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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魯凱族貴族婚俗

第一節 貴族的傳統婚俗

陳千武譯述《台灣原住民的母語傳說》記載毛投蘭社傳說:

有個青年和女孩相愛,青年是頭目,女孩是平民。因為門戶不對,他 的母親說:「雖然相愛,也不能結婚。」青年很悲傷,鬱鬱不欒,終 於死了,女孩也跟著死了。青年和女孩都變成了蜻蜓珠。女孩變的蜻 蜓珠是不好的蜻蜓珠,因為她是平民」。38

從這一則神話中,可以清楚的看出一個概念,即:魯凱族人非常重視階級 觀念,魯凱族的婚姻制度主要是階級聯姻,門不當則戶不對。原則性雖然是如此,

不過,在現代,也不一定完全絕對如此,還是有一些變數。

婚姻是改變身份地位的條件之一,並可藉此促進社會階級流動,但是往往低 階級的男性要與高階級的女子結婚,需要付上極大的代價,如在聘禮的項目上,

37 謝翠芳,《屏東縣三地門鄉青葉村魯凱族婚俗研究》,國立臺南大學,2011,頁 34。

38 達西烏拉彎˙畢馬(田哲益),《臺灣的原住民魯凱族》,台北:臺原出版社,2002,頁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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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準備傳統的寶物陶罐和琉璃珠,而言並非僅憑個人能力所能擁有的。相對的,

貴族男性極少願意婚娶地位低的平民女子,恐怕損及其子女之身分,因此,在傳 統社會中,不同階級通婚的情形極少發生,平民階級的人通常只能行階級內婚,

社會流動是極稀少的事。39

階級間通婚有三種形式分別為:同階級相婚(同級婚)、升級婚、降級婚三 種。一般來說與比本身階級高的對象結婚可以提高自己的身份地位,獲得與配偶 相當的社會地位,但真正取得較高身份者則為子女,不過,子女間的身分又因出 生之先後而略有不同。因此與高階級者結婚,主要著眼點常在提高子女的地位。

茲將階級間通婚有三種形式說明如下40

(一)同級婚

頭目與頭目通婚,平民則與平民通婚。在婚前,魯凱族人的成年未婚男女可 自由交往,表示愛意,頗富浪漫的氣息,但最好是尋找同一階級家庭中的適婚男 女為對象,否則將會因不同階級間的通婚而導致階級的下降。

(二)升級婚

即階級地位較低的一方與階級較高者結婚,對階級地位較低者來說即為升級 婚,一般而言,升級婚的一方需要準備較多的聘禮、聘金及嫁妝。

(三)降級婚

即階級地位較高的一方與階級較低者結婚,對階級地位較高者而言即為降級 婚,一般而言,降級婚的一方所準備的聘禮及嫁妝可以簡單為之。

若某戶人家沒有子嗣,則可由長女進行招贅。招贅婚亦稱為入贅,即男到女 家,成為妻子氏族的成員之一,幫忙女家的家務,因而,並無貶抑的意思,入贅 的男子有時甚至要通過更高標準的考驗才能入贅至女家,反而有時會得到更多的 尊重。一般而言招贅婚與嫁娶婚的婚禮過程大致相同,不同的是聘禮的數量及聘 金的多寡,當然,在婚禮的進行過程中,因是入贅,也就省去在男方家結婚的過

39 林美容、王長華《霧台鄉志》,1985,頁 217。

40 謝翠芳,《屏東縣三地門鄉青葉村魯凱族婚俗研究》國立臺南大學,2011,頁 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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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了。

二、傳統婚姻禮儀

在此定義筆者所說的「傳統」,這裡所指的「傳統」並沒有指涉一個明確的 時間點,而是一個相對概念,指的是尚未受到外來觀念(例如:日本教化、西方 宗教、漢俗)改變原有習慣,仍以原有觀念行兩性交往、婚姻嫁娶的一種狀態與 行為模式。

傳統魯凱族社會的婚禮可分成下列三種,儀式各不相同。

(一)關門婚(kiaelebe):即無任何聘禮的意思。這類婚姻是指大頭目娶平 民女子時,沒有任何的儀式,也沒有聘禮。若貴族男子喜歡平民女子,而非娶不 可的時候,老人家會商談,談成之後就應許男方僅給鐵鍋和帶自己的刀直接進到 女方家,完成這樁婚事。沒有任何的儀式,也沒有什麼聘禮。對女方而言,女兒 的婚事有一點寒酸,但能嫁貴族得貴族的孩子是件光榮之事。女方有嫁妝搬入貴 族家。平民女子生的孩子不能繼承家傳,其名字有權利得到。該貴族男子有貴族 對象可以結婚,所生的子女才能繼承家業。

我叔叔是頭目,而嬸嬸是平民,所以當時結婚的時候,叔叔只有拿一把刀去 女方家,就把嬸嬸帶回家了。41

(二)洗淨婚(kiabula):乃洗除污穢成乾淨的人之意,指先私婚後再公開 補結婚,給女方家留面子。這樣的婚姻女方不主動要求聘禮,甚至會沒有聘禮,

是女方的恥辱。只在家中宴請親友、鄰居們而已。另外一個狀況,女孩子跟著男 的到男方家同居叫mwapadruku,女方家一發現自己女孩在男方家同居,即要求男 方家(kiasilape)帶這一對青年回到女方家責備(kialrumai),這是女方對男方表 示歉意的意思。聘禮男方自由給,女方無異議,等到生孩子後舉行「孩子歸男方」

