨的問題,成為觀光遊憩上的一個重要課題(鄭詩華,1998)。
民國 85 年後台灣經濟發展日盛,國民所得增加帶動國人休閒活動的意識,民 國 89 年政府進一步實施週休二日的制度,提供民眾更充實的休閒時間,而國內的 民宿業者不但提供了舒適的住宿空間,更兼顧了本土化發展及地方文化產業的復 興,且努力學習國外民宿的經營模式和經驗,目前台灣的民宿已朝向「專業化」
及「優質化」的經營模式發展。
根據交通部(2005)資料顯示,國人之國內旅遊次數高達九千兩百萬旅次以 上。而利用週末、星期假日從事國內旅遊者占 4.0%較 2002 年占 1.8%有顯著增加 趨勢。此外,交通部觀光局統計 2001 年 12 月台灣地區的民宿家數為 65 家,截至 2008 年 11 月台灣地區的民宿家數增加為 3103 家,六年內成長了近 47 倍之多,顯 示整個民宿產業的休閒旅遊風氣正蓬勃發展。
綜合上述兩小節針對國內外民宿之起源與發展概況,可瞭解到民宿的發展提 供旅客另一種住宿的選擇,帶動農村地區的觀光收入,同時有助於農村自然景觀 的保存,使當地的風俗民情藉由民宿遊客的體驗得以開發與宣揚,對於實質環境、
經營者的生活、環境生態、產業環境上都兼具重大的意義。現今台灣民宿發展的 相當有特性且多樣,住過台灣各式各樣民宿的人,常會對台灣的形形色色民宿產 生濃厚興趣,有時感覺住民宿比住國際觀光旅館更有趣。而民宿業者為滿足遊客 的好奇心與慾望,無不推陳出新、精心設計各種不同類型與風格的房間,以吸引
遊客投宿。
三、 服務品質 (一)服務品質的定義
Service 一字是源自於拉丁語 servitum 而來,原義是指「奴隸侍奉」的意思,
也是一種「勤勞」。由於服務本身無形的特質使之無法被量化,因此,在服務品質 的定義上就無法明確去定義。服務品質研究的根源係從歐洲的早期觀念與北美的 顧客滿意理論而來(Fisk et al.,1993; Chenet et al.,1999),故有關服務品質定義之文獻 相當多。有學者曾以材料、人員及設備來定義服務品質(Sasser et al., 1987),也有從 技術與功能兩方面來探索服務品質(Gronroos,1982),但以符合或超越顧客的期望做 為服務品質定義,幾乎可說是現階段學者最普遍的定義方式(Parasuraman et al., 1985;Bitner et al., 1990;Reeves & Bednar,1994;翁崇雄,1997)。以下列舉數位學者對 於服務品質所下之定義,如表 1 所示。
表 1 服務品質定義
學者 定義
Lewis&Booms(1983) 服務品質是衡量所提供之服務,符合顧客期望的 程度。
Parasuraman,Zeithaml, &
Berry(1985) 期望服務與知覺服務的比較。
Anderson&Fornall(1994) 關於企業服務傳送系統的整體衡量。
Harvey(1998) 包括實際結果與達成該結果的過程。
Wakefield(2001) 服務的期望與實際服務間的差異。
Bateson&Hoffman(2002) 顧客對服務提供者的表現,所做之長期及整體性 之評估而形成的態度。
資料來源:黃靖文(2003);本研究整理
綜合上述學者的定義,我們可以了解服務品質最主要在說明:(1)以顧客為主角 探討顧客想要什麼、需要什麼;(2)顧客所要求的服務是否能讓其感到十分滿足亦 或是超越顧客的要求程度;(3)服務品質是顧客的主觀認知,並非客觀的評估,而 且是顧客事前所期望的服務與實際接受到服務之間的差異。
(二)服務品質相關研究
近幾年來觀光產業服務品質相關研究有增多的趨勢,Schneider&Bowen(1993) 指出企業必須對所有員工強調服務品質的重要,而非僅對與顧客有直接接觸的第 一線服務人員,並無法獨立提供優良的服務給顧客。張皆欣(1998)探討金門觀光產 業服務品質與遊客滿意度,由過去學者對觀光相關產業(航空公司、旅行社、旅館 業、車船業、餐飲業、特產業)等研究論點結果,加上觀光景點特性等七個構面,
與專家學者討論,並考慮金門地區的特殊性,發展服務品質衡量問項,進一步探 討遊客對金門觀光產業滿意情形,亦加入與服務品質相關性的因素作探究。Chen
&Ting(2002)以汽車維修業為研究對象,結果發現:各個品質要素對服務品質與顧 客滿意度有不同的影響,服務品質與顧客滿意度在消費者的心中係為兩個不同的 觀念,以及功能性品質與技術性品質對服務品質與顧客滿意度同樣重要。
從上述文獻探討可知,服務品質會影響顧客滿意程度,而且企業係由不同性
質的員工所組成,例如與顧客直接接觸之服務人員以及技術人員,各自具有不同 的專業,顧客所知覺的服務品質係來自整合各類性質人員提供之專業與努力,不 同性質的員工所提供之服務品質皆可能會影響顧客滿意,因此可初步推論各類主 要員工所提供之服務品質應對顧客滿意皆會有所貢獻與影響(王文英、張清福,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