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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大學生支持性服務工作模式與作法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身心障礙大學生支持性服務工作模式與作法

研究發現無論是何種的支持性服務,對身心障礙學生而言都是屬於高度需 求(陳冠杏,1998)。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學校,對支持系統有強烈的需求,

教育行政機關、學校及教師有義務提供足夠的條件以增進學生在學校生活中的 適應(張照明,2002)。依據「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提供身心障礙學生教育輔助器 材及相關支持服務實施辦法」第 3 條規定,學校應依身心障礙學生之學習需求,

提供必要之教育輔助器材,並設立資源教室,提供相關支持服務。探討身心障 礙的支持性服務時,必需重新認識身心障礙這個概念並從瞭解大專院校資源教 室開始,以下分別從身心障礙概念、國內資源教室理念、法規、目的、功能及、

訪視資料、實證研究探討支持性服務內涵。

壹、身心障礙概念

探討身心障礙大學生的支持性服務滿意度前,必須重新認識身心障礙這個 概念,用更全面的觀點理解身心障礙這個名詞。傳統的醫療模式主要是將身心 障礙視為一種偏離健康的狀態。就如同生病一樣,此種模式著重在探討身心障

礙發生的原因和病理上的變化及醫療上的症狀與結果。但這樣觀點卻忽略了身 心障礙所帶來的社會及行為方面的影響。

了解身心障礙這個概念的社會意義與意涵,從身心障礙的社會建構角度切 入,探討高等教育校園環境對於身心障礙大學生的支持性服務。本節將整理文 獻對於身心障礙定義及演進,以多元的角度詮釋身心障礙概念。「殘障」、「障礙」

等名詞是國內較常對於身心障礙者的通稱,回顧文獻中對於身心障礙概念定義 及演進,將可以較宏觀的視野看待先天或後天身體功能具缺陷者,缺陷不一定 障礙,障礙往往源於社會環境建構而成。

董和銳(2003)整理國外較常用於形容殘障的名詞有損傷(Impairment)、

缺陷(Disability)、障礙(Handicap)。損傷在聯合世界衛生組織的定義是:生 理、心理、解剖組織構造或器官,有任何功能喪失或出現不正常等情形。若這 些損傷導致一些功能上的限制就成為缺陷。故世界衛生組織將 Disability 定義 為:因損傷導致能力上的限制或缺乏從事某種活動的能力,泛指從生活上的觀 點所察覺的身體功能限制。例如,一個有嚴重關節炎的患者,可能會對一個人 的手腕關節造成損傷,以致於他無法做扭轉旋轉門或開門的動作,他的損傷似 忽已造成了他生活中的一部分限制,但是如果他所處環境中的門都有碰觸的開 門裝置,那手腕的損傷就不構成其生活中的 Disability(董和銳,2003)。

一、個體模式

早期身心障礙概念是相對於健康的概念,以個人免於受疾病影響狀態為醫 療政策的重點。在這樣的健康哲學概念下,身心障礙過程歸類為個體受疾病影 響的邏輯,推演健康與身心障礙的概念,也就是說身心障礙經驗是建構在廣泛 健康與疾病過程的經驗下討論,以治療與控制為醫療的目的,各種疾病後果對 個體的影響成為最早身心障礙概念模型的基礎(王國羽,2002)。因此第一個模

型概念的提出是以生理與生物基礎為主,也就是生物醫學模型(biomedical Model)。

在過去,所謂的醫療觀點(medical model of disability)主導了大部分的身 心障礙相關的研究,此種觀點將身心障礙視為一種身體結構或功能不正常,而 沒有將身心障礙者所處的社會環境納入考量,往往只看到身心障礙者偏離了醫 學上的「正常」而忽略了社會對身心障礙者的歧視及不友善的環境與設施(董 和銳,2003)。然而,醫療化(medicalization)指人類生活的各層面已逐漸被貼 上各式醫療的標籤,人們慣於將生活中的問題交付醫療專業判斷,身心障礙的 現象被醫療化是最佳例證。因此,世界各國對於「身心障礙者」之鑑定委由醫 師擔任,這時候就必須有些標準來看「誰是需要這些資源的人」、「什麼樣的生 理特質需要那些相關的措施?」,這也就是身心障礙分類和鑑定的主要原因。

雖然說醫療模式是具有權威性的論述,但批評的觀點認為,醫療導向關注 的是個人及生理缺陷,而且傾向將傷殘看作是沒有工作能力的;因此有關傷殘 的社會體制是「自然的」。但從社會學的觀點看來,這些體制是「相對的」,是 社會建構的,而非自然事件,但醫療模式卻將相對的、社會建構常規或慣例合 理化為自然的(葉肅科,2002)。因此「個體模式」只專注在身心障礙者本身,

而沒注意社會對於身心障礙者的排除或漠視。

二、社會模式

社會模型理論的觀點是社會使身心障礙者的壓迫與排除永遠存在,認為「調 適」是社會的問題;而不僅是身心障礙者個人的責任,也就是說責任的負擔從 身心障礙者的個人轉移至環境的建構、機構與組織的態度所強加的限制方式。

