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魯凱族貴族與排灣族貴族婚俗的比較

第五章 魯凱族與排灣族異同

第一節 魯凱族貴族與排灣族貴族婚俗的比較

魯凱族與排灣族的北部部落,因生活的地域相近且長期以來都有通婚的情 形,因此彼此在文化習俗、藝術雕刻紋飾、編織及社會制度方面非常類似。因其 相近的特質,因此在日治初期甚至將魯凱族併入排灣族系統。根據宮本延人《台 灣的原住民》中記載:「魯凱族人和漢人或和日本人接洽時,常用排灣話溝通,

乃因當時的漢人或日本人很少人聽得懂魯凱語。」1913年日本政府採納森丑之助 氏的意見,將澤利先、漂馬、排灣合併為一族,合稱為排灣族。1935年,移川氏 又把澤利先獨立出來為一族,定名為「魯凱」;鹿野忠雄則以地理位置的分佈及 群體自我意識為基礎,將魯凱亞族分為三個群,即下三社群、大南群及魯凱群。

排灣族是台灣原住民第三大族,其在屏東縣分佈的地區有:三地門、瑪家、

泰武、來義、春日、獅子、牡丹、滿洲等八鄉。一般區分為拉瓦爾亞族(Raval)

及布曹爾亞族(Butsul)。90拉瓦爾亞族(Raval)居住在排灣族最北端,三面被 魯凱族圍繞,因居處的鄰近,與魯凱族通婚的情形普遍,風俗習慣亦相互影響。

布曹爾亞族(Butsul)則分佈於三地門鄉的南部及瑪家、來義、春日等鄉及獅子 鄉北半部區域。

90 宮本延人著、魏桂邦譯,《台灣的原住民》台中:晨星出版社,1993,頁 162。

102

圖 12魯凱族—排灣族接壤山區位置圖

資料來源:參考自許功明《魯凱族的文化與藝術》,頁123,經筆者重新潤 飾修改。

一、排灣族的婚姻方式

排灣族的婚姻制度主要是階級聯姻,階級之間通婚的型式有三種,分別為:

同階級相婚(mitsevun)、升級婚(seljengua)及降級婚(seljeguia)。同階級相 婚,以兩家出生階級同等而互相結婚,是最理想的婚姻,子女可順理成章的保有 家的地位;升級婚,是由低階級者嫁入或贅入高階級的婚姻,其本人從配偶得到 較高階的地位,子女也依從較高的父或母的地位;降級婚,是由高階級與低階級 相婚,則自己降低階級而從其配偶的階級,其子女亦然。91

排灣族招贅婚為常例,因其家中產業及社會地位皆由長嗣繼承,無男女之 別,若長嗣為女子,便招贅夫入家。

排灣族婚姻依其方式大體可區別為有式婚與野合婚92,其中有式婚更可區分

91 達西拉灣˙畢馬《台灣的原住民排灣族》台北:臺原,2002,頁 202。

92 依循一定儀式所行者為有式婚;無儀式者而單同居者為野合婚。

★ 西魯凱族村落 □ 排灣族 raval 亞族村落

◆ 下三社群 ▽ 北部排灣 butsul 亞族村落

103

104

105

106

二、魯凱族與排灣族貴族在婚姻的比較

(一)婚前禮

族群 婚前禮儀式

魯凱族 探婚、獻工、議婚、 訂婚、回禮、檢視聘禮

排灣族 定情、求婚、提親、送採薪禮、訂婚、 檢視聘禮、跳舞、豎鞦韆架 1.在探婚交友階段,排灣族在這部分顯得較開放,只要到達適婚年齡,就可以從 事公開交際活動,參加舞會是尋覓佳人的好機會,若男子對某女子有意,可至女 家登門拜訪,送定情物,如果女子接受了禮物,即表示定情了,女子也要以自己 的衣飾回贈對方。相照之下,魯凱族顯得保守及矜持,男方需要不斷的付出以求 得女方家屬的肯定及青睞,獻工的時間有時會長達好幾年的時間,男女雙方不能 獨處,但却可以同時接受或追求多位男女朋友。

2.在議婚、求婚階段,都是由男方找適當的媒人到女方家問婚,必須帶著酒、檳 榔、小米糕、肉等禮物至女方家拜訪,女方則會禮貌性地予以招待回應。之後,

會召開家族會議討論婚事是否適當、雙方是否相配、雙方的階級是否相稱、是否 在禁婚的範圍之內,這些都是在論及婚嫁必需討論到的事。

3.求婚成功後,即可談論男方所須準備的聘禮和條件,之後,便進入訂婚階段。

排灣族—邀請女方家族長者,雙方討論結婚日期及結婚儀式,確定之後,接著在 前院載歌載舞,族人紛紛加入,最後圍成一個大圈子,訂婚儀式完成之後,男方 拿連杯酒一一向女方長者敬酒,表示感謝之意。依習俗訂婚之後,男女雙方不能 再見面,一直到結婚那天為止。97魯凱族貴族訂婚的儀式很複雜,男方準備釀酒、

