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的課程發展模式是由上而下,而民國82 年公布的新課程標準則強 調新課程應由下而上發展,鄉土教學活動更是如此,強調因時、因地制宜,
除由各縣市成立委員會編輯鄉土教材外,各校也可成立小組編寫補充教 材,如今九年一貫課程的推展,在實施要點中也明訂「地方政府得依地區 特性及相關資源,發展鄉土教材,或可授權學校自編合適的想教材」(教育 部,2001:16),尊重地方和學校本位課程的發展。因此由目前看來,鄉土 教材的編選並不會因教育政策的改變而有所停滯,各校仍可自行編纂或自 由選擇適當的教材進行教學。
鄉土教材的內涵既可概分為自然環境與人文環境,至於鄉土教材的編 選原則,除了在「國民小學鄉土教學活動課程標準」中提到九項原則外,
多位學者(王登安,2003:30-31;朱道力,1999:19-28;杜玥潾,1999:
36-39;洪若烈,1997:241;徐雪霞,2000:229-233;郭至和,1999:35;
黃新發,1995:5;鄧天德,1993:3-4;蔡志展,1995b:19-20,1997b:
58-59;蔡淵洯,1997:210-215;鍾喜亭,1994:8-9,1995:27-35;)在 談到鄉土教材編選的原則時,除有個人獨見之外,亦有部分重複之處,因 此研究者綜其大要,歸納出下列十項:
一、鄉土教材編選應符合國家的教育目標,配合地方特色與學校本位課程 的發展,並與學生的生活經驗相結合,以啟發學生關愛鄉土的情懷。
二、鄉土教材以兒童生活經驗為中心,除了配合學生的能力予以分編學習 單元外,也要能滿足兒童的需要,將教材趣味化、精簡化,捨去無意 義性、記憶性的題材,並注意與領域間的統整配合,以符合兒童的興 趣、需要、能力和價值觀等。
三、鄉土教材取材應以「生活空間」為考量範圍,就近取材,並以能凸顯 當地鄉土獨有特色且具鄉土教育之價值,不宜受限於鄉鎮市區,可由 近而遠,由易而難。
四、鄉土教材應注重教材知識結構的合理性,整個教材內容需有統整性,
且各章節亦需視教材內容關聯性大小或邏輯先後秩序而作妥善安排,
應先建立架構,區分主從關係,從而掌握鄉土特色豎立主軸,再橫出 支脈擴展教材,掌握課程目標,兼顧認知、情意、技能三大領域。
五、鄉土教材的選擇應多元化,教學媒體多樣化,藉以設計出多樣的教學 活動,豐富學生學習經驗,增加學習感官刺激,可收直觀教學之效;
另外教材的編輯形式應圖文交互配合,單元標題要講究,依學生程度 斟酌字句而言之有物。
六、鄉土教材的編選內容應兼具知識性與現代感,不可只重以前不重現在,
只重某時段而忽略時間的延續性與生活的傳承性,應重視教材內容能 於活動中創造意義,以促使文化的更新。舉凡現代人們關心的話題,
如政治、經濟、休閒、環保、藝術等,都可在教材中呈現和討論。
七、鄉土教材應適時反映時間歷程中人地的動態關係,人與土地長時間互 動,形成倫理關係。這樣的倫理關係有些就反映在禁忌、祭典、採集 智慧、狩獵、耕作、營建等生活面向上,因此鄉土教材應隨時反省、
思索,並賦予當代人地關係狀態的深層意義。
八、鄉土教材不一定要發展成鉅細靡遺的教科書型態,可採故事性的敘寫 方式或採主題方式編寫,提供學生有實作活動的機會,先集體編出提 要大綱,而後由學生親自調查訪問,再將調查結果帶到課堂報告、討 論,如此不僅具有啟發性,也可促進親、師、生三方面的互動。
九、鄉土教材的編選應該審慎避開意識型態、鄉黨主義,宜採民眾史觀,
擺脫當權者之立場,以免養成偏狹心理而違背鄉土教育宗旨,在「歷 史論述」上亦須公正,期使能為各族群所接受。
十、鄉土資料應具真實性,只要能代表本鄉本土文化且富有教育意義的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