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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三節 資源班教師服務現況與支援服務需求比較

本節在於瞭解資源班教師在服務現況與支援服務需求的差距,以回 應研究問題三、臺北市公立高中不同背景身心障礙資源班教師於十二年 國教適性安置要點實施後之服務現況與支援服務需求是否相符。

壹、個人背景變項在服務現況與支援服務需求的差異情形 一、性別

「女性」的服務現況程度在整體及各層面的平均數皆稍高於男性,介 於「大部份做到」到「完全做到」之間,屬高程度,而「女性」的支援服 務需求程度在整體及各層面的平均數亦稍高於男性,介於「不大需要」到

「需要」之間,屬中程度,整體而言,女性各層面的服務現況程度屬高程 度,支援需求程度屬中程度,男性各層面的服務現況程度為亦為高程度,

但支援服務需求方面,在「支援與宣導」、「行政與計畫」層面為低程度,

其餘為中程度,見表 4-21。

表 4-21

不同性別的資源班教師服務現況與支援服務需求之差異分析

選項 鑑定與評量 教學與輔導 支援與宣導 溝通與諮詢 行政與計畫 整體 整體平

均數比 M SD M SD M SD M SD M SD M SD

1.男(n=5) 3.57 0.65 3.6 0.59 3.53 0.65 3.64 0.57 3.57 0.59 3.58 0.61

2>1 2.女(n=42) 3.58 0.59 3.64 0.56 3.65 0.56 3.67 0.49 3.67 0.54 3.65 0.54

1.男(n=5) 2.63 1.03 2.57 1.13 2.36 1.12 2.56 0.94 2.42 1.01 2.48 1.05

2>1 2.女(n=42) 2.88 0.9 2.76 0.94 2.78 0.92 2.8 0.98 2.73 0.97 2.78 0.94

註:「粗體」表示該層面的服務現況程度或支援服務需求程度最高。

二、年齡、服務年資

服務現況程度方面,年齡在「51歲(含)以上」者服務現況程度最 高,介於「大部分做到」與「完全做到」之間,屬高程度,在「溝通與 諮詢」方面甚至達到滿分(完全做到),而「31歲-40歲」者除了「行政 與計畫」外,在「鑑定與評量」、「教學與輔導」、「支援與宣導」、

「溝通與諮詢」等層面的服務現況程度得分最低,但仍介於「大部分做 到」與「完全做到」之間;而「未滿3年」的資源班教師除了「鑑定與評 量」、「溝通與諮詢」外,在其他層面上的服務現況程度皆最高。

支援服務需求方面,「51 歲(含)以上」者需求程度最高,而「31 歲-40 歲」者則在各層面得分皆最低;年資部份,「未滿 3 年」的資源 班教師在各層面上的支援服務需求程度皆最高; 「6 年以上未滿 10 年」

者在各層面得分皆最低,,見表 4-22。

整體而言,年齡方面,「51 歲(含)以上」者在各層面服務現況程 度為最高,屬高程度,但其在各層面支援服務需求程度上亦為最高,除

「支援與宣導」、「行政與計畫」層面需求屬中程度之外,其餘皆為高 程度; 而「31 歲-40 歲」者在服務現況程度為最低,而在支援服務需求 程度上亦為最低。服務年資方面,「未滿 3 年」者的服務現況程度為最 高,而在支援服務需求程度方面亦為最高,甚至「鑑定與評量」、「溝 通與諮詢」、「行政與計畫」層面達到高程度需求; 而「6 年以上未滿 10 年」者的服務現況程度排名第四,服務現況程度相對較低,但其在支 援服務需求程度在各層面皆最低,屬低程度需求。

表 4-22

4>3>1>2 2.31-40 歲

1>4>5>3>2 2.3 年以上未

4>1>3>2 2.31-40 歲

1>5>2>4>3 2.3 年以上未

三、職務

四、特教專業背景

4>2>3>1

>5>6 2.修畢特殊教

5>4>6>3

>2>1 2.修畢特殊教

貳、學校背景變項在服務現況與支援服務需求的差異情形

2>1>3>4

>5=6

4>3>1>2

>5=6

二、學校類型

3>1>2 2.完全中學

1>2>3 2.完全中學

(n=12) 2.74 0.74 2.56 0.84 2.64 0.92 2.66 0.82 2.65 0.95 2.64 0.87 3.綜合高中

(n=2) 1.50 0.52 1.50 0.51 1.71 0.81 1.33 0.69 1.92 0.89 1.63 0.74

中程度需求,見表 4-27。

1>4>3>2 2.25-40 班

四、身心障礙學生人數(高中部)

5>3>4>

2>1>6 2.11-20

1>3>4>2

>6>5 2.11-20

參、綜合討論

本研究針對臺北市高中資源班教師服務現況與支援服務需求進行比 較,並針對統計結果進行描述。

一、性別

本研究發現,女性無論在服務現況程度或支援服務需求程度上,皆 高於男性,且女性在服務現況程度為高程度,而在支援服務需求程度上 亦為高程度,此結果顯示,雖然女性資源班教師在提供特教服務程度上 已接近完全做到,但仍需相關的支援服務協助。

二、年齡、服務年資

本研究發現,「51 歲(含)以上」者在服務現況程度最高,在支援 服務需求程度上亦高,顯示「51 歲(含)以上」的資源班教師認為自己 雖然提供了足夠的特教服務,但仍需支援服務的協助,以減輕工作負擔。

而「31 歲-40 歲」資源班教師在服務現況程度為最低,而在支援服務需 求程度上亦為最低,此結果顯示,而「31 歲-40 歲」 的資源班教師認為 自己提供的特教服務可能不到非常完整,但目前的工作能力尚能應付,