殺豬、小米糕及一堆木柴,送至女方家,女方小姐配授紅心百合花榮銜。女方邀 請親友前來分食,過了幾天,女方仍然要做小米餅等食物,由幾個老人帶到男家,

一方面表示接納之儀禮,一方面則是再次議定聘禮之數量。訂婚主要的功能是限 制男女當事人不能在愛上其他男女做戀愛行為。

97 筆者是排灣族於自宅訂婚儀式,而筆者先生是魯凱族,魯凱族與排灣族聯姻,民國 100 年 03 月 19 日。

107

108

台村魯凱族的大頭目都瑪拉拉斯(Dumalhalhathe)盧家在結婚過程中,是可以豎 鞦韆架盪鞦韆的,一般人則沒有權利及資格盪鞦韆。排灣族在結婚前一天,男方 新郎邀同親友伐木四根,運至女家搭鞦韆架,以藤索一條懸下作為鞦韆,這一天 女方也要動員所有親友等候男方的到來,女方要做好小米糕及小米酒,供男方豎 立鞦韆後跳傳統舞蹈時吃喝之用。

109

(二)正婚禮

族群 正婚禮儀式

魯凱族 下聘、結婚、迎親、搶婚、藏新娘、背新娘、入洞房 排灣族 下聘、結婚、迎親、搶婚、藏新娘、背新娘、入洞房

1.不管是魯凱族或排灣族,結婚通常會有2~3天的儀式,一定是先在女方家舉行

「結婚禮」即是下聘,然後,可能是隔天再到女方家「迎親」或當晚即「迎親」

回男方家進行「結婚禮」(招贅婚則在結婚禮後即留置女方家)。

2.魯凱族及排灣族在迎親當天,有時會有「搶婚」或「藏新娘」的動作,不是每 個貴族家族會進行此過程,「搶婚」或「藏新娘」意味著娘家對女孩出嫁的依依 不捨,通常還要再伴隨著大聲哭泣來表示女孩對娘家的眷戀。在男方來迎親前,

女方家屬會將新娘子藏在親友家中或山中,新郎及其親友便需合力找尋新娘,待 尋獲時,新郎要背著新娘回家,此時,新娘需奮力抵抗,甚至要再次逃脫,反覆 數次。「搶婚」意義同於「藏新娘」,但多了些暴戾之氣,甚至有些時候,女方 已經被「迎親」到了男方家時,女方親友仍會做最後的奮戰,不讓新娘進入男方 家中。總而言之,「搶婚」或「藏新娘」除了意味娘家不捨之情外,也同時考驗 著新郎的耐性與體力。

3.入洞房對魯凱族或排灣族的新郎來說,又是一大考驗。根據兩族的傳統,洞房 花燭夜並不會是兩人單獨共寢共眠,而且,新郎要想一親芳澤,還得接受考驗才 行。結婚當天晚上,女方家人會有1到數位女性親友陪伴新娘過夜,而在迎親之 前,女方親友會將新娘的衣裙及褲用針線縫緊二至三件,紮紮實實的縫緊並在腰 處打幾個結,因而,新郎一方面需要靠自己的智慧去解開縫線及結,一方面則要 好聲央求女方親屬幫忙,才得以順利完成洞房。

排灣族以前的入洞房,伴娘要幫忙蓋棉被,然後再將新郎的腿放在新 娘身上,現今已改為在傳統舞會結束之前由部落大頭目給予新人喝連 杯酒,象徵夫妻同心,是婚禮上最高潮也是最重要的儀式。101

101 於 101 年 08 月 18 日由排灣族高鳳蘭女士口述,由筆者潤飾整理。

110

4.在男方家或女方家宴客後,通常會舉辦歡唱舞會,但婚前若有不正當行為或未 婚生子或因行為不檢而離婚再婚者,一律不得舉行舞會。如今不管是排灣族或者 是魯凱族已不顧文化傳統的約束,還是會舉辦傳統舞會,是一個值得省思的問題。

111

(三)婚後禮

族群 婚後禮儀式

魯凱族 互送禮物、送嫁妝及聘禮 排灣族 互送禮物

1. 魯凱族及排灣族在婚宴結束後,雙方家庭會互贈禮物,通常是送食物,如小 米糕、小米酒或豬肉之類的東西,雙方親友同聚一堂,藉以聯繫兩家庭的感情,

如此,整個婚禮才算告一個完整的結束。

2.在魯凱族的人固有的觀念裏,婚姻關係的確立始於長嗣出生,因而新婚夫婦往 往是在第一個孩子出生之後,男女方家族才會將保留的聘禮及嫁妝送至男女方 家,以確立兩家的姻親關係。新婦在進入夫家時,還必須帶一隻豬至夫家並且殺 了之後分食家人及眾親友,才算是完全被此新家庭接納成為一份子,除此之外,

則還會帶去小米種、芋頭種、小鍋子、鋤頭、鎌刀等農具,表示「支助成家」的 意義,幫助出嫁的女兒在農事生產上的一種祝福。102

102 謝翠芳,《屏東縣三地門鄉青葉村魯凱族婚俗研究》國立臺南大學,2011,頁 70。

112

圖5-1 魯凱族傳統服飾103 圖5-2 排灣族傳統服飾104

圖5-3 排灣族貴族結婚盪鞦韆文化 圖5-4 排灣族連杯酒象徵夫妻同心同床 圖 13 魯凱族、排灣族婚禮服飾與儀式

資料來源:圖5-3照片由包月琴小姐提供,其餘為筆者婚禮照片。

103 圖 5-1 前額所配帶之百合花象徵女性貞潔,透過正常順序公開儀式結婚。

104 圖 5-2 所配帶之耳環象徵女性貞潔,亦即處女之身。

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