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整體分析架構
3.2 道路交通事故耗能及碳排量推估之系統化架構
道路交通事故耗能及碳排量推估之系統化架構進一步根據交通 衝擊分析結果推估能源消耗及排碳量,其分析架構如圖 3.3 所示。透 過道路交通事故衝擊系統化架構求得高速公路與地區道路之事故總 延滯時間,將兩者結合可求得我國全年事故總延滯時間,將其代入能 源消耗模式及汙染排放模式中,分別推估能源消耗及污染排放量。囿 於本研究著重於排碳量之研究。因此,本研究將著重於碳排放汙染進 行探討。
透過上述量化的推估,本研究進一步將能耗、排放量及延滯時間,
分別以能源價格、污染願付價格及旅行時間價值加以貨幣化,以加總 成為道路交通事故之外部成本,俾與交通部運輸研究所(2012)「道路 交通事故成本推估之研究」所推估之內部成本予以加總,以達成道路 交通事故總社會成本之完整推估。
能源 消耗 推 估
汙染 排放 量
推估 總延滯 能耗係數 = 能源消耗
汙染排放量
事故 外 部成 本推 估
能源消耗 油價 = 能源消耗成本
汙染排放量 單位汙
染價格 = 汙染成本
總延滯 時間
價值 = 延滯成本 肇事者者環境
補償金額
肇事者願付 價格 (Spike)
總延滯 污染排放 係數 =
一般道路總延滯
高速公路總延滯
事故總延滯
單位汙 染價格
時間 價值
圖3.3 道路交通事故耗能及碳排量推估之系統化架構
本研究透過道路交通事故衝擊分析架構及能耗與排碳量分析架 構,推估交通事故能源消耗與排碳量。為能建構一個完整個推估程序,
本研究報告第四章將先分析我國交通事故特性,藉由交通事故特性之 分析,了解事故型態、事故嚴重度及事故位置之分布情形,此部分將 針對高速公路事故資料及地區道路資料進行分析。第五章建構事故延 滯分析事故衝擊系統化架構,此章節將分別建構事故占用車道模式、
事故持續時間推估模式及事故延滯推估模式,透過三個模式的估計結 果,配合我國事故調查資料,推估我國交通事故之總延滯。第六章將 根據第五章總延滯之推估結果,建構我國汙染排放及能源消耗推估模 式。第七章則結合上述兩個系統架構,以我國道路交通事故資料進行 延滯、能源消耗及汙染量進行估算及分析。本研究除推估汙染排放量 及能源消耗,亦將其轉換為貨幣化,以推估事故外部成本,基此,第 八章則推估汙染價格及時間價值,作為貨幣化之參考係數。此外,事 故總成本推估,此章將結合交通部運輸研究所(2012)「道路交通事故 成本推估之研究」所推估之內部成本, 推估事故總成本,並根據本研 究建構之兩個系統化架構,設計總成本推估系統,以便未來相關單位 之應用。最後則為本研究之結論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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