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如同人類所有活動,是性別關係發生的空間;數位遊戲的種種特質,更造就 了一個安全、適當的性別操演的場所。然而,人們不是在一個真空的環境下孤獨地進行 遊戲行為,遊戲經常伴隨著參與者、時間或場域的影響。也因此,遊戲情境裡的性別關 係,是由參與者成長經驗、日常生活習得的性別認同,以及所處的社會情境所共同協調、
型塑的。換言之,性別是一個具有多元意涵的動態概念,由人們的性別實踐決定了其意 義。性別實踐經常包含差異和二分法,因此欲探究女性玩家在遊戲媒介中所經歷的性別 處境,必須先釐清性別差異,才能進一步了解女性玩家如何在其中扮演「行動者」,嘗 試各種多元的認同與實踐,並進行能動性的探索。本節先從性與性別的概念談起,檢視 性別重要的三個曲徑,接著回顧過去女性玩家相關的遊戲研究。
壹、性與性別
性別(gender)是人們理解他人的第一印象。看到一個人,我們會立即判定他是男 是女、是男孩抑或女孩,進而,可以推敲對他/她的想像,判斷與其相處之道。人們並 不是憑空想像,而是透過家庭、學校、大眾媒體、政策等文化建構機制,而學習整個社 會的性別秩序。性別秩序(gender order),是指現實生活中性別運作的模式,經常劃分 為二元對立的性別關係,利用規訓、鍛鍊的方式影響每個個體,並且確認著同一訊息:
不同性別應該有什樣的適當行為。性別適切行為,往往與兩性的生殖差異密切相關,甚 至直接將自然的生殖差異聯想至其他差異,例如體能方面,男性比女性強壯;個性面向,
男性傾向暴力,女性愛好和平;技能方面,男人擅長機械類的技能及數理、女人則適合 處理繁瑣的文書事務等等。基植於生物決定論的性別概念,普遍得到社會的接受
(Connell, 2009)。
然而,單就物質身體,斷定個人的個性、行為或能力,往往與事實不一定相符。
Young(2005/何定照譯,2006)她在1977年最著名的文章〈像女孩那樣丟球〉,批評僅 以生物學的差異探討兩性丟球方式的研究,指出其觀點忽略社會結構和身體經驗的影 響。藉此可以得知,性別議題普遍存在三種不同曲徑的拉扯:(1)生理差異,視身體 為機器;(2)性與性別分屬於兩個論域(realm);(3)性別為論述(discursive),
回歸身體(Connell, 2009)。
首先,早期對於性別的想像,基植於生理差異(sex difference)的觀點,因為牽涉 身體的特殊關係,社會輿論視兩性的自然差異,為性別最常見的定義。男女(male/female)
之別,亦即以生理結構區分男女不同。Young(2005/何定照譯,2006)指出發展中工業 社會對男女性的典型想像,即使是最簡單的身體動作或走、或坐,兩性皆有不同的行為 方式。女人不像男人一樣昂首闊步行走;坐的時候,男人或蹺腳,或雙腳自然擺放,較 為放鬆、女人則習慣將腿併攏。相異肢體風格,特別展現在需要力量和肌肉協調的運動 上。男女的體格或肌肉力量確實有些不同,但使用身體的方式才是根本差異,具體展現 在肌肉力量和反應力。其一女性往往覺得自己不能提重物、用力抓握或扭轉,以及自由 的伸展、擴張、完成動作,比起男性,較難以展現肌肉協調、重力、耐力的潛能。其二、
反應層面,例如在躲避球運動,女性偏向等待再反應球的來到,閃避、保護自己不被打 到的動作,男性傾向主動接球、控制或攻擊。上述典型行為的描述,是將身體作為性別 差異的機器,「身體-機器」是認定機器會自行運作,因此生理決定一切行為模式,與 所處的環境無關。然而,卻與現實不符,身體是無法脫離社會而單獨存在的,一個人誕 生的時空背景,養成的家庭環境,成長社會文化脈絡都決定著他為什麼樣的人,最明顯 地身體的發育,受到飲食、醫療、運動、教育等等社會情境的影響。
第二、每個個體是獨特的存在,受到身處的情境而定義;因此Kemper(1990)認 為應該以較為複雜的「社會-生理-社會」連鎖因果效應,來取代天生差異的概念。將
社會因素納入考量,因此可區分性與性別為兩個論場,生理與社會的性別配置之間是一 種相互影響的關係。性(sex)源自生物性(biology)的區別,將人類分為雄性與雌性。
性別,則指稱社會事實,區分男性與女性的「角色」,分別關聯於「男性氣概」(masculinity)
或「女性特質」(femininity),是社會文化體系建構的人格特質。男性氣概是契合社 會和價值的理想男性樣態,陽剛、強壯、理性、好勝、有決斷力、領導;女性氣質則相 反地,陰性、柔弱、感性、沒效率、易妥協等。性與性別分為兩個論場的概念,除了生 物本身的論場,更牽涉著社會整體的巨大論場,包含教育、工作、政治、戰爭、商業等 等,身在其中,性別不但是被建構出來的,亦是父權體制的支配手段。社會支配了性別 之間的權力差異,例如將性別與工作連結,男性享有權威的位置,扮演國家領袖、財團 董事、學校校長,屬於公領域;相對應的女性則被連結至照護或家務工作,屬於私領域。