故對於支援服務協助的需求量低。

本研究結果顯示,「未滿 3 年」者的服務現況程度為最高,而在支 援服務需求程度方面亦為最高,代表「未滿 3 年」的資源班教師可能因 剛進入職場,懷有服務熱忱,故服務現況程度高,但因經驗不足,在提 供服務的過程中需要花費較多時間心力,故仍須許多支援協助。

三、職務

本研究發現,「資源班專任教師」的服務現況程度最高,而其在支 援服務需求方面排名第二,而「資源班導師/資源班召集人」的服務現況 程度最低,支援服務需求則最高,此結果顯示,擔任「資源班專任教師」

的資源班教師認為自身已提供相當程度的特教服務,但仍須相關支援服 務協助,以分擔工作負擔,或者是希望自己能提供更完善的特教服務;

而擔任「資源班導師/資源班召集人」之資源班教師可能因需要兼任教學 及行政業務而分身乏術,因而認為自身特教服務現況程度低,也因為此

緣故需要高度的支援服務。

四、特教專業背景

本研究結果顯示,「曾修習特教導論 3 學分」者的服務現況程度最 高,而其在支援服務需求程度為次高;「未曾修習特教學分」者的整體層 面服務現況程度為第五,支援服務需求程度則最高,此結果顯示,「曾 修習特教導論 3 學分」的資源班教師認為自身的特教工作服務現況程度 已達高程度,而「未曾修習特教學分」的資源班教師認為自身的特教服 務現況程度低,且需要高度的支援服務協助,此原因可能是因為「未曾 修習特教學分」的資源班教師的特教專業知能較不足,也未曾受過專業 的特教培訓,故在特教服務提供上有一定難度,故需要較多的支援協助。

五、個案管理學生人數

本研究發現,個案管理人數在「11-20 人」者的服務現況程度最高,

其支援服務需求程度最低;個案管理人數在「31-40 人」者的服務現況程 度最低,其支援服務物需求程度最高,此結果顯示,個案管理人數在

「31-40 人」的資源班教師可能因為個案管理人數眾多,無法提供足夠 的特教服務給每一位個案,加上個案量多,負擔大,特教工作耗時費力,

故服務現況程度低,所需的支援服務需求度高。

六、學校類型

本研究結果顯示,「綜合高中」的服務現況程度為最高,支援服務需 求程度最低,而「完全中學」的服務現況程度最低,支援服務需求程度 則在三者中排名第二,此結果的原因可能為,「綜合高中」的資源班教師 認為自身已提供足夠的特教服務,且能滿足學生需求亦不造成自身太大 的負擔,故服務現況程度高、所需支援協助程度低;而「完全中學」的資 源班教師可能因需要統籌提供國中及高中兩個不同教育階段的特教服 務,服務性質和內容有一定程度上的差異,造成資源班教師不小負擔,

且自認無法提供完整深入的特教服務,且需支援協助介入,故服務現況 程度低。

七、學校規模、資源班班級數

本研究結果發現,學校規模「24 班以下」者的服務現況程度最高,

而其支援服務需求程度亦最高; 資源班級數「1 班」者的服務現況程度 最高,而其支援服務需求程度亦最高。此結果可能是因為學校規模「24 班以下」以及資源班級數「1 班」的資源班教師因學生個案數較少,較 能針對個案提供完整、深入的特教服務,服務程度高,但此亦需花費龐 大的心力與時間才能整合各方面特教服務給學生,但資源班教師心力、

人力有限,故支援服務需求程度高。

八、身心障礙學生人數

身心障礙人數在「41-60 人」者的服務現況程度最高,而其在支援 服務需求程度為最低,而身心障礙人數在「60 人以上」者的服務現況程 度最低,而其在支援服務需求程度上為次低。此結果可能的原因為,身 心障礙人數在「41-60 人」的資源班教師個案量多,提供的特教服務相 對也多,故資源班老師認為自身提供的特教服務程度高,可能亦切合學 生需求,故支援協助需求度低,而身心障礙人數在「60 人以上」資源班 教師因個案量過於龐大,已超出能力所及,無法兼顧所有個案,故認為 自身特教服務現況程度低,而業務過於龐雜,且環環相扣,尚無法釐清 所需支援的項目,故支援程度低。

綜合本節探討各項服務現況與支援服務需求之分析,可發現在55項 服務現況中,有50項之服務現況程度達到「完全做到」,有43項之支援 服務需求程度達到「需要」,表示資源班教師普遍在特教服務的服務程 度上是高的,且可能因自我要求高,想要提供更完善的特教服務,亦或 是感到分身乏術,工作負荷大等等原因而需要支援協助。整體而言,資 源班教師在「鑑定與評量」層面的服務現況程度最低,支援服務需求程 度最高,可能因十二年國教實施後,臺北市教務局亦開始推動高級中等 學校重新鑑定事宜,使得原本不熟悉鑑定工作的高中資源班教師需花費 大量心力學習鑑定專業知能並協助所有個管學生進行重新鑑定事宜,導 致工作成效有限,且需要高度的支援服務協助。然而,在十二年國教實

施後,臺北市高中資源班教師在「溝通與諮詢」層面的服務現況程度最 高,此與蔡佳伶(2013)、卓曉園(2010)的研究結果不同,蔡佳伶(2013)

的研究結果顯示,高中資源班教師之角色實踐程度最高的角色職責為「教

的研究結果顯示,高中資源班教師之角色實踐程度最高的角色職責為「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