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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方法

第二節 質性研究

質性研究是研究者本身資料蒐集的重要工具,是自然情境下以觀察、深入訪談或分 析私人文件,廣泛蒐集資料,來分析受試者的內心世界與價值觀等,採用歸納法以分析 資料。研究者有一定程度的主動與積極,需要進入研究實際情境,與受試者長期接觸,

觀察其言行,比較能深入剖析研究問題,始能提出完整的觀點。研究者通常以錄音機、

錄影機、攝影機等工具來蒐集與記錄資料,再對這些資料加以整理、歸納、分析,進而 以文字說明研究發現的事實,研究設計有彈性,研究樣本也有彈性,研究者使用多層面 且互動式的複雜推理,比較強調反思與增能(empowerment)。其研究結果也許是逐漸浮 現而非之前的臆測。本研究題目:「到蒙古種樹-百萬森林計畫」推動之環境教育意涵,

其性質適合以質性研究方式來進行(回答 Why、How 或 What 等的問題),因此本研究採 用質性研究。

一、紮根理論(Grounded theory)

紮根理論(Grounded theory)為質性研究的一種研究方法,而所謂「紮根」,即是研究 者先對一未知領域感興趣,經由系統化方式蒐集資料,以資料為本將零星的資料歸納、

整理、分析、詮釋,而聚焦形成理論(陳昺麟,2001)。最早在 1960 年代由 Barney Glaser 和 Anselm Strauss 兩位社會學家所發展出來,為一種方法論,其在運用的過程中,理論 會從資料當中浮現出來,其特色在於嚴謹性與系統性,而目的就是從實際研究中統整出 理論。紮根理論的關鍵要素:理論抽樣、持續性的比較方法、特定的編碼方法,則是理 論得以從資料中浮現重要步驟。紮根理論的研究出自於研究者發問有關在特定脈絡中的 人的問題,紮根理論的研究者為瞭解經驗的模型,而蒐集參與者生活的經驗資料,為了 正確詮釋参與者的想法,進行深度訪談以證實或釐清觀念。雖然紮根理論受到被研究者 經驗詮釋的影響,但對研究者來說,研究的目的是為了賦予感興趣的議題一種具系統的 詮釋,而非找尋客觀的解釋方法(王文科、王智弘,2002)。

二、質性研究的七個步驟

圖 3-3 質性研究步驟圖

1、確定研究問題→

2、選擇研究場所和對象→

通常採用﹝立意取樣法﹞,選取願意合作的對象,也必須得到受試者的監護人或 單位主管的同意

3、進入現場→

與研究對象建立友善關係,減少其排斥或抗拒的心理 4、蒐集與檢核資料→

同時利用錄音﹑錄影﹑觀察﹑訪談紀錄,加以檢核查證,以確保資料的正確性 5、提出假設→

不是一開始就提出假設,而是蒐集資料之後,逐漸形成假設,再視實際需要作修 正。

6、資料的分析與詮釋→

將資料分類、 統整,次數最多的就是主題。

7、獲得結論

根據資料分析結果,提出結論,隨著後續資料,再補充修正。

確定研究問題 選擇研究場所和對象 進入現場

蒐集與檢核資料 提出假設

資料的分析與詮釋 獲得結論

三、質性研究的三個類型 1、參與觀察

研究者進入受試者的生活情境中,去觀察其言行、習俗。

2、非參與觀察

研究者不參與受試者的任何活動,只是從旁觀察。

3、人種誌研究=俗民誌=民族誌

受試者在自由的情境下接受觀察或訪談,又稱田野研究,長期參與一個族群的活 動,觀察其間的互動方式,加以描述、詮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