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三節 資料蒐集
壹、 資料蒐集方法—參與觀察法
一、選擇參與觀察法原因
黃意舒(2008)指出在質的研究中,觀察者本身是研究的必要工具,觀察者用 感官接收行為觀察的資料,並以文字做詳實的紀錄,可使觀察更為客觀詳實。胡 幼慧(1996)認為當意義的產生是鑲嵌在互動的過程和情境脈絡中時,適用參與觀 察法,參與觀察對於社會科學的學者而言是很重要的,因為它不僅是一種生活,
而且是我們生活的過程。Jorgensen(1989)整理出參與觀察的特徵如下: (1)研究者 進入日常生活情境中,在此時此地形成研究問題並進行觀察。(2)重視人類生活的 了解及詮釋。(3)使用直接觀察並輔以其他資料,如蒐集日常談話、非正式訪談等。
(4)觀察者的角色是建立和維持與現場人們的關係,藉由參與而觀察並經驗局內 人的生活,而使觀察者產生省思而做出適當詮釋(引自黃瑞琴,2003)。
綜合上述,參與觀察法適用在日常生活的情境中,也重視觀察對象的互動過 程和情境脈絡,研究者認為親子互動發生在家庭生活中,運用參與觀察的方式進 入研究對象的家庭中,才能直接蒐集到親子互動的資料,也能使研究者更為了解 親子互動的全貌。
二、觀察的方法:軼事紀錄法
黃意舒(2012)提及在行為觀察中,要蒐集觀察對象所有言行為有其困難,因 觀察者無法全天候對觀察對象進行觀察,故須進行觀察取樣,以便蒐集代表主題 意義的重要行為,也可簡化資料蒐集的繁複歷程。蔡春美等人(2008)整理出軼事 紀錄法具有低結構、彈性化、不受限人事時地物、能提供詳細訊息等特色,同時 適用有計畫的系統觀察及隨機式的觀察,同時,軼事紀錄具有不需特別安排情境、
資料可以重複再利用、新手易應用,且同時保有觀察者和參與者的角色的優點。
有鑑於此,我選用軼事紀錄法做為我觀察紀錄的方式。本研究的觀察內容聚
焦在母親和孩子的互動上,包含母親的教養行為、母親和孩子的對話、孩子回應 母親的方式等,因此,選用軼事紀錄法能使我隨時記錄母子互動的行為。此外,
每次的觀察我主要以研究對象方便的時段為主,觀察前較難預想當天會發生的情 況,也無法事先安排觀察情境,軼事紀錄法在觀察空間和時間上具有極具彈性,
因此無論在什麼時段進入觀察情境中,我皆可隨時進行紀錄。
三、觀察的時間和地點
黃瑞琴(2003)研究者什麼時候要來觀察,必須持續的被商議,每次在現場的 時間,也盡量不超過之後做紀錄的記憶和時間。樂樂家是我較早找到的對象,在 詢問參與意願之初,我便告之樂樂媽未來幾個月可能會進入家中的時間,並初步 了解樂樂放學後的作息,包括樂樂安親班後留在學校的時間、回家後從事的活動、
週間及週末時間的安排、暑假期間可能會安排的活動等等,以便選擇適當的時段 進入家中觀察。
由於我是在職教師,平日白天需要工作,又考量到研究對象仍在上學,所以 觀察的時間受到自身工作及研究對象上下學的時間限制。樂樂家距離我的工作場 域較近,故我在樂樂家的觀察以放學後的時間居多,這段時間樂樂的活動多以完 成作業以及自己安排的自由活動為主。我原本預期一週進入兩次,其中一次在週 間(週一到週五),另一次則是在週末(週六、週日),但樂樂一家常會在假日安排許 多休閒活動或是北上探親,無法硬性要求研究對象讓我跟著一家人出遊,但在觀 察期間媽媽有兩次主動找我出遊,一次是參觀觀光工廠,另一次則是萬聖節表演 活動。在觀察期間正巧碰到暑假,我因返家北上,樂樂家則是到外島旅遊,雙方 時間一度難以配合,因而觀察中斷將近兩星期,直到我南下後才又開始穩定觀察。
因為兩個研究對象的時間點不同,所以進入現場及結束的時間有些差異。我 自 2013 年 5 月開始進入樂樂家觀察,直到 2013 年 10 月結束。因為樂樂家中作 息及活動安排的關係,所以每週大約觀察一次,多半集中在週間,觀察時間平均 為一個半到兩小時,暑假期間較常跟著兄弟倆和樂樂媽在圖書館進行觀察,其餘
時間大多在樂樂家中觀察較多,觀察次數共計 25 次。
在找到柔柔作為研究對象時,因跟樂樂家進現場的時間有些差異,加上樂樂 的觀察紀錄已累積多篇,為要讓兩家的觀察進度不要差異太多,所以在柔柔家觀 察之初,一週大約觀察兩次。平日柔柔放學時便會到安親班待到六點,大約七點 才由媽媽接回家,所以我們平日大多在七點半之後觀察,週末時間則比較彈性,
媽媽會跟我約週六上午或下午的時間,平日觀察地點多在家中起居室,假日則多 待在一樓大廳或是住家附近的空地,觀察中有一次跟全家人去海邊遊玩。我與柔 柔一家人則是在 103 年 6 月初次見面,至 7 月開始正式觀察,直到 103 年 11 月 結束,每週觀察一到二次,週間或週末各一次,平均時間為一個半至兩小時,觀 察次數共計 24 次。
每次離開研究現場時,我都會和研究對象約定好下次觀察時間,研究對象若 臨時有事,我們便會利用簡訊或網路留言更改時間,每次的觀察時間我都會以研 究對象方便的時間為主並做彈性調整。
貳 、資料紀錄的方式
一 、錄音
在觀察時我會使用錄音筆錄音,並放在離研究對象較近的地方,以便記錄到 媽媽和孩子的對話,我在進入現場之初即告知研究對象在蒐集資料時會用錄音筆 錄音,也徵得研究對象的同意。只有幾次在柔柔家觀察時,因錄音筆放在地上而 被柔柔不小心踢到,柔柔媽告訴柔柔「不要弄壞老師的東西」,其餘時間研究對 象對錄音筆的出現並未覺得意外。
二、觀察記錄
黃瑞琴(2003)現場紀錄(field notes)是觀察者每次從現場觀察、訪談或蒐集資料回 來後,詳細寫下所見所聞,並記下自己的想法、反省和情感的紀錄。因錄音筆僅 能記錄當時對話,當我在觀察母子倆的互動時,我仍須將雙方說話的語調、表情、
動作記錄下來,再者,在家庭場域中,研究對象所處的空間及周圍擺設,也可能
是影響母子互動的線索之一,所以進入現場時,我便會將所見到的情景簡單畫下,
並在旁加以註記。最後,在現場觀察時研究對象也會移動至不同空間,例如樂樂 本來在飯桌寫作業,寫完作業便移動至客廳看書,此時我便需要將研究對象的移 動路徑加以記錄,讓我的資料更完整豐富。
三、省思札記
黃瑞琴(2003)有研究者將現場紀錄描述的部分和反省分開撰寫,將個人反省寫成
「現場日記」(field diary)。在每次的觀察記錄中,我都會寫下當天觀察的心得及 感受,並針對當天觀察時特殊之處加以記錄,或是提出自己的見解和疑問,留待 下次觀察時提醒自己要注意的地方,以便在每次的觀察中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