產生難以抹滅且高度的刻板印象,及相對應的性別分工。女性因此被浪漫化,或是連結 至母親或美麗女人的形象,她們必須化解社會對女性的文化認同,亦要化解自我認同的 矛盾,進而趨於一致、固定的性別本質(Connell, 2009; 張玉佩、邱馨玉,2010)。
然而,「兩個論場」的概念很快就面臨困境。原因在於生物與社會兩個層面不能截 然區分,卻又不全然相等。社會性別經常被理解為強加在生物事實之上,因此人類受限 於生物性的「二分」框架,選擇適當的性別配置,而忽略了社會情境中的多種可能。除 了多種性傾向(同性戀、異性戀、雙性戀)外,原先固定不變的生物性別也可能透過各 種手法改變,例如變性手術。社會化過程對於兩個論場造成的衝擊,使得此模式逐漸崩 解。
第三、學者逐漸發現單面向皆不足以理解性別差異,身體不再是被動承受社會刻印 的產物,應該回歸「身體」本身及身體所處的空間,同時檢視,身體可視為性別/展演 的場域。如同尼采(Nietzsche)(1967)所說,身體是主體的本身,也是人們對世界的 理解與詮釋,在理解、詮釋、生成意義的過程中,蘊含政治的意涵。所謂政治的身體,
意指身體不再是一個機器,受到多元意義拉扯的有機體,是動態的、亦是主動的個體,
權力匯集的場所。身體臣服於所處的環境,但其環境亦是身體組成的產物,如同社會、
文化、政治,是人們親身創造出的產物。因此身體從屬、馴服於環境,卻又能夠自我擴 展、增生意義。換言之,身體是一種多元權力的現象,不是單純個體或單一支配力量的 概念。身體與權力的關係,尼采(1967)稱之為權力意志(the will to power)。權力意 志是指身體內在纏繞的力量,是一種主動、流動、不穩定、積極、複雜的狀態,因此有 支配的力量,便有反動的力量,多元權力是具有複雜、衝突或策略性的特質。鑒於此,
性別研究應該質疑既有的關於性別或權力的預設(轉引自陳明珠,2006)。
貳、傅柯的性別論述
深受尼采影響的傅柯(Foucault)而言,他同樣強調身體與權力緊密連結。傅柯的 論述中,身體政治(body politic)是指身體與社會不僅是雙向互動的關係,而是多向權 力關係。權力產生知識,並且與知識緊緊相扣,而權力知識所進行運作的對象便是身體。
身體是多變的,如同尼采所言,是一個不穩定、多異的權力聚集場所;然而對於傅柯而 言,身體亦是馴服的,可以被駕馭、建構或改造的個體,能夠作為媒介、溝通途徑或支 配手段。身體反應著從古至今不斷變遷的社會習俗、制度、法規或政策,可以看出身體 是流動、易變的,但同時是被動而馴服的留下社會時空的印記。(陳明珠,2006;
Foucault,1977)。
在傅柯論點中,他認為知識和技術形成權力論述(discourse),此處的權力並不是 單一來源的技術或方法,而是微觀(micro-power)且無所不在的。換言之,在任何一 種社會體制中,人們的身體、生活皆包含整個論述的網絡中,不但無法置身其外,且受 到嚴厲的控制。論述的形成,是利用知識的形式隱藏權力。知識可能是語言、不成文規 定、傳統習俗等等社會共同的想像機制,以運作多種壓力、限制或義務,使得身在其中 的人們自發性地內化形成自我控管的技藝(technology of the self)。傅柯指出控制的規
模、對象與模式,皆形成規訓的方法。首先,控制規模將不再是身體為一個整體,而是 一個可以切割處理的組織,每個部位都可以施以微妙的強制力量。例如透過運動、姿勢、
速度等機制,進行控制身體的行動。再者,控制的對象是不再是人的物質身體或行為,
而是各種力量、機制、運動效能或社群組織,使得控制的對象能夠不斷持續的進行「操 練」。最後,模式則是指不間斷、持續、強制的過程,透過時間、空間或活動的切割進 行控管。上述方法,傅柯稱之為規訓,是對人體進行強制而重覆的行為,增強每個人對 自身身體的控制,例如軍隊操練士兵、工廠生產線流程、學校的時間表,皆是行之已久 的規訓方法(Foucault,1977/劉北成,楊遠嬰譯,1992;陳明珠,2006)。
利用規訓進行權力控制,不僅是對身體的禁錮,而是在控制的過程同樣透過身體進 行傳播,身體則會學習、複製這些強加的規範。傅柯提出規訓會從人的空間分配展開,
現代知識體系透過分門別類,監控身體,其使用的技術是利用特殊空間,其特性是一個
現代知識體系透過分門別類,監控身體,其使用的技術是利用特殊空間,其特性是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