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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音樂欣賞理論

一、音樂欣賞之定義

在眾多的音樂藝術活動中,音樂欣賞是其中不可或缺的要素之一(Reimer, 2003),各學者專家也對於音樂欣賞之定義及教學的方法提出了不同的論述。以 下先針對音樂欣賞之意義進行闡述,之後條列出學者專家們認為在進行欣賞教學 時所應掌握的重點。

音樂欣賞是由欣賞者透過聽覺,對音樂進行聆賞,是一種情緒最直接的反 應,並從中得到音樂美(Reimer, 2003)。它由音響感知引起,接著進入感情體驗、

喚起想像與聯想,通過理解認識,領悟音樂的思想和生活意境,最終獲得美的享 受(錢仁康、張有剛、尹紅、陳暘、李南,2002)。

音樂欣賞涉及音源(即演出者、音響器材或唱片等)、媒介(空氣和聽音樂 的環境)和接收者(欣賞者)三個層面。如果音源及媒介是固定的,那麼接收者 的身心特質是決定欣賞效果的最大關鍵。所以欣賞者要能增強本身在欣賞能力上 的身心特質,故而擴大音樂認知是很重要的課題(曾正仲,1997)。

美國作曲家 Aaron Copland(1993)將一般人聽音樂的方式,從他投入的深度分 為以下三個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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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從音樂的感覺面來聽:聽音樂的人單純從聲音本身而得到樂趣,不用腦 筋而身心卻被吸引的情形,這是最簡單的方式,但因少了「探究」的 部分,因此只能算是「聽音樂」,還不到「欣賞」的層次。

(二) 從音樂的感情面來聽:即使有些初入門的聽者會認為越有明確意義的音 樂越能表達感情,但其實想要說明所有音樂的意義是不可能的,也是 不必要的;因此不管音樂是屬於「絕對音樂」或是「標題音樂」,只要 我們能從聆聽的音樂中找到感情上的共鳴,並從中產生心理上的滿足 感,這種音樂的體驗就是有意義且可貴的。

(三) 從音樂的理論面來聽:對於音樂的組成材料以及各種樂曲的形式,應有 基本認識,這有助於音樂鑑賞能力的提升,如果聽者能以理性的方式 去聆聽音樂,包括去注意樂曲上的旋律、和聲、節奏、音色等各方面 內容,則更能體會出作曲者創作音樂的意圖(劉燕當譯,1993)。

在欣賞者體驗音樂感情內涵的過程中,會產生情感體驗,也是欣賞者本身感 情和音樂感情相互交融、發生共鳴的過程(張前,1983),因此音樂欣賞可說是 一種創造性的精神活動,在欣賞的同時,也對音樂作品進行了審美活動(曾正仲,

1997);透過音樂欣賞,可以培養人的聽覺、情緒、詞語方面的記憶(羅小平、

黃虹,1989),它也能拓展休閒興趣、提高欣賞的品味,進而培養高尚的情操(崔 光宙,1993)。音樂欣賞可以變化人們的情感、思想、意識,樹立美好理想,並 且提高人們鑑賞音樂的能力,同時培養健康向上的審美情趣和高尚的情操(錢仁 康等,2002)。

綜上所述,音樂欣賞其實是結合情感與理解的活動,必須透過感情與理智的 結合,加上聽覺的感受,其過程才算完全(廖家驊,1993)。音樂欣賞是情緒最 直接的反應,其產生的直覺反應會因個人水準、品味而有所不同。參與作品演出 的詮釋,了解創作動機、歷史背景、曲式架構、創作技巧及藝術的價值感,能增 加欣賞的樂趣,提升欣賞的品質(姚世澤,1993)。音樂欣賞是一種結合感性認 識與理性認識的活動,過程反覆且由淺入深,由於音樂無法產生明確的概念,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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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在音樂欣賞中會因個人狀況而產生不同感受,故而音樂欣賞所得的美感享受,

是在追隨音樂進行所獲得的心靈境界,而不在追究聲音的原因或變化(曾焜宗,

2006)。

二、 音樂欣賞教學的方法

關於音樂欣賞的教學方法,各學者專家也有不同之建議,對於音樂欣賞活動 在進行時有各種注意事項,以下分別就教師引導欣賞活動、曲目選擇、課程活動 設計,以及個人進行音樂欣賞時所應注意的要點整理條列如下:

(一)教學活動注意要點

在進行音樂欣賞教學活動時,教師可注意以下要點,使課堂上的欣賞過程更 為流暢。

1. 引導欣賞氣氛

教師在說明音樂的內容時是對作品作「敘述」而非「詮釋」。讓學生從 音樂中去感受,不要企圖「介入」音樂和欣賞者之間(方銘健,1997)。

2. 欣賞前的說明不宜過長

為避免減低欣賞情緒,欣賞前的說明不宜過長(方銘健,1997),教材 宜自成段落。(康謳,1984)。

3. 記憶與經常聆聽有助於聯結感性與理性

在音樂教學過程中,記憶與經常聆聽可以幫助欣賞者感性與理性的過渡 與認識(羅小平、黃虹,1989)。教師可讓學生反覆多聽音樂片段,並 多面向指導(范儉民,1990),使學生試著記住曾聽過的作品的名稱或 標題、音樂的特色或主旋律,以及作曲家的名字,因此,當學生在其 他場合聽到時,盡可能試著回想起來,並且給自己留下聽音樂的時間

(曾正仲,1997)。除此之外,教師應常提供欣賞的機會給學生(方銘 健,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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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理解可增加欣賞樂趣