儀式時,女方才會要求很貴重的東西。這樣的婚禮(kiabula或mwapadruku)屬於 不正常的婚姻,不能配戴百合花飾。

41 文化風俗受訪者賴阿忠口述於 2012.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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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家族都反對她結婚,但是當時年紀輕不懂得魯凱傳統習俗,所以在結婚 前已先懷有子嗣,所以至今未戴百合花。【B-R-1-8/0531】

(三)正式婚(twalrevege)。前一天為準備日(twararukudrane),要召集親戚、

鄰居做準備的工作,殺豬(wa culu ku beke)、做小米糕(twa abai),準備翌日要 帶給女方的禮品(rarukudrane),包括twaliva(一大捆特殊砍法的短短木材)。禮 品分配好之後,其餘剩下的即用慰勞參加的人一同共享。該日要派一、二人砍柴 火送到女方家協助他們的費用。第二天結婚日,男方全體親屬、鄰居和全家組隊 帶禮品(rarukudrane)到女方家,若是貴族,到女方家大門即要喊叫表示慶賀,

把禮品放在外面中間;男方圍一圈跳舞唱歌慶祝,女方也會來迎接招待。過幾分 鐘即停下來,媒人即開始逐一介紹說明所帶的聘禮和禮品,若無誤讓女方滿意即 結束該儀式,開始進入婚禮喜宴。當日下午舉行結婚舞。

如果娶或嫁外村,第一天要在女方家舉行結婚儀式(tulrevege),男方要過夜,

第二天帶女方到男方家,若是大頭目要背新娘到男方家。男方要迎接新娘與跟隨 的親友設宴,下午跳結婚舞。42

當時因為嫁的比較遠,從霧台到萬山至少要走上一天的路程,必須經過重重 山脈,我記得總共有六位年輕男子輪流背我到男方家,因為我的身分是大頭目。

【A-R-2-2/0602】

就魯凱族傳統婚禮的三種種纇,本論文要討論及介紹的是第三個正式結婚的 儀式。一般而言,可將魯凱族的婚姻儀禮分成三個不同的階段,分別是:「婚前 禮」、「正婚禮」及「婚後禮」。「婚前禮」則包括了「交友、探婚、議婚、訂 婚」,「正婚禮」則指「迎親、入洞房」,「婚後禮」則是男女雙方結為夫婦後,

所應擔負的責任及應盡的義務。魯凱族傳統的婚姻儀禮三個階段43。茲分述如下:

1.婚前禮

42 賴阿忠,<台灣原住民族歷史語言文化大辭典>

http://210.240.134.48/citing_content.asp?id=2299&keyword=魯凱族

43 謝翠芳,《屏東縣三地門鄉青葉村魯凱族婚俗研究》,國立臺南大學,2011,頁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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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友

婚姻始於交友,此亦即是婚姻的前奏曲,在探婚階段,女性是被動者,男性 是主動者。當某家女孩到了適婚年齡,可以作為追求的對象時,門當戶對的未婚 男子便會邀集友伴,在傍晚時帶著木柴、檳榔…等物品前往女孩家拜訪(禮物的 內容不限,有時可能是路邊採集到的花草編成的花環或一些飯食之類的),女孩 也會邀請年齡相當的朋友前來陪伴,最適合互相做為伴人的是頭目與平民,頭目 與平民不是結婚對象,所以頭目們玩的時候,平民是當然的伴人,平民玩的時候,

頭目是當然的伴人,合在一起玩的時候互相成為坐伴人,44並準備一些食物分享。

若前來女孩家中交友的男友很多,也帶來許多的禮物,女方可將這些男友所帶來 的禮物分贈給親友,因此,在交友這個階段,前來mwapalapalange的男性愈多,

代表女性擁有愈多的榮耀。雙方及各自的朋友分坐兩側(男女分開坐),彼此保 持距離,一邊吃著點心、檳榔,一邊唱歌表達情意,有時活動會到半夜才結束。

一個男孩可同時和幾個女孩做朋友,一個女孩也可以同時和幾個男孩做朋 友,甚至,只要向本家大頭目報備過,亦可到外村交友,在沒有婚約之前,是可 以到處交友的。魯凱族是比較保守的族群,即使男女雙方互有好感,亦不能單獨 相處,因此在交友的過程中,愈多人參與愈熱鬧,甚至,女方的女性尊親屬也會 坐在一旁,品評男方。雖然在男女未婚之前,是可以自由交往的,但一般而言,

在傳統上,真正交往或論及婚嫁的對象還是由家中長輩來決定合適的對象,以「父 母之命」為主。

我一直到入洞房那一刻我才看到我的丈夫,而且當時沒有家人陪同過夜,我 哭得很傷心。【B-R-2-4/0605】

本來我在台北做女工的工作,家裡一通電話叫我回來結婚,只能乖乖的聽從 父母的旨意,雖然未來丈夫比我大好幾歲,還是心甘情願嫁給他了。【B-R-2-6

/0615】

44 巴神一,《神山風俗誌》,潮州高中,2003,頁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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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探婚(mwapalapalange)

階層往往是決定婚事所考慮的重要條件之一,父母往往會希望透過婚姻的結 合,讓自己家族或後代的階層產生向上流動的可能,尤其是本身具備頭目身分 者,更會優先考慮門當戶對的頭目身分的追求者,除此之外,親上加親亦為常見 的選擇因素,因為可以藉由雙方婚姻的締結,更加鞏固兩家的情誼,45當然,表 現優異或勤勞的男子也可能是女方家長中意的對象。

因此,在探婚的階段,若雙方家人協商同意後,往往由男方請媒人帶著禮物

因此,在探婚的階段,若雙方家人協商同意後,往往由男方請媒人帶著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