基本上,社會模式承認社會所造成的結構與個人障礙及專業人員的限制,更重 要的是強調身心障礙者參與決策的需要。

江亮演(2001)認為「社會模式」在探討身心障礙者特定的需求,若環境 的各類特質限制了身心障礙者的功能,就是一種障礙,例如住屋資訊展示常為 了主流族群設計,故造成身心障礙者活動受限,而被排除在社會之外,稱之為

「資訊障礙」(李弘喆,2004)。

「社會模式」不再只看到身心障礙者之「不健全」,關注的是整個大環境的 限制。當身心障礙者不能從事或操作某工作時,則歸因於設計不良、不合適、

別人不切實際的期望。而現今社會強調尊重多元差異,但我們生活中的各式用 品大多皆屬於單一模式設計的產物,若有人不適用,就是他不符合標準,而不 符合標準就是屬於「不正常」。但若我們承認社會中每個成員都是異質的,大家 都有獨特的需求,只要身為社會成員的一份子,就有權利得到社會資源的分配;

因此,所謂在個別成員身上,「傷殘」的程度其實就像光譜的排列(葉肅科,

2002)。只有程度的不同,所以各類設施應為不同需求的使用者貼心設計,才不 會犧牲弱勢群體的福祉。舉例來說,一個公共建築物沒有設置身心障礙者出入 口,並非是某個人的故意疏失,而是社會集體的漠視,如此的作法,限制或妨 礙了身心障礙者平等參與社會及正常生活的機會,是社會集體創造出對身心障 礙者的限制。

社會模式將身心障礙經驗視為社會歧視與偏見的結果,認為身心障礙的經 驗應以移除外在環境與制度的障礙,而非要求身心障礙者改變自己符合社會對 所謂正常得想像,正常與不正常的二分方式,是社會模式學者研究身心障礙經 驗的主要論點(王國羽,2002)。探討身心障礙者大學生支持性服務時,若局限 在個體模式的思考,而無法轉移至社會模式,將導致對於身心障礙者的服務設 計可能只是一廂情願,我們所提供的服務是身心障礙所需求的或是我們所提供 的服務是我們認為身心障礙者所需求的?研究顯示支持性服務是影響身心障礙 大學生順利學習的重要因素,探討支持性服務時應以更多元的角度思考障礙的

貳、支持性服務工作模式與作法

國內大專院校支持性服務由資源教室專責辦理,探討支持性服務工作模式 與作法時須從資源教室開始,以下從資源教室理念、法規、目的、功能及、訪 視資料、實證研究探討支持性服務內涵。

一、資源教室的理念

在融合教育與回歸主流的思潮下,傳統的隔離式安置方式轉型成以提供資 源式服務主,回歸主流主張身心障礙學生能在最少限制的環境下接受教育,也 就是讓身心障礙學生得以在最大的可能之內,擁有如同非身心障礙學生參與普 通學校活動的環境(何華國,1998)。在此精神下,應該更強調外在社會環境的 改善,而非著重在身心障礙者先天的缺陷,透過環境的形塑,使得先天的缺陷 不至成為後天學習與發展的障礙。在回歸主流(mainstreaming)與融合教育

(inclusion education)的思潮下,特殊教育的安置措施,已由「二元的教育系 統」(two-box system of education),即普通學校與特殊學校二元教育體系,逐漸 發展為多元安置模式(陳雍容,2002)。

張蓓莉(1998)界定資源教室方案是指在固定教室、提供評量、直接教學 或其他特殊需求的服務,以協助有特殊需求學生就讀普通班的一項特殊教育安 置方案。資源教室方案所指的「資源」應可分為兩方面,其一為教學設備、設 施和教材資源,如電腦、擴視機、無障礙設施等,另一則為人力的資源,如資 源教師、專業團隊、社工人員等(葉秀香,2003)。

王振德(1999)認為資源教室的目的在對普通班的身心障礙學生提供特定 的教育診療或個別化教學措施等支援性與診療性的特殊教育服務,並強調結合 普通教師與資源教師共同實施,如擬定與實施教學計畫和輔導活動,且其對學

生所提供的服務並不限於與學業成就有關(引自郭麗燕,2006)。

資源教室所採取的措施是以提供最少限制的教育環境,扮演普通教育與特 殊教育的銜接者角色,其所提供的服務包含了直接性的服務與間接性的服務,

王振德(1999)將中外學者對於資源教室的特質歸納為以下幾點:資源教室方 案是一種暫時性的教學支援、資源教室強調個別化的教學、資源教室注重教學 資源的管理與運用、資源教室的課程及教學較有彈性、資源教室可以減少隔離 與標記的不良影響、資源教室具有預防的效果、較具經濟效益、資源教室具有

王振德(1999)將中外學者對於資源教室的特質歸納為以下幾點:資源教室方 案是一種暫時性的教學支援、資源教室強調個別化的教學、資源教室注重教學 資源的管理與運用、資源教室的課程及教學較有彈性、資源教室可以減少隔離 與標記的不良影響、資源教室具有預防的效果、較具經濟效益、資源教室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