教師應幫助學生音樂歷史背景的認知,即風格意義的分析,以及音樂 要素的認知:如音高、音色、節奏、力度、旋律、構造等方面(郭美 女,1999)。

5. 注意樂曲整體的欣賞

教師應提供欣賞者一個整體經驗感受,而不要只著眼於細節(方銘健,

1997)。

6. 使欣賞與音感、認譜、演奏、演唱、創作相結合

教師應注重音感、認譜、演唱、演奏、創作、欣賞等各種音樂概念的 教學,使各要素間相互密切的結合,注重其橫的聯結(賴美鈴,1998)。

7. 教學生動多元化

教師應注重教學生動活潑、趣味多元化(郭美女,1999)。范儉民(1990)、

崔光宙(1993)、吳舜文(2000)、吳秋琴(1994)等將音樂欣賞法分為數種 類型,分別為:主題欣賞法、讀譜欣賞法、分析欣賞法、技巧欣賞法、

比較欣賞法、複調音樂欣賞法、歌樂欣賞法、簡介欣賞法、繪畫輔助 法、律動輔助法、戲劇輔助法、問答法、小組討論法、資訊輔助法等 等,提供教師豐富的選擇與應用,各教學法之應用方式說明如下:

(1)主題欣賞法

此法是先擷取出樂曲中的主題片段,使學生先經由聆聽或哼唱熟悉 主題曲調,再聆賞全曲,尤其對於結構較複雜的作品,使用此法能 帶領欣賞者迅速進入欣賞境界,而不會產生疏離感,也有助於欣賞 者熟悉樂曲結構。

(2)讀譜欣賞法

此法在音樂聆賞時同時搭配樂譜的閱讀,經常使用可提升學生視譜 的能力。讀譜欣賞法應先從熟悉而簡單的樂曲開始,再進階到織度 較複雜的重奏或合奏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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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析欣賞法

此法主要針對節奏、曲調、動機、調性、和聲、主題等音樂要素進 行辨別,進而分析作曲者變化與串聯素材的手法,引導學生進入較 高的「認知」欣賞層次。欣賞者亦須對樂曲的風格、時代背景與文 化脈絡加以瞭解,以對全曲有完整、透徹的認識,並體會作曲家創 作之意念與樂曲之精華。

(4)技巧欣賞法

運用此法,欣賞者應有深入的音樂學習經驗。欣賞演奏(唱)者的 音樂詮釋、技法表現等,如弓法、指法、呼吸、運氣、運舌、音色 變換、強弱表現、踏板運用、發聲方法等,年紀較小的學生,需經 教師的適切說明才有效果。

(5)比較欣賞法

針對樂曲、音樂家、樂派或時代風格等面向進行比較,使學生深入 瞭解與提升欣賞品味,進入「批判式」、「美感判斷」的層次。各類 比較如:同一樂曲,不同演奏(唱)者的比較、同一樂曲,不同編 曲的比較,或與原曲比較、同一作者,不同風格時期的比較、同一 時代,不同作曲者之風格比較、不同時代,同一曲種作品之風格比 較、各民族樂器不同地域風格的比較、演奏(唱)之詮釋、錄音比 較等等。

(6)複調音樂欣賞法

複調音樂在欣賞過程中的困難度較高,因此應先從二聲部開始,各 聲部先分開聆賞再同時欣賞,若是三聲部樂曲,則先分別聆聽各聲 部後,再選擇其中二聲部配對欣賞,最後欣賞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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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歌樂欣賞法

歌樂分成兩種,一是不依據歌詞涵義所作的歌曲,欣賞時須將音樂 與歌詞分開欣賞;二是能歌唱的詩與劇,屬於音樂與文學的結合,

詩樂融合的美感應同時欣賞才能體會。

(8)簡介欣賞法

先簡介欣賞樂曲之曲名、作曲者與相關資料,而後直接進行全曲的 欣賞,是較為簡單且容易施行的欣賞教學法,雖較易推廣,但欣 賞者卻不易深入認識作品。

(9)繪畫輔助法

可運用音樂繪畫將抽象的音樂以具象的繪畫技巧表達出來,或利用 圖形來輔助對樂譜的理解及進行樂曲的分析,以圖形表達曲調、形 式、節奏、配器等音樂要素,提高對聲響的想像力與理解,或將音 樂與視覺藝術的教學整合,介紹同時期的繪畫與音樂風格作品,加 深對當代藝術風格的體驗。

(10)律動輔助法

隨著音樂的音高、節奏變化表現各種肢體動作,如走、跑、跳等,

或模仿標題音樂當中傳達的特定事物,如流水、飛鳥、風吹等動 作,配合音樂拍奏頑固節奏,或以肢體展現曲調進行的方向、高 低與輪廓,利用「指揮」領略節拍的律動等等,都是激發學生以 創作性的動作體驗音樂的方式。

(11)戲劇輔助法

鼓勵學生運用創意將聽到的音樂編寫成一段有意義的故事內容,

結合視覺、聽覺、即興創作,使學生運用適當的音樂素材,編寫 劇本並選曲、配樂、編舞,安排舞台佈置、燈光設計、音效變化 等,讓學生有機會發揮所長,聆聽音樂、解析音樂進而應用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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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資訊輔助法

教師使學生透過報章雜誌、電視、電腦網路等,蒐集不同的音樂 資訊並發表,以引起學習動機。

(13)問答法

問答法強調師生間的互動,教師應使學生在欣賞過程中保持相當 之專注與思辨,並在事先設計相關問題或學習單,以增進學習的

問答法強調師生間的互動,教師應使學生在欣賞過程中保持相當 之專注與思辨,並在事先設計相關問題或學習單,以增進學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