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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寫研究報告

第四節 資料處理與分析

一、 資料處理

基本資料表部份,本研究委請任教於國中之音樂教師連同研究者共二位,一 同對基本資料表之歸類進行檢視,之後委請任教於大專院校、國中小音樂教師擔 任專家,共28 人一起評定本研究之順序性、繼續性、銜接性之向度,並對文字 部份的說明作質性之探討。問卷之編碼方式共4 碼,第一碼代表版本別;第二碼 代表填答對象(「P」代表教授,「T」代表音樂教師);第三碼為填答者之流水號;

第四碼為銜接評析之項目(「A」代表順序性,「B」代表繼續性,「C」代表銜接 性)。例如:「南P1A」即代表「第一位教授對南一版順序性之評析」。

二、 信度分析

(一)基本資料表之信度分析

本研究中之基本資料表是採內容分析之方式進行,其信度分析是指測度研究 者內容分析之類目與單元,是否能將內容歸入相同類目中,使所得的結果一致,

一致性越高,信度就越高(歐用生,2000),一般而言,信度應在 0.8 或 0.9 以上

(楊孝爃,1995)。茲將本研究基本資料表之信度考驗程序敘述如下:

1. 抽取樣本

本研究針對蒐集到的 12 冊教科書進行編碼,在翰林出版社六年級第五到 六冊及七年級一至二冊中隨機抽取,抽取結果為七年級國中第一冊,再依循 環抽樣的方式,每隔三冊抽取一冊為樣本,共計取得四冊。抽樣的範圍為:

翰林版(國中第一冊)、康軒版(國小第五冊、國中第二冊)、南一版(國小 第六冊)。

2. 委請評分員

本研究之基本資料表部分委請國中音樂教師擔任評分員,連同研究者本 身共二人,一起進行基本資料表的信度考驗,先計算彼此間的相互同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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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計算評分者信度及研究者信度,兩者公式如下所示(楊孝爃,1995)。本 研究之信度經計算後達0.9,顯示信度良好。

評分者信度(R)

評分者信度 =

研究者信度(Ri)

研究者信度 =

平均相互同意度(P)

平均相互同意度 = N:相互比較的次數

相互同意度(Pi)

相互同意度 =

M:兩人完全同意的項目數 N1:第一評分員應有的同意數目 N2:第二評分員應有的同意數目

評分人員X(平均相互同意度)

1+{(評分人員數-1 X 平均相互同意度)}

2X平均相互同意度 1+平均相互同意度

P1+P2+P3+…+Pn N

2M N1+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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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依基本資料表進行歸類

研究者請評分員閱讀本研究之基本資料表,並說明研究目的、分析單 位、歸類原則與方法,就所抽取的四本教科書中音樂欣賞教材部分歸類,完 成基本資料表之填寫工作。

(二)六到七年級音樂欣賞教材銜接評析表之信度分析

在本研究中,待28 位專家進行完順序性、繼續性、銜接性與統整性之向度 評析後,依銜接評析表所填寫的結果,以卡方之適合度檢定計算其所得之信度,

所得結果如表3-4-1 至表 3-4-3 所列:

表3-4-1 南一版卡方適合度檢定結果

佳 尚可 不佳 總人數 χ2 顯著性

順序性 8 (29%) 12 (43%) 8 (29%) 28 1.14 0.57 繼續性 8 (29%) 15 (54%) 5 (18%) 28 5.64 0.06 銜接性 7 (25%) 14 (50%) 7 (25%) 28 3.50 0.17

表3-4-2 康軒版卡方適合度檢定結果

佳 尚可 不佳 總人數 χ2 顯著性

順序性 12 (43%) 11 (39%) 5 (18%) 28 3.07 0.22 繼續性 11 (39%) 14 (50%) 3 (11%) 28 6.93 0.03* 銜接性 9 (32%) 14 (50%) 5 (18%) 28 4.36 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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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4-3 翰林版卡方適合度檢定結果

佳 尚可 不佳 總人數 χ2 顯著性

順序性 9 (32%) 14 (50%) 5 (18%) 28 4.36 0.11 繼續性 9 (32%) 14 (50%) 5 (18%) 28 4.36 0.11 銜接性 13 (46%) 12 (43%) 3 (11%) 28 6.50 0.04*

由上列表格資料數據看來,除康軒版之「繼續性」與翰林版之「銜接性」達 95%之顯著水準外,其餘均無。顯示問卷填答者對於三版之銜接看法意見不甚一 致,除上述兩類在「不佳」項目的看法均一致偏少數外,填答者對其餘各版之各 類銜接向度的看法則較為分歧。

三、 效度分析

本研究在效度考驗方面採「專家效度」。邀請任職於大學音樂學系之教授進 行基本資料表及教材銜接評析表之內容審定(專家名單如表3-4-4),以建構教材 銜接評析表之專家效度。

表3-4-4 專家效度委託人員名單

專家 任職單位

A 教授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音樂學系 B 教授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音樂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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