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rter
1973
工作動機是一種心理狀態,而這種心理狀態會影工作情境中,行 為之動力、趨向以及持久性。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綜合上述各國內外研究者對「動機」之定義,本研究認為動機是個人行為想滿足某項 內在需求,其過程受外在誘因,而趨使他願意去從事某項工作。換言之,動機是一個人 的行為前的原因,以及行為後所產生的結果,是否促使他仍願意持續參與各項活動的行 為。
貳、參與動機的理論
人類行為是複雜多變的,因此有許多研究者希望藉由研究動機來預測個體行為,但是 並沒有單一的理論可用來解釋志願服務的現象與結果(黃碧月,2011)。學者曾華源及曾騰 光(2003)就指出,歐美的志願服務具有「公民參與」或「社區」的概念。而我國志願服 務其精神則在於關心社會,透過社會參與及付出的過程來解決社會問題,這和今日西方推 動之志願服務有異。雖然一般人都認為志工是基於犧牲奉獻、為人服務等純「利他」動機 而從事志願服務工作(曾騰光,1994),但在許多實證研究中,受訪的志工往往同時陳述了 數項理由,以解釋其參與服務的動機。因此,在目前民主的社會中,志工參與志願服務,
不再只是單純的慈善事業或利他行為,多元的參與動機將是志工參與志願服務的特點(林 正祥,2011)。
任何人類行為的產生都有其意義與目的,也就是說,必須先有動機(motive),才有具 體行動之表現(馬慧君,1998)。就上面所述人們會參加志願服務活動乃是因為有動機驅使,
才會付諸行動。不過在動機的背後,也往往帶有某些目的,換句話說,動機的種類不同亦 表示其背後的目的不同,且可以確定的是若人們參與志願服務的行為動機不強,一定會影 響參與後的行為。
Fischer 與 Schaffer 於1993年提出將參與動機分為利他動機、意識型態動機、利己 動機、實質回饋動機、身分地位報酬動機、社會關係動機、空閒時間動機、個人成長動 機、多重動機(引自游正民,2009)。分述如下:
(一)利他動機-幫助他人、具有社會責任及做好事,是志願服務工作最基本的動機
(三)利己動機-自我需求的滿足,如面對內心衝突或獲得認可。
(四)實質回饋動機-實際獲得報酬或回饋,包括對自我及家人有益處的部分,都是 參與志願服務工作期望獲得的。
(五)身分地位報酬動機-期望得到專業知識、技術、人際互動或認知等因素,特別 吸引學生或社會人士去參與志願服務工作。
(六)社會關係動機-少數研究認為參與志工工作有交朋友等增進人際關係的動機,
顯示了朋友關係是支持參與志願服務工作的重要因素。
(七)空閒時間動機-從事志願服務工作往往是利用閒暇時間進行,因此,某些志工 認為會參與志工工作是因為他們有較多的空閒時間。
(八)個人成長動機-促進個人成長,包括學習或心靈發展等因素,亦是投入志工行 列的重要動機,當人們在助人的過程中,往往會體會到助人的喜悅。因此,大 多數的志工認為懂得付出,就會獲得個人和心靈的回饋。
(九)多重動機-當人們被問到參與志工的動機時,往往有許多的答案與理由,並將 會隨著時間與組織的改變之後,而會有所不同。
另外對於志工參與志願服務的動機與原因,孫本初(2005)亦指出有七項理論基礎:
(一)期望理論
係指一個人基於對將來可能獲得之報酬的期望下所產生的行為。對志願服務人員 而言,這些期望可能包括從事志願服務工作所接受的訓練及由實務經驗中所學習到的 專業知識與技能,這些可以作為將來從事其他受薪工作之準備。通常志願服務人員的 期望與實際所從事的工作間之差距越小時,其流動率也會越小。
(二)交換理論
認為個人行為是利益取向的,這些利益可以是物質、金錢或精神的利益,當其獲 得大於付出時,人們即會採取行動。從成本效益的觀點,就個人行為付出與獲得之間 的比率,作為衡量其是否付出的標準。若基於此理由,一個機關能否吸引足夠的志願 服務人員投入這個行列,與其是否能提供相當之回報予志願服務人員,兩者之間呈現 正相關。
(三)人力資本理論
Becker(1946)對此理論的解釋為:「藉增進資源以影響人們未來金錢或物質收入 的活動」。運用投資的概念來強調付出與收獲之間的關係,就志願服務人員而言,付出 服務的同時,也可經由機關所提供的訓練機會、獲得專業、半專業的知識與技巧,因 而提高其人力資本的投資。
(四)社會參與理論
社會參與的方式有許多種,而志願服務工作則是最普遍的方法,藉參與志願服務 工作的過程,可以滿足社會參與及實現社會責任。
(五)需求滿足理論
依 Abragam H.Maslow 的需求層級理論,人類的需求包括生理需求與心理需求,參 與志願服務的人員通常在尋求自我實現、自我成長之滿足,亦即為心理需求的滿足。
(六)利他主義
長久以來,利他思想被認為是人們參與志願服務工作的主要理由。所謂利他即是 從別人所獲得的滿足之中,得到自己所付出服務的滿足,這也是一般人所認為志工可 以持續其服務。
(七)社會化理論
社會化涵蓋人生各個階段的學習,包括正式或非正式、計畫或非計畫的過程。一 般而言,社會化使某些價值觀、信仰與態度內化為個人思想行為的一部份。當人們認 為參與志願服務工作是個責任及人生的角色之一時,參與即成為一種自然而然的行為
,西方社會志願服務的普及,社會化也是原因之一。
綜合上述學者對參與動機之理論觀點得知,志工參與志願服務的動機相當多元廣泛,
但仍涵蓋在自利、利他以及社會責任三因素之下,志工期望透過參與志願服務以提升自我 專業能力與知識,也藉由參與志願服務來增進人際間的交流與互動使生活及交友圈能更加 擴展,並讓自己能在參與過程中獲得成就感與滿足感還有表達對社會有一份責任感。基此,
本研究參酌學者專家的論點及相關文獻,以利他主義、利己主義、自我成長、人際互動、
社會服務和認同機構推動志工服務價值較為符合;另參考採吳建明(2008)及王順堂(2011)
等人研究當中所運用之志工參與動機量表為基礎,建構本研究參與動機量表,分為「利他 主義」、「利己主義」、「自成成長」、「人際互動」、「社會服務」及「價值認同」等六個因素,
作為本研究參與動機的構面因素。
第二節 組織承諾之意涵與理論
一個組織成立後,如何將組織永續發展是現今許多社會團體所需注意到的事,也因 為大部份社團成立後成員大都無給職。因此,成員參與後其對組織的參與熱情、投入意 願及犧牲奉獻,已成各組織在人力管理上必須面臨的問題。學者曾華源及曾騰光(2003)
就指出國內許多機構早已注意到志工人力資源的價值和潛在問題。
完全控制成員的行為,組織也無法鉅細靡遺的規範所有的工作過程和工作職責。因此,
如何讓成員能自動自發的擔負角色職責、認同組織目標、融入組織且關心組織的問題與 需要,並願意主動採取行動處理,使得「組織承諾」成為重要的課題(劉翠芬,2005)。 基此,本節針對組織承諾定義、分類及理論加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