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1 作業基礎成本制度的設計
針對作業基礎成本制度的設計,Cooper(1989)認為作業基礎成本制度之設 計,應「盡可能花最低成本以提供最多利益」。而此工作之複雜程度,取決於管 理者對成本制度所設立之目標,以及公司產品組合的多樣性。
1. Cooper 的作業基礎成本制度設計步驟
Cooper(1990)建議設計作業基礎成本制度系統,可經由五個步驟進行:
(1) 彙總各項作業(Aggregating activities)
如果每項動作(Action)都指定一個成本動因,在處理與成本兩 因素考量之下將變得不可行,因此必須把類似、相關的動作歸類 成一項作業。
(2) 報導各項作業的成本(Reporting the cost of activity)
確認作業後,將各作業耗用的資源分別歸入並指出其成本。如果 一項作業有多個活動,應將其個別成本列出,以明示作業的成本 結構。
(3) 確認作業中心(Identifying activity centers)
作業中心是指由一群彼此分離、但相關的作業所組成之集合,可 做為資源的歸屬點,有助於控制和管理作業。
(4) 選擇第一階段成本動因(Select first-stage cost drivers)
第一階段成本動因在於將資源歸屬到各作業中心,Turney 將本階 段成本動因稱為資源動因。資源歸屬到作業中心的方法,一般歸 納出有三種(Cooper,1992):
a. 直接歸入(Direct charging)
b. 估計(Estimation)
c. 武斷分攤(Arbitrary allocation)
(5) 選擇第二階段成本動因(Select second-stage cost drivers)
將作業中心的成本分攤到產品(亦即成本標的),每一作業中心 使用一個成本動因,Turney 將此動因稱為作業動因。
Cooper 認為選定適當的成本動因有三項重要因素(Cooper,
1989):
a. 關聯程度:分配的準確性決定於作業執行與作業動因消耗的關 聯程度。例如,檢驗作業可以選擇檢驗次數或檢驗時間做為作 業動因。如果所有產品每次檢驗時間均相同,則檢驗次數適合 做為作業動因。如果檢驗所需的時間變化很大,則檢驗時間與 檢驗作業的執行有較大的關聯。
b. 衡量成本:作業基礎成本制度中,作業愈多,成本分配的準確 性也將愈大。然而,愈多的作業和作業動因,在執行與維護工 作上將需要更多的成本,而失去經濟效益。
c. 行為影響:資訊系統不僅可幫助決策,而且還會影響決策者的 行為。選擇作業動因時,分析人員應考慮可能的行為後果。例 如,選擇與供應商接洽的次數做為作業動因,可能導致採購員 為了減少成本而避免與供應商接洽,此時將無法辨明低成本或 高品質的供應商。
2. Turney 的作業基礎成本制度設計步驟
Turney 的作業基礎成本制度設計步驟中,包括細項規則,提供更具體 的方法。共計有下列六個步驟(Turney,1991):
(1) 確認作業:以功能分解確認作業,將組織圖中的每一功能分解成 更小的單位,直到達成作業基礎成本制度系統的目標為止。分解 的程度決定於系統目的與需要的作業詳細程度。確認作業執行規 則包括:
a. 作業劃分的詳細程度與系統的用途必須相互匹配。
b. 若有彼此衝突的目標則採用彙總作業:程序改進需要作業的細 部資訊。然而,系統中提供大量的細部資訊,容易使決策者造 成混亂,解決辦法是採用彙總作業。
c. 將次要項目結合起來:太小而不值得個別辨識作業應該合併起 來,以減少系統混亂。
d. 使用明確而一致的作業說明:對作業採取一致的定義,以容易 辨認同類型或同程序的作業。相似的作業無論在何處執行,都 應以相似的方式說明。說明時應使用明確、簡短、易懂、與描 述性的詞彙。
(2) 重整總帳:總帳(General ledger)是建立作業基礎成本制度中
成本歸屬的起點。因為總帳是公司各項資源的財務資訊中心,提 供組織內所有重要和次要的財務資料。然而總帳並非依作業流 程,而是為了財務報告和財務控制所設計的。因此,要能在作業 基礎成本制度系統中提供作業成本資訊,總帳必須加以重整。應 遵循規則有:
a. 將關聯的帳戶結合起來:過多的帳戶將造成 ABC 系統雜亂,
將互相關聯的帳戶(有共同的用途)結合起來,並以相同的方 式分配到作業,可以減少系統設計的工作。
b. 分解到部門層面:互相關聯的帳戶結合後,再分解成部門成 本。部門是把成本分配到作業最方便的層面,因為大多數成 本資料是直接由部門得到。如,部門中每項作業工作百分比,
可做為部門人事成本的資源動因。
c. 調整不能反應實際狀況之會計總帳科目:作業基礎成本制度 主要用途不是財務報告。因此,調整不能反應實際狀況之會 計總帳科目,對作業基礎成本制度的建構是有意義的。例如,
折舊費用可以根據消耗重新計算。
(3) 建立作業中心:作業中心是作業的集合,組織了系統中的作業資 訊,以便於報告,建立作業中心的規則如下:
a. 首先把作業納入部門性作業中心:組織作業的最簡單的方式 是按部門分類,因為部門性作業中心平行於組織圖,並且適 於功能分解的程序。
b. 利用屬性按照需要建立作業中心:作業中心可以按照不同需 要而組成。使用者可能對跨部門的程序感興趣,如工程變更 程序;也可能要了解特殊的作業,如探討不良品質作業。在 此情況下,都可編製一個合乎資訊要求的作業中心報告。屬 性係闡明作業的類型,利用它可方便查明具有相同特徵的作 業,亦可建立不同資訊需求的作業中心。
c. 利用階層式作業中心建立作業資訊的層級系統:階層式作業 中心就是中心裡還包含其他中心,目的在建立作業資訊的層 級系統,便於使用者專注於資訊不同的層面與廣度。由階層 式作業中心及其組成作業,能更深入瞭解組織的各個核心部 分。
(4) 定義資源動因:資源動因為資源秏用的根本原因,作業即為秏用 資源的動因。Roth and Borthick(1991)認為:ABC 的兩項基本 假設為:每一成本池的成本其作業動因具同質性,亦即單一作業 或高度相關作業引發成本池中之成本;及每一成本池中的成本和 作業成適當比例的關係,亦即在成本池中的所有成本和作業執行 的頻率有比例關係(如將固定成本和變動成本放在同一成本池,
即沒有成本比例關係),故在分派成本時,應儘可能以直接歸屬 或因果關係歸屬來分派成本,如此可將傳統彙總性製造費用的金 額縮小,減少武斷分攤對產品成本的影響程度。
(5) 決定作業屬性:屬性加強資訊的意義。例如,作業加上客戶屬性,
表示此作業支援客戶而非產品。屬性定義的規則有:
a. 讓系統的目標支配屬性的選擇:不同的目標需要不同的屬性。
例如,以程序改善為目標的 ABC 系統,將成本要素的固定或變 動性質定義為屬性,加強評估決策對成本的影響。以策略運用 為重點的系統,客戶則可能以配銷通路為識別屬性,此有助於 編製比較各配銷通路的產品成本報告。:
b. 讓用戶指定一些敏感或判斷性的屬性有些敏感或無法預先定 義的屬性最好留給用戶決定,讓使用者自已確認較具敏感性或 判斷性的屬性。
(6) 選擇作業動因:作業動因反映成本標的對作業的需求。謹慎挑選 作業動因,對產品、客戶、以及其他成本標的成本計算準確性是 很重要的。選定作業動因的規則如下:
a. 挑選符合作業類型的作業動因:例如,安排生產進度係屬批 量層次作業,適合採用量化之批量作業動因,若使用直接人 工小時數為作業動因,是不適宜的。
b. 挑選與作業實際消耗有極佳關聯的作業動因:作業動因的層 面與作業類型相符,並不一定保証準確性,仍須決定於實際 的作業情形。如果不同零件對組裝需求相同,則 使用組裝次 數就是適當的。但是,如果不同零件需要的時間不同,那麼 組裝次數就無法適切地反映工作差異,如改以組裝時間數為 作業動因,應能夠得到更好的衡量。
c. 使動因的數目最小化:衡量成本會受到所選用作業動因數目 的影響。過多的動因,會增加衡量成本,卻無法提高系統價 值。作業基礎成本系統中作業動因的數目,從兩個到數百個 之間都有,取決於系統的複雜度。大多數情況下,以十到三 十個動因為原則。
d. 挑選能鼓勵提高績效的作業動因:作業動因常用做績效指 標,因此應選取能激勵績效的作業動因。例如,以零件數做 為作業動因,不啻向產品設計工程師傳達零件增多、成本提 昇的意函。因此,工程師會以減少產品中的零件數目來回應。
e. 挑選能適當反應衡量成本的作業動因:不同的作業動因產生 不同的衡量成本。如,衡量組裝時數通常比計算組裝次數要 因難,成本也較高。
f. 不要挑選那些需要重新衡量的作業動因:有用的動因常已存在
於公司現有資訊系統中,儘量利用現有的動因避免增加新的衡 量成本。
3.5.2 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物流公司成本項目中,通常均有部份是屬固定資產項目如廠房、運搬設備、
運輸設備、電腦硬體設備等,在實施 ABC 分析之前應先將固定資產費用化,折舊 的計算即是將固定資產費用化的方法。
固定資產可以貢獻企業營運的經濟效益在一會計期間以上, 即使如此, 其 效益也會隨著時間的經過而為企業營運所耗用, 也就是為了創造企業的營業收 入提供其服務效益, 所以依據收入費用配合原則, 固定資產的成本必須在其提 供服務的會計期間逐期轉列為費用, 作為相關營業收入的滅項, 以計算營業損
固定資產可以貢獻企業營運的經濟效益在一會計期間以上, 即使如此, 其 效益也會隨著時間的經過而為企業營運所耗用, 也就是為了創造企業的營業收 入提供其服務效益, 所以依據收入費用配合原則, 固定資產的成本必須在其提 供服務的會計期間逐期轉列為費用, 作為相關營業收入的滅項, 以計算